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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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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10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徐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立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立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481,336,076.533,170,822,395.959.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929,316,030.021,896,725,272.65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993.55-15.6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76,775,302.30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4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442,562.1932,646,103.37260.02
    基本每股收益(元)0.010.055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0.010.0550.0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491.69增加0.1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261.37减少0.09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9,720.00
    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673,663.99
    委托投资损益5,668,990.7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97,388.2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7,500.00
    合计6,213,046.5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757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26,25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华保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21,54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7,374,7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4,857,510人民币普通股
    虞忠伟1,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49,682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86,875人民币普通股
    方雪萍1,350,000人民币普通股
    唐玉利1,260,248人民币普通股
    林泽波1,082,6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项目2008-9-302007-12-31变动百分比变化原因
    货币资金871,857,520.431,393,964,611.55-37.45%本期支付收购大连晟鼎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及项目地价款,以及支付拟收购项目转让意向金,使得货币资金减少。
    交易性金融资产-150,000,000.00-100.00%2007年12月27日购买的建行理财票据已于2008年2月26日收回
    存货1,956,639,765.101,227,041,745.3559.46%主要是开发北京华业玫瑰郡项目、长春华业玫瑰谷项目、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投入工程款以及支付大连晟鼎公司项目购地款,从而导致存货增加。
    预付账款190,424,116.00145,008,335.8131.32%主要是因为预付的“北京华业玫瑰郡”项目二期土地开发费用及“长春华业玫瑰谷”项目工程款
    其他应收款124,124,222.0212,598,149.50885.26%支付拟收购项目转让意向金
    持有至到期投资100,000,000.000.00100.00%主要是持有至到期的委托贷款
    预收帐款250,203,839.1276,303,401.64227.91%主要是“北京华业玫瑰郡”项目和“长春华业玫瑰谷”项目的预售款。
    长期借款1,043,500,000.00685,200,000.0052.29%主要是所收购的深圳市华盛业的投资公司原有的借款

    主要会计项目2008年1-92007年1-9变动百分比 
    营业收入271,672,531.50231,975,599.7017.11%基本持平
    营业税金及附加59,302,434.7518,193,690.28225.95%主要是因为计提北京“华业-玫瑰东方”本期结算相关税金所致
    销售费用13,115,007.245,806,702.35125.86%“北京玫瑰郡”和“长春玫瑰谷”项目预售,增加的广告等费用支出
    管理费用29,076,920.0214,186,082.84104.97%与去年同期相比,母公司规模扩大和新增“北京玫瑰郡”和“长春玫瑰谷”项目导致管理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6,086,802.64184,253.543203.49%“玫瑰东方园”项目已竣工,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导致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0,496,302.30-90,479,814.70 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建设“长春-华业玫瑰谷”、“北京-华业玫瑰郡”项目,同时支付大连晟鼎公司项目地价款,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472,465.40-3,928,497.36 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收购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大连晟鼎公司,导致现金流出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4,861,676.58712,016,209.92-44.54%公司收到同期银行发放贷款减少,导致资金流入减少所至
    基本每股收益0.050.0425.00%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06年4月27日自然人果玉梅、陈栋、李真(以下简称“甲方”)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盛华(以下简称“乙方”)签署的《北京优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乙方以现金4950万元受让甲方持有的北京优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20%、19.8%、40%的股权。根据《北京优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在协议生效后的3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工商部门提交甲方转让北京优孚公司80%的股份给乙方的相关材料。截止2008年6月30日,上述80%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根据《北京优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相关约定,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定六个月内完成朝阳雅苑项目(项目已更名为:华业玫瑰郡)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居民拆迁安置,场地做到三通一平后,甲乙双方共同向工商部门提交剩余20%的股权过户,并付尾款1000万,截止2008年9月30日,上述20%的股权尚未完成转让。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承诺函,为了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华业发展就其持有的华业地产股份延长限售期及限售价格等事宜特别承诺如下: 一、华业发展承诺2009年12月31日之前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华业地产股份(149,989,149股)。二、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若华业地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12元(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华业发展承诺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华业地产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红

    2008年10月23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8-038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于2008年10月1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 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表决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

    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3亿元进行短期投资。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活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可投资于下列投资品种:货币市场基金、中央银行票据、商业银行票据、证券、基金、债券及有关衍生产品等。自有闲置资金在单一投资对象上的运作期限原则上控制在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上述短期投资额度的期限为董事会批准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0月23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8-039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6月26日,本公司与深圳市中新联光盘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在深圳签署委托贷款合同,本公司将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贷款给深圳市中新联光盘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期限自2008年6月27日至2008年10月26日,年利率20%。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项委托贷款实际贷出金额为5000万元,现该项委托贷款期限已到,委托贷款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收益310.7万元人民币已于2008年10月23日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