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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送“认沽权利” 鞍钢再挺攀钢整合
    2008年10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建军
      鼓励攀钢系股票投资者持股而不要换取现金,两年后再选择是否行使现金选择权

      ⊙本报记者 陈建军

      

      就在“攀钢系”投资者走到持股还是换取现金的十字路口之际,鞍钢集团紧急追送的“认沽权利”或许能增加投资者对攀钢钢钒未来股价的一份信心。

      攀钢钢钒今日披露,公司10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经审慎讨论通过了《关于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方案主要条款的议案》。这个议案的核心是鼓励攀钢钢钒、攀渝钛业、长城股份投资者持股而不是换取现金,“诱惑”则是两年后再次给予现金选择权的机会。

      根据鞍钢集团出具的承诺书,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没有按照9.59元/股换成现金而是将持股换成“新攀钢”的攀钢钢钒投资者,两年后可以再次在9.59元/股基础上加同期固定收益产品的市场收益率行使现金选择权,而没有按照14.14元/股、6.5元/股换成现金而是将持股换成“新攀钢”的攀渝钛业、长城股份投资者,两年后可以在9.59元/股基础上加同期固定收益产品市场收益率后除以1.2079再次行使现金选择权。

      显然,攀钢钢钒披露的这个整合加急方案某种程度上是送给投资者的一项“认沽权利”。只有“新攀钢”未来的股价能够有效地站在9.59元之上,攀钢钢钒、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的投资者现在才会选择持股而不是行使现金选择权。但细心的投资者可以发现,现在选择将持股换成“新攀钢”的攀渝钛业、长城股份投资者两年后欲行使现金选择权时,将失去目前换股能够获得的20.79%风险溢价。

      “攀钢系”整合今日将在中国证监会“过堂”。如果获得通过,攀钢整合应该会在11月28日之前完成,因为钢钒GFC1 从11月28日开始行权。“攀钢系”整合不以失去上市地位为前提,而能否保住上市地位很大程度上就来自钢钒GFC1 的行权贡献。只有在钢钒GFC1行权之前完成整合,才能使“新攀钢”拥有发行给社会公众股东的10%股份。

      按照10月21日的4.593元收盘价计算,钢钒GFC1行权后的成本是7.07元,这较攀钢钢钒9.59元换股价存在35.64%上升空间。不言而喻,钢钒GFC1持有人能否取得这35.64%收益,完全取决于整合后的新攀钢钢钒股价能否有效站稳9.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