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1.3 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兆锋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苗霄檀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6,617,670,269.08 | 6,137,627,916.89 | 7.8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2,718,244,885.85 | 2,766,121,844.89 | -1.73 |
每股净资产 | 6.15 | 6.25 | -1.6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155,802.38 | 66.2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 | 66.23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 | 1,579,629.33 | 18,465,040.96 | -92.97 |
基本每股收益 | 0.004 | 0.042 | -92.16 |
稀释每股收益 | 0.004 | 0.042 | -92.16 |
净资产收益率 | 0.06% | 0.68% | 减少0.7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 - | 0.045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13% | 0.72% | 减少0.49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867,021.9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000.00 |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620,371.29 | ||
小计 | -1,246,650.67 |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625,477.72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614,076.79 | ||
合计 | -1,235,249.74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总数 | 48285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股份种类 | |
王家兴 | 1306300 | A股 | |
陈本富 | 1068859 | A股 | |
包建勤 | 1015200 | A股 | |
唐述祥 | 881041 | A股 | |
苏州联硕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791478 | A股 | |
上海香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728745 | A股 | |
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科教发展有限公司 | 680000 | A股 | |
李遂山 | 627833 | A股 | |
庄良金 | 600000 | A股 | |
胡幼治 | 578699 | A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008年9月30日 | 2007年12月31日 | 变化幅度 | |
货币资金 | 581,967,568.40 | 420,721,070.51 | 38.33% |
应收票据 | 70,274,877.56 | 227,429,806.74 | -69.10% |
其他应收款 | 200,400,393.79 | 89,258,077.05 | 124.52% |
存货 | 499,662,162.53 | 375,229,603.85 | 33.16% |
应付票据 | 418,226,700.00 | 85,400,000.00 | 389.73% |
应付账款 | 422,172,170.35 | 284,325,512.07 | 48.4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287,430,000.00 | - |
货币资金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销售产品收到现金较多所致。
应收票据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票据贴现和兑付到期承兑汇票所致。
其他应收款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往来结算增加所致。
存货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库存产品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生产经营所需签发承兑汇票所致。
应付账款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生产经营所需应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2、利润表项目
2008年1-9月 | 2007年1-9月 | 变化幅度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3,617,155.37 | 7,380,990.90 | 84.49% |
财务费用 | 111,321,869.32 | 78,993,412.94 | 40.93% |
投资收益 | 242,899.99 | 18,158,379.51 | -98.66% |
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增值税变动较大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较大,主要原因利率提高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参股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2008年1-9月 | 2007年1-9月 | 变化幅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155,802.38 | 306,888,950.97 | 66.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164,212.40 | -454,748,327.64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250,873.43 | 3,022,963.2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较大,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及货款回收及时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较大,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和对外投资较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较大,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借款、支付利息及现金分红较多所致。
4、主要财务指标
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变化较大,主要原因是利率提高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及参股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较大,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及货款回收及时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7年5月,本公司发现在郑州市商业银行管城支行1.2亿元存款被非法转走,经查阅郑商行的原始凭证,发现该存款转出的凭证上加盖的公司印鉴和法定代表人印鉴与我公司的印鉴不一致,公司立即向河南省公安厅报案。期间公司就此事多次与郑商行协商,但一直未能得到解决。2007年9月,公司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商行归还1.2亿元存款和相应的利息损失。2007年11月,省高院应本公司的请求,对郑商行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依法查封了郑商行的部分办公楼房,价值1.2亿元。2007年12月,省高院对该存款纠纷案件开庭审理,现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2、根据2007年11月23日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详见2007年11月24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与控股股东合资组建的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9月5日正式注册成立。
3、根据2008年9月26日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详见2008年9月27日上海证券报),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已经2008年10月16日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核准的方案为准。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 承诺事项 | 承诺履行情况 |
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见注A | 见注B |
注A:(1)持有的神马实业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2006年4月17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但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后神马集团所增持神马实业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持有神马实业的股份占神马实业总股本的比例至少在36个月内不低于51%;
(3)神马集团将在2005年至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神马实业当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注B:关于第1项与第2项承诺,在本季度报告披露之日前神马集团无违反承诺的行为。关于第3项承诺,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8月13日实施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考虑了神马集团的承诺。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2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10月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10月20日在公司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2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3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9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3000万元人民币(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为准)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氯碱发展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期限3个月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3000万元人民币(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遵化镇高阳路九号
法定代表人:吕清海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工业用氢氧化钠、液氯、工业用盐酸、次氯酸钠的生产和销售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氯碱发展公司注册资本为57050万元,本公司占99.74%的股份,神马材料加工公司占0.26%的股份,故氯碱发展公司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氯碱发展公司资产总额279984万元、负债总额184529万元、净资产61161万元、净利润5921万元、资产负债率65.91%(经审计); 截止2008年9月30日氯碱发展公司资产总额318284万元、负债总额220915万元、净资产62222万元、净利润1061万元、资产负债率69.41%(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公司决定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氯碱发展公司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故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氯碱发展公司偿还债务能力强,债务逾期可能性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3000万元人民币(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为准),占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276612万元的8.31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276612万元的3.2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2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研究决定,现将公司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8年11月13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公司南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题: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出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止2008年11月7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书附后)。
(六)登记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七)登记时间:2008年11月11日—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地点:公司东大门(平顶山军分区对面)
联系人:范维 陈立伟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邮编:467000
(八)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