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周炳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正斌(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启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973,174,037.77 | 2,078,523,223.55 | 43.0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934,125,924.32 | 1,450,794,823.19 | 33.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26 | 3.91 | -16.6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38,889,364.88 | 646.1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907 | 353.5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9,648,800.91 | 535,313,101.13 | 1,812.8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622 | 0.901 | 1,096.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89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622 | 0.901 | 1,096.15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9.112 | 27.677 | 增加17.74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9.031 | 27.571 | 增加17.650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合并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6,005.1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387,384.93 | ||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金额总数 | -362,008.51 | ||
合计 | 2,051,381.5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23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735,768 | 人民币普通股 |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 | 12,158,01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9,399,72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909,845 | 人民币普通股 |
长立信息 | 8,2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旭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7,667,22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99,78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93,974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磊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64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3,779,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1-9月累计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473,699,428.64元,增加768.82%的原因为:
一、2008年1-9月煤炭产品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458,127,701.97元,增加84.09%,其中:
1、因精煤销量增加230,663吨,致使主营业务收入增加152,772,718.16元;
2、因精煤销售价格增加485.92元/吨,致使主营业务收入增加1,144,998,360.59元;
3、因混煤销量增加258,432吨,致使主营业务收入增加69,854,169.60元;
4、因混煤销售价格增加61.79元/吨,致使主营业务收入增加90,502,453.62元。
二、2008年1-9月煤炭产品销售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867,480,708.50元,增加56.95%,其中:
1、外购入洗原煤成本增加679,532,365.03元,其中:
①因购入原煤量减少93,097吨,致使主营业务成本减少23,643,845.09元;
②因购入原煤价格增加161.99元/吨,致使主营业务成本增加703,176,210.12元;
2、材料增加33,987,383.15元;
3、职工薪酬增加64,442,163.60元;
4、煤炭生产安全费增加46,409,755.00元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国复统评[2008]10号文件精神,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从25元/吨调整为45元/吨) ;
5、2008年1-9月新增矿山冶理恢复保证金18,562,500.00元,上年同期为0元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函[2007]96号文件执行) ;
6、其他支出增加24,546,541.72元。
三、2008年1-9月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29,213,005.46元,增加55.3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提取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8,311,820.00元及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加致使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四、2008年1-9月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5,360,910.69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收到华创证券经济有限责任公司分配的2007年度现金红利5,360,910.69元所致。
五、2008年1-9月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83,271,535.96元,增加765.8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大幅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4月24日,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向盘江煤电集团、盘江煤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其相关资产及负债,同时采取等额承债方式收购新井公司拥有的金佳矿相关资产(详见刊载于2008年7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
2008年9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报告期内尚未完成。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有的盘江股份非流通股份在24个月内不通过市场出售或转让,在前述期限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2)2006年至2008年度将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在报告期内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华创证券经济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
合计 |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2008年9月9日收到华创证券经济有限责任公司分配的2007年度现金红利5,360,910.69元。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炳军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08-04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炳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组建贵州首黔煤钢电有限公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延长公司主导产品的产链,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的发展,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拟与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组建“贵州首黔煤钢电有限公司”,开发盘县地区的煤炭资源,建立贵州盘县“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以煤炭资源综合开发为基础,向焦炭、化工、电力、钢铁产业延伸和深化,发挥“煤(焦、化)—钢—电”一体化的综合优势和效益。贵州首黔煤钢电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4亿元。各发起人首期出资比例为: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4亿元,占首期注册资本金的51%;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占首期注册资本金的25%;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6亿元,占首期注册资本金的15%;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36亿元,占首期注册资本金的9%。出资各方均以现金(人民币)出资。公司经营范围:煤炭资源开发及销售;焦炭产品生产及销售;煤焦化产品生产及销售;发电及上网供电;钢铁产品生产及销售;自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