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分别刊登了《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0月29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10月28日-2008年10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9月2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0月28日15:00至2008年10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10月24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 发行规模;
(2) 债券期限;
(3) 发行方式;
(4)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5) 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6) 募集资金用途;
(7) 发行债券的上市;
(8) 偿债保障措施;
(9) 决议的有效期;
(10) 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已于2008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08年10月28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08年10月28日,9:0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10月2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67,投票简称:名流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议案的子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 案 | 对应申报价(元) |
总议案: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1.00 |
(1) 发行规模 | 1.01 |
(2) 债券期限 | 1.02 |
(3) 发行方式 | 1.03 |
(4)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 1.04 |
(5) 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 1.05 |
(6) 募集资金用途 | 1.06 |
(7) 发行债券的上市 | 1.07 |
(8) 偿债保障措施 | 1.08 |
(9) 决议的有效期 | 1.09 |
(10)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 1.10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总议案1.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该事项之所有子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子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0月28日15:00至10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娴
电话:010-87581491 传真:010-87581534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18号名流未来大厦14层名流置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68
(二)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0月21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1) | 发行规模 | |||
(2) | 债券期限 | |||
(3) | 发行方式 | |||
(4) |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 |||
(5) | 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 |||
(6) | 募集资金用途 | |||
(7) | 发行债券的上市 | |||
(8) | 偿债保障措施 | |||
(9) | 决议的有效期 | |||
(10) | 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
注:1、委托意见请在相应栏内划“√”;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