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柯尔系败诉科龙1.85亿货款收回仍成疑
2008年10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ST科龙今日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广东佛山中院对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起诉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统称“格林柯尔系”)及特定第三方案件的两份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内容,顾雏军及其控制的格林柯尔系应向ST科龙相关子公司合计支付约1.85亿元货款及相应利息。
不过,ST科龙在收到判决书后表示,公司在以前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认为,在目前情况及公司起诉格林柯尔系公司相关案件全部审结并执行完毕之前,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判断与此前相比并无实质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