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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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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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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版:信息披露
    (上接42版)
    关于基金同盛和基金同益
    发起人名称变更的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分离交易可转债申报文件的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光大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旗下部分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
    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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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008年10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钢钒        公告编号:2008-53

      证券代码:031002         证券简称:钢钒GFC1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

      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的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公司股票(简称:攀钢钢钒,股票代码:000629)、认股权证(简称:钢钒GFC1,证券代码:031002)于2008年10月27日复牌。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钢钒     公告编号:2008-54

      权证代码:031002         权证简称:“钢钒GFC1”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风险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 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二、特别风险提示

      根据2008年5月7日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钢钒”或“本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签订的《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合作协议》及攀钢钢钒于2008年5月17日公告的《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攀钢钢钒已委托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且鞍钢集团已向攀钢钢钒作出承诺,对按照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届时公告的现金选择权方案所规定的程序申报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鞍钢集团将无条件受让其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并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为鼓励更多的攀钢钢钒有选择权股东选择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并鼓励更多的攀渝钛业有选择权股东和长城股份有选择权股东参与换股,鞍钢集团已作出进一步承诺,其将向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行权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一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权利。

      目前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员会有条件通过。为充分保护“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如本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行权期截止日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本公司股份,则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因行使认购权获得的本公司股份可以申报行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

      如本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能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行权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本公司股份,则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行权期截止日之后行使“钢钒GFC1”认股权证认购权并获得的本公司股份,无权申报行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亦无权行使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向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的一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权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方案实施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该等不确定性将可能影响“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

      公司提请本公司“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对上述因素予以关注,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和证券市场内外部环境,谨慎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