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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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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湘平:经受金融危机考验 证券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券商资产管理:从“炸弹”到“金蛋”
    风控意识树立 券商自营业务风险大幅释放
    力推净资本监管 保障券商生存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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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推净资本监管 保障券商生存大计
    2008年10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雪
      ⊙本报记者 张雪

      

      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预警和动态监控制度,是2003年“证券公司规范发展座谈会”上提出的促进证券行业规范发展八项措施中,最为重要的措施之一。五年中,该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健全,有效地防范了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为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扎实的制度基础。

      

      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

      早在1996年,证监会发布的《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中,首次使用了净资本这一概念;2006年起实行的新《证券法》,首次明确了证券公司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法律地位;同年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通知》,标志着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开始全面实施净资本监管体系;2008年6月27日,证监会对2006年的法规进行修改,调整了净资本计算规则和风险资本准备的计算比例,细化了证券自营业务规模的控制指标,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体系。

      至此,当年券商峰会上提出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预警与动态监控制度”的措施,已经得到了全面的落实,为我国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扎实的制度基础,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也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有效防范了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净资本,其实就是证券公司流动性最高的那一块资产。”德邦证券的合规负责人这样解释,现实中很多公司破产,并不是因为资不抵债,而是没有流动性资金去偿还债务。金融行业很大程度上就是在玩流动性,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它提醒中国要加强对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控制。因此,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是一剂良药,不但可以有效地防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还将增强整个证券行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增强了证券公司的自我约束力。面临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单靠监管部门严防死堵,已经很难得到理想的监管效果。德邦证券合规负责人指出,通过对净资本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制定与监控,证券公司可以更为系统地了解自身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水平,衡量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此基础上审慎决策各项业务的规模和发展。“这样就将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管为导向,转变为证券公司自我约束的良性运作机制”,他表示,在近五年中,大部分券商强化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理念,主动防范各种经营风险。维护净资本、夯实净资本、创造价值,逐渐成为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根本出发点。

      

      完善风险监控体系任重而道远

      历经五年的规范发展,证券行业实现了完美的蜕变。不过一些券商指出,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任重而道远。未来监管层和证券公司,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新的净资本监管要求,在确定净资本扣减比例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谨慎原则。从降低流动性风险的角度而言,这是非常有效的举措。但流动性过高、大量资金占用在货币资金等形式上有可能导致证券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因此,如何设计一套以净资本为核心、兼顾流动性与盈利能力、兼顾稳健经营与良性发展的监控指标体系,将成为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不断深入思考的课题。

      此外,净资本计算也对各项业务数据的及时获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国内证券公司一个非常明显的缺陷,在于不少公司没有一个基于企业整体战略决策基础上的信息系统,各项信息子系统基本处于相互割裂、各自为政的局面,这对于净资本的实时计算与监控无疑是非常不利的。也可能正是预见到这些问题,监管部门今年起加大了IT治理的工作力度,这将为证券公司实现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提供最充分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