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徐德复先生、孙晓峰先生、王永武先生、杜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刘树森先生、宋尚龙先生、宋尚龙先生、张俊先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裁、总会计师刘树森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彭雪松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12,499,575,183.58 | 11,099,463,017.16 | 12.61 |
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 5,289,307,095.92 | 5,032,524,638.76 | 5.10 |
每股净资产 | 4.19 | 3.98 | 5.1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21,547,873.88 | -16.2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的 现金流量净额 | 0.02 | -23.15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 | 66,295,517.58 | 260,589,457.16 | -44.07 |
基本每股收益 | 0.05 | 0.21 | -47.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20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 | 0.05 | 0.21 | -47.50 |
净资产收益率% | 1.25 | 4.93 | 减少10.4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92 | 4.66 | 减少10.75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股权转让收益 | 16,574,415.12 |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2,418,379.78 | ||
合 计 | 14,156,035.34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66,69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种类 | |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14,609,4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辽源市财政局 | 16,396,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436,43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350,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元芬 | 6,2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 5,595,4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邢本义 | 4,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邢福荣 | 3,7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 3,061,80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六组合 | 2,052,42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08年9月30日 | 2007年12月31日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货币资金 | 661,138,148.38 | 1,052,544,413.53 | -391,406,265.15 | -37.19 |
应收账款 | 655,357,283.07 | 429,450,465.47 | 225,906,817.60 | 52.6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554,000.00 | 6,630,000.00 | -5,076,000.00 | -76.56 |
在建工程 | 1,821,201,837.54 | 600,370,892.33 | 1,220,830,945.21 | 203.35 |
应付票据 | 660,200,000.00 | 449,000,000.00 | 211,200,000.00 | 47.04 |
应交税费 | -17,702,960.63 | -82,574,849.13 | 64,871,888.50 | 78.5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0,000,000.00 | 217,670,000.00 | -77,670,000.00 | -35.68 |
长期借款 | 1,415,921,574.39 | 527,895,591.39 | 888,025,983.00 | 168.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60,561.92 | 4,010,277.22 | -1,249,715.30 | -31.16 |
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期投入使用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水泥销售数量增加及水泥销售价格上涨使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持有的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期市价降低所致。
4、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项目建设投入金额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增加是由于银行授信额度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增加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使流转税计提额有所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是由于偿还到期银行贷款所致。
8、长期借款增加是由于银行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是由于公司持有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格低于成本金额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08年1-9月 | 2007年1-9月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营业成本 | 3,149,139,462.57 | 2,343,657,218.10 | 805,482,244.47 | 34.37 |
资产减值损失 | 8,723,883.27 | 5,738,290.47 | 2,985,592.80 | 52.03 |
投资收益 | 126,519,507.36 | 322,489,966.54 | -195,970,459.18 | -60.77 |
营业外收入 | 50,055,412.78 | 28,328,625.52 | 21,726,787.26 | 76.70 |
营业外支出 | 7,820,406.48 | 4,884,343.77 | 2,936,062.71 | 60.11 |
净利润 | 260,589,457.16 | 465,932,077.70 | -205,342,620.54 | -44.07 |
少数股东损益 | 8,830,973.14 | 6,421,180.64 | 2,409,792.50 | 37.53 |
变动原因:
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和水泥销量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增加相应使计提的坏账有所增加。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联营企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捐款增加所致。
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控股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08年1-9月 | 2007年1-9月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7,106,099.06 | -272,733,937.79 | -924,372,161.27 | -338.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4,151,960.03 | 458,589,558.75 | 325,562,401.28 | 70.9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1,406,265.15 | 211,581,811.49 | -602,988,076.64 | -284.99 |
变动原因: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购建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影响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所属水泥产业子公司股权转让 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水泥投资有限公司26%的股权转让给CRH公司全资拥有的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事宜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详见2008年7月23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目前尚在国家其他有关部委批复中,公司正在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在公司股改过程中,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所持有的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出售或转让不得超过5%,三十六个月内不超过10%。
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至本报告披露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了股改承诺。
2、公司于2008年7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春市国资委”)的承诺函,鉴于公司良好的资产质量和发展前景,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长春市国资委就持有的亚泰集团股份减持事宜特别承诺如下:
(1)长春市国资委目前持有亚泰集团196,725,744股股份,自长春市国资委出具承诺函之日(2008年7月23日)起,上述股份将继续锁定(包括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和协议转让等形式)两年;
(2)自长春市国资委出具承诺函之日起的两年内(2008年7月23日至2010年7月23日),若亚泰集团股票价格低于每股30元(该价格如遇除权除息将按相应比例进行调整),长春市国资委将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持有的亚泰集团股份。
自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报告披露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了该承诺事项。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证券投资情况
3.5.1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证券 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元) | 期末账面值 (元) | 期初账面值 (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000686 | 东北证券 | 178,482,648 | 419,518,662.53 | 841,166,938.74 | 735,342,600.88 | 长期股权投资 |
2 | 600856 | 长百集团 | 600,000 | 1,725,836.00 | 1,554,000.00 | 6,63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5.2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8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详见2008年6月21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上述参与江海证券增资扩股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宋尚龙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1 股票简称:亚泰集团 编号:临2008-03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10月2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8年10月12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0名,4名董事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董事徐德复先生、孙晓峰先生、王永武先生、杜婕女士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刘树森先生、宋尚龙先生、宋尚龙先生、张俊先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刘长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提名刘长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地产产业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屋开发、房屋改造、商品房经营,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000万元,全部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占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00%。此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2月21日,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建筑工程的室内外装修、生产装潢材料,目前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亚泰集团持有285万元,占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7%。
根据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的需要,同意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送股及转增股本的形式将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1,000万元。
增资完成后,亚泰集团将持有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70万元股权,仍占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7%。此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五、审议关于无偿受让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股权并将其转让给吉林亚泰集团水泥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主营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注册资本为65,000万元,其中亚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水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48,465,776元,占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99.764%;哈尔滨市道外区经济贸易局持有1,534,224元,占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0.236%。
鉴于亚泰集团2006年收购原哈尔滨水泥厂并全面整合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后,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已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因此公司将无偿受让哈尔滨市道外区经济贸易局持有的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0.236%的股权。
股权转让完成后,亚泰集团将无偿受让的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0.236%的股权转让给吉林亚泰集团水泥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特此公告
附刘长生先生简历
刘长生,男,60岁,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吉林省计划委员会副处长、处长、副主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现已退出工作岗位。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