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2008年10月16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核实,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8年10月14日、15日、16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查询,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并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泄露情形;
3、经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2008年10月20日为止, 尚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可能对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进行上述有可能对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分析,预计公司三季度报告又将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