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董事李全勇因公出差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长于汝民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其余5名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于汝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志刚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调整后)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调整后) | |||
| 总资产(元) | 19,310,358,991.78 | 16,927,227,137.08 | 14.08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8,941,670,600.32 | 6,679,552,023.18 | 33.87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34 | 4.23 | 26.24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17,095,178.68 | -22.27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73 | -26.26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0,002,359.54 | 882,982,208.12 | -5.26 | 8.99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8 | 0.54 | -10.00 | 5.88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44 | - | 76.0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8 | 0.54 | -10.00 | 5.88 |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36 | 9.87 | 减少1.47个百分点 | 减少2.48个百分点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16 | 8.04 | 增加0.79个百分点 | 增加2.01个百分点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44,386,801.03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0,090,346.93 | ||||
| 合计 | 164,477,147.96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2,466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 144,884,0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9,904,1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492,879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374,94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2,977,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147,975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16,078,824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3,357,2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171,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2,067,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公司于2008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25,928,67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购买相关资产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定向发行中出具承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集团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本集团所持有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根据上述承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自2008年4月1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中包括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7年12月27日解除限售的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44,884,044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资产负债表 项目 | 2008年9月末 | 2007年末 (调整后) | 增减金额 | 增减 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 应收票据 | 329,916,993.85 | 219,828,460.02 | 110,088,533.83 | 50.08% | 收入增长导致应收票据增加 |
| 预付款项 | 96,857,503.04 | 1,662,813,056.38 | -1,565,955,553.34 | -94.18% | 预付账款中土地出让金结转无形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96,637,193.69 | 627,085,373.06 | -430,448,179.37 | -68.64% | 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值减少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34,928,821.91 | 1,048,180,522.38 | 586,748,299.53 | 55.98% | 增加的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 8,926,199,478.85 | 6,166,956,775.79 | 2,759,242,703.06 | 44.74% | 北港池集装箱码头三期项目部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1,605,921,793.71 | 2,922,010,284.57 | -1,316,088,490.86 | -45.04% | 北港池集装箱码头三期项目部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和北港池集装箱码头三期项目增加的在建支出 |
| 无形资产 | 2,758,583,519.05 | 416,414,978.04 | 2,342,168,541.01 | 562.46% | 定向增发增加的土地使用权和预付账款中土地出让金结转无形资产 |
| 短期借款 | 899,123,032.31 | 2,633,980,000.00 | -1,734,856,967.69 | -65.86% | 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短期借款转长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 295,128,249.87 | -285,128,249.87 | -96.61% | 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付 |
| 应付职工薪酬 | 51,253,417.02 | 144,660,836.61 | -93,407,419.59 | -64.57% | 按照(财企【2007】48号、财企【2005】12号)文件规定,公司在合并日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余额转入资本公积 |
| 长期借款 | 3,551,121,521.89 | 1,711,985,761.20 | 1,839,135,760.69 | 107.43% | 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短期借款转长期借款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7,661,681.22 | 155,273,726.07 | -107,612,044.85 | -69.30% | 因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值减少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
| 利润表项目 | 2008年1-9月份 | 2007年1- 9月份 (调整后)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8,978,680,284.22 | 6,477,611,916.23 | 2,501,068,367.99 | 38.61% | 燃料销量和货物吞吐量增加 |
| 营业成本 | 6,728,151,130.67 | 4,542,350,610.24 | 2,185,800,520.43 | 48.12% | 燃料销量和货物吞吐量增加 |
| 财务费用 | 137,269,857.19 | 56,677,413.54 | 80,592,443.65 | 142.19% | 贷款增加和贷款利率上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⑴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2005年12月27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承诺事项;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
①、集团公司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或转让;
②、上述期限届满后三十六个月内,集团公司将保持对天津港的相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40%);
③、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帮助和督促天津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尽快建立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
截止报告期末,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44,884,044股于2007年12月27日限售期满,变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根据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定向发行中出具承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自2008年4月1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中包括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7年12月27日解除限售的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44,884,044股。
⑵发行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①、“在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后,本集团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承诺未来新建、开发和运营码头项目时,股份公司拥有优先投资权,如股份公司未履行该等优先投资权,则本集团可视整个天津港乃至天津市的发展需要先行投资,同时赋予股份公司对该等项目的收购选择权。待时机成熟后,一旦股份公司提出书面要求,本集团承诺按照合理的价格并依照合法程序无条件转让予股份公司。
在股份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置入本集团的港口装卸业务的同时,本集团亦将与港口装卸业务紧密相关的成熟的港口服务类资产注入股份公司,对于剩余的紧密度不高且尚未成熟的港口服务类资产,本集团承诺将积极提升该类资产的盈利水平,待时机成熟之后,一旦股份公司提出书面要求,本集团承诺无条件将拥有的该类资产或权益,按照合理的价格并依照合法程序转让予股份公司。
目前由本集团在建的天津港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项目待竣工验收手续完备后将置入股份公司。”
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集团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本集团所持有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③、“本次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集团公司严格执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④、“1、本次资产认购股份事宜结束后,本集团公司将优先以有偿租赁方式将上述土地租赁给股份公司或拟注入资产使用,每年的土地租赁费用占用土地评估价值计算的年摊销额并加相关税费予以确定。2、若股份公司提出受让该等土地使用权的要求,本集团承诺将该等土地使用权按照合理的价格并依照合法程序转让予股份公司或其下属单位。”
释义:上述承诺中引用的“集团公司”、“本集团”、“本集团公司”系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上述承诺中引用的“上述土地”系指资产认购股份中未注入股份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截止报告期末,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序号 | 证券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 1 | 601318 | 中国平安 | 5,901,829.00 | 5,891,168.80 | 196,353,850.83 | 626,184,056.9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2 | 600821 | 津劝业 | 84,078.00 | 99,300.00 | 283,342.86 | 901,316.1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5,990,468.80 | 196,637,193.69 | 627,085,373.06 | - | ||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于汝民
2008年10月25日
股票简称:天津港 股票代码:600717 编号: 临2008-02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08年10月24日在天津港业务楼3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0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5名,董事李全勇因公出差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长于汝民代为出席并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天津港 股票代码:600717 编号: 临2008—02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08年10月24日在天津港业务楼3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0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㈠、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㈡、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