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蒋晓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跃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18,929,220.44 | 1,850,918,666.30 | 3.6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890,343,729.53 | 869,294,035.32 | 2.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59 | 2.53 | 2.3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2,976,215.40 | 26.1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8 | 20.0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245,854.38 | 15,773,230.21 | 152.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1 | 0.046 | 155.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0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21 | 0.046 | 155.56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81 | 1.77 | 增加1.0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13 | -0.11 | 减少0.90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284,416.4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07,430.6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320,805.73 | ||
企业所得税影响数 | -2,740,969.95 | ||
少数股东所占份额 | 16,530.43 | ||
合计 | 16,746,601.8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6,18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31,713,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金华峰联投资有限公司 | 11,558,179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阳华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3,590,341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程 | 1,98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1,839,766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福广 | 1,444,567 | 人民币普通股 |
舒颖特 | 1,361,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彭哲 | 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白浪 | 5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冠演 | 55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期末数比期初增加97.4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商品原材料款预付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减少63.7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相继收回2007年水泥资产转让款所致;
3、存货期末数比期初增加37.6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下属大冶尖峰水泥公司投产运行,原材料、燃料及在产品等存货增加所致;
4、固定资产期末数比期初增加138.35%,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大冶尖峰水泥生产线项目结转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数比期初减少82.8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大冶尖峰水泥生产线项目结转减少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数比期初增加48.51%,主要原因是大冶尖峰水泥公司收到水泥、熟料预付款所致;
7、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销售费用、财务等费用比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主要原因是2007年本公司部分水泥资产(包括股权)转让,本报告期水泥业务量下降所致;
8、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出让子公司的股权;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85.1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水泥资产转让余款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43.1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减少及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晓萌
200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