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屹
股改+破产重整,这是S*ST星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最引人注目之处。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把手中持有的50%的星美股权让渡出来偿还上市公司的巨额债务,进而再引进香港新世界(中国)地产的关联方上海鑫以实业作为大股东,为下一步的资产重组奠定基础。为了进一步深入探询公司此次股改的"台前幕后",本报记者21日在位于重庆的星美联合总部采访了公司董事长何家盛。
记者:能否简单介绍一下现在公司的基本面以及当前所面临的困境?
何家盛:近年来,公司原前三大股东的股权已全部被司法拍卖,相应的股权逐步分散到众多企业法人与自然人手中,实际控制人缺位导致重组无法推进,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已全面停止。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资产为4.68亿元,负债为近17亿元,所有者权益-12.56亿元,每股净资产-3.04元,陷入严重资不抵债的境地。今年1至6月份的净利润为-5310.81万元,持续经营能力已不具备。如果公司不能完成股改,则很有可能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记者:公司为何非要走上破产重整这条“华山道”,是否还有其他重组路径可以选择?
何家盛:不是公司非要走这条路,而是方方面面的因素制约着我们以前的设想。公司的债权人主要是银行,不走司法程序就无法解决银行的巨额债务问题。各家银行体制不同,债权成本不一,抵押物状况也非常复杂,同他们谈判债务打折的问题难度非常大,如果不进行破产重整,星美可能目前仍然处于债务和解过程中,根本走不到今天。所以只有破产重整才能彻底丢掉原来的包袱,把公司做成一个“净壳”,轻装上阵,为未来的资产重组打下基础。
记者:香港新世界和上海鑫以为何会选中S*ST星美作为重组对象?
何家盛:可以这么说,在资本市场众多的上市公司中找到星美联合是一种缘分。
记者:香港新世界本身是一家在港交所上市的蓝筹公司,此次通过关联企业实现境内借壳上市有着怎样的战略意义?
何家盛:内地市场是一个充满着潜力的大市场,新世界进入内地也不是一两年的事了。为进一步打开市场,更多地参与内地的城市建设,境外投资者需要通过资本市场这个舞台来扮演他们的角色。
记者:此次股改方案的亮点有哪些?重组方将付出怎样的代价?
何家盛:本次股改最大的特点是股改结合破产重整。一方面,股改是星美破产重整计划实施的先决条件:只有股改方案顺利通过,鑫以实业才会拿出现金代上市公司偿付债务,破产重整计划才能实施;反之,如果本次股改失败,破产重整计划就无法实施,星美也将有可能进入破产清算。另一方面,根据破产重整计划,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要拿出50%的股份用于解决上市公司的巨额债务问题,流通股股东则不需要支付股份,而债务问题实际上是星美所有股东所共同面临的大难题。这实际上就等于是非流通股股东为流通股股东赠送了相应的股份。
本次股改的第二个特点是时间非常紧迫。根据今年4月22日法院的裁定,破产重整计划应在6个月内完成,即应当在10月21日之前完成。鉴于目前的股改安排,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在10月28日进行,因此,我们向法院申请将破产重整方案的执行期延长至12月31日。如果届时仍未能完成破产重整,则星美将有可能因破产清算而面临退市。
第三个特点是股改与资产重组分开进行。根据商务部等六部委颁布的规定,境外投资者战略投资境内上市公司,只适用于已经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因此,星美必须先行完成股改,才能进行资产注入。正是由于受到法规的限制,星美的本次股改与资产重组不能同时进行,而必须先完成股改,然后才能再进行资产重组。
记者:如果股改顺利实施后,S*ST星美将会出现怎样的变化?
何家盛:星美是一家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得到确认的债务总金额高达约24亿元,根据破产重整计划需要偿付债权人的金额高达约5.6亿元。解决上市公司巨额债务,避免公司破产,这是全体股东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但是,在星美的破产重整中,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一半的股份代偿债务,而流通股股东则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这充分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大小非”的诚意。
另外,股改完成后,上海鑫以实业将持有S*ST星美1069384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84%,成为第一大股东,有效解决了公司实际控制人缺位的问题,同时为引进优质资产做好了铺垫。
S*ST星美现在的净资产约为-12亿元,即每股净资产约为-3元。在股改完成后,星美将成为一个没有负债、没有资产的“净壳”公司,每股净资产将由-3元上升为0元,这就意味着公司全体股东、包括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每股净资产实际上增加了3元。在下一步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还将进一步增加,股票的内在价值提高了,全体股东均将由此受益。
综上所述,股改的完成,不仅解决了星美的巨额债务,避免了星美的破产,还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创造了前提条件。通过资产重组,星美的基本面将大大改善,盈利能力大大增强,全体股东的利益均得到了根本的保障,这对于整个资本市场来说都是一件“多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