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1日以书面议案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公司董事会聘任段远刚先生为本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从2008年10月21日起至2011年7月13日止。(段远刚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一,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对本公司总会计师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1日
附件一
段远刚先生简历
段远刚,中国国籍,34岁,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财税专业本科毕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段先生曾任北京市电机总厂主管会计、副总会计师;北京毕捷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计划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会计师。
附件二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对本公司总会计师聘任事项的
独 立 意 见
本人作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总会计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经审阅公司会前提供的段远刚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有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合法。
2、总会计师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总会计师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经本人所了解认为段远刚先生的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所聘任的该公司岗位职责的需要。
4、公司董事会对总会计师的聘任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非执行董事:许文才、王徽、谢炳光、王德玉
200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