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庞培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西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57,422,081.86 | 836,486,955.29 | 2.5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22,427,938.47 | 218,799,302.72 | 1.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0550 | 2.0215 | 1.6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384,802.40 | 237.9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068 | 237.96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09,771.75 | 8,122,698.17 | 10.5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07 | 0.0750 | 10.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699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407 | 0.0750 | 10.5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5,320.3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57,1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04,604.22 | ||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金额总数 | 62,933.72 | ||
其中:所得税影响 | 37,172.90 | ||
少数股东损益 | 25,760.82 | ||
合计 | 560,749.8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36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46,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广平 | 1,479,563 | 人民币普通股 |
刁培显 | 1,331,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绪伟 | 1,331,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 | 1,14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相国 | 961,716 | 人民币普通股 |
谢国强 | 84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维钦 | 739,782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伟 | 591,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董兴欣 | 591,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增1144.21%,主要原因本期货款结算时收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增多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92.86%,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产品生产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55.73%,主要是公司所持西藏发展股票市场价格变动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47.57%,主要原因是公司为降低财务费用,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5.本期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40.99%,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扩大,预收客户购货款所致。
6.本期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152.74%,主要原因为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7.本期营业外收入比期初增加656.07%,主要原因为本期发生固定资产清理和收到政府挖潜改造资金所致。
8.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37.96%,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加大货款清收力度、资金回笼较好。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000752 | 西藏发展 | 962,326.00 | 461,400.00 | 3,570,229.46 | 8,064,291.8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8年10月22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8-017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2日9:3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8年10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庞培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铁塔”)申请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长安铁塔为安丘市供电公司(下称“安丘供电”)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整提供担保,期限1年。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安丘供电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且双方签订了互保协议。因此长安铁塔为安丘供电提供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万人民币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长安铁塔为安丘供电提供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万人民币担保。其提供担保及拟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08-019)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8-018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七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2日10:0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8年10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承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的反映出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8-019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安丘市供电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5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67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07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12%和14.96%。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铁塔”)为安丘市供电公司(下称“安丘供电”)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整提供担保,期限1年。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67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07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12%和14.96%。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潍坊市安丘市潍徐北路1号
3、法定代表人:王光顺
4、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电力输电铁塔生产、加工、销售业务
5、与本公司的关系: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现有总股本6080万股,我公司持有4675.541万股,占股份总数的76.9%
6、该公司财务状况:截至2007年12月31日,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7,045,047.47元,负债总计为374,711,078.16元,净资产为152,333,969.31元,2007年度净利润为15,026,281.28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安丘市供电公司
2、注册地址:安丘市向阳路四百三十号
3、法定代表人:范华
4、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安丘市行政区域内售电,电力电器安装。(国家规定所许可生产经营的,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5、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非关联方
6、该公司财务状况:截至2007年12月31日,安丘供电总资产为491,335,698元,净资产为191,079,198元,负债总额为300,256,499元,经营收入为479,948,576元,净利润为13,140,664元。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长安铁塔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安丘供电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且双方签订了互保协议,长安铁塔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67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07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12%和14.96%。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决议
2、互保协议书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