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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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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10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李凤春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总监薛义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573,027,479.322,418,258,743.736.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302,939,035.431,295,364,376.100.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4.204.170.7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1,791,437.52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23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203,837.0638,579,411.832.73
    基本每股收益(元)0.0360.1242.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134-
    稀释每股收益(元)0.0360.1242.48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862.96增加0.0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023.20增加0.12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618.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8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4,165,160.05
    合计-3,091,778.0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4,22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973,226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和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100,008人民币普通股
    沈阳荣建实业有限公司2,362,47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295,617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远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907,09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02,186人民币普通股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龙资本市场资金信托计划1,200,084人民币普通股
    俞慧芳1,180,874人民币普通股
    全力1,060,000人民币普通股
    江苏正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15,265人民币普通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于2008年9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3,198,22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3%,平均价格为7.72元/股。

    本次增持前,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142,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7%。增持后,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145,933,2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减额增减比例(%)主要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11,091.3035,768.67-24,677.37-68.99主要是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增加及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19,995.658,949.0911,046.56123.44主要是款项未到回收期所致。
    预付款项9,769.647,077.682,691.9638.03主要系预付原料及设备款增加。
    在建工程4,571.44405.704,165.741,026.80主要系工程支出增加。
    无形资产5,173.542,170.093,003.45138.40主要是本期新增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短期借款70,700.0018,500.0052,200.00282.16主要是偿还短期融资券增加借款。
    应付短期债券-50,636.50-50,636.50-100.00主要是到期偿还所致。
    应付账款13,697.056,408.517,288.54113.73主要是采购货款尚未支付。
    其他应付款10,355.787,152.133,203.6544.79主要是应付林价款及子公司金桥木业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14,493.368,719.315,774.0566.22主要是本期新增子公司所致。
    利润表项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增减额增减比例(%)主要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4,026.072,951.271,074.8036.42主要是借款规模增加及贷款利率提高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512.692,119.85-1,607.16-75.81主要是上年同期对部分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及本期子公司金桥木业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方法发生变化所致。
    投资收益248.001,269.59-1,021.59-80.47主要是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及股票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3,470.422,582.07888.3534.40主要是补贴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442.24289.65152.5952.68主要是本期捐赠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增减额增减比例(%)主要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79.14-364.84-6,814.30主要是销售收款小于采购付款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给职工的现金支出增多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43.03-4,625.26-9,117.77主要是本期新建子公司后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同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6.29-17,271.2313,054.94主要是上年同期偿还借款较多。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连州吉森木业有限公司、敦化顺天木业有限公司。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柏广新

    200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08-030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0月1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8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补充协议>的议案》。

    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公司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届时应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08—033号)。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08-031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永河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08—033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08-032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上午九时

    3、会议地点: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议题

    审议公司《关于签订〈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参加会议的人员

    1、凡是在2008年11月3日(星期一)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4000号创业大厦12楼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9时至16时。

    5、其他事项:

    联系人:金明、张海燕

    联系电话:0431—88912969

    传真:    0431—8848058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拟审议事项以及临时提案均可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08-033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签订<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会11名董事中,关联董事柏广新先生、杜崇军先生、宫喜福先生、李凤春先生、宋建龙先生、徐世范先生和王海先生均按规定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周光辉先生、王兆君先生、杜捷女士和庄研先生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稿)有关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要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规定,公司与吉林省红石林业局(以下简称“红石林业局”) 经过友好协商,对原《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协议》中有关于租金的提取方式进行修改,签订了《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补充协议》,双方同意由原来的按原木总销售额的26%提取费用做为租金,改为按年度木材产量,每立方米100元的标准缴纳有偿使用费。

    2、红石林业局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还须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红石林业局是森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是吉林省桦甸市红石镇,法定代表人为毛陈居,注册资本为7,767万元,经营范围是木材、木制品、林副产品加工及销售;兼营物资、电力、暖气、自来水供应及销售。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08年10月10日,公司与红石林业局签订了《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将1998年4月30日签署的原《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协议》第三条第(一)款关于租金(即育林基金)的提取方式进行修改,由“乙方按当年所采伐的原木总销售额的26%提取费用做为租金(即育林基金)”,修改为“乙方按年度木材产量,每立方米100元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有偿使用费”。相关的育林基金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并缴纳。

    有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其他内容继续按原《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协议》执行。

    新的租金提取方式期限为一年,即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补充协议到期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本补充协议的实施效果,由双方协商确定延展本补充协议的期限。如本补充协议不能展期,双方同意按照原《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协议》继续执行。

    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后,为减少双方的关联交易,决定对已经期满的有关生活服务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再续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原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费用提取方式是十年前公司成立时双方约定的,已经不符合当前我国森林资源管理与使用的现状和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 为此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森林资源采伐权委托有偿使用费提取方式达成协议,并经吉林省林业厅吉林资[2008]522号文件批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能够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进一步理顺公司与红石林业局的关系,有利于保证公司木材采伐业务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和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木材采伐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须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该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协议》;

    2、《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补充协议》;

    3、《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对红石林业局森林资源采伐权委托有偿使用有关问题的批复》;

    4、《关于上报〈红石林业局森林资源采伐权委托给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分公司有偿使用的约定〉的请示》。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