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于源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214,948,246.31 | 1,020,218,201.93 | 19.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67,593,154.49 | 159,011,041.84 | 5.4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0826 | 1.0271 | 5.40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518,944.14 | -18.68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2 | -24.23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974,078.57 | 11,885,601.48 | -89.3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15 | 0.0768 | -89.3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179 |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515 | 0.0768 | -89.38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76 | 7.09 | 减少63.29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5.14 | 1.65 | 增加0.81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531,358.41 | ||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9,644,431.63 | ||
| 合计 | 9,113,073.22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6,863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李金胜 | 6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树辉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鹏 | 494,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於优明 | 424,04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屠文斌 | 377,2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丽秀 | 364,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玲 | 34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宋建斌 | 3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魏月秀 | 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万珊 | 294,9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50%,这是由于:2007年 10月25日后,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将其拥有的有色金属国际贸易业务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今年1-9月份公司主营业务中增加了有色金属国际贸易业务。
2008年1-9月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了89.38% ,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而产生了非经营性的一次性收益,致使报告期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度降低。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于2006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股改承诺。目前仍在履行中。
公司控股股东于2007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重组承诺,2007年10月25日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为履行重组承诺与公司签署了《业务转移协议》,将有色金属的国际贸易业务注入到上市公司。为使公司顺利承接该部分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将在2008年继续允许上市公司使用其贸易融资额度开展有色金属国际贸易业务。目前,该承诺仍在履行中。
2、2008年10月8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开始增持本公司股份,并披露了其拟在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的增持计划。截止2008年10月14日收盘张建华先生分三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直接增持本公司股票666,73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43%,其增持计划仍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而产生了非经营性的一次性收益,导致2007年净利润绝对数值较高。2008年公司非经营性收益大幅降低,所以公司净利润同比降低将超过60%。但公司2008年主营业务利润情况在有色金属业务的带动下,平稳发展,未出现大幅波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源金
证券简称:新华锦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08—033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0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10月23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于源金、徐东波、张健、王虎勇、权锡鉴、于珊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收购新华锦集团山东盈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425.71万元的价格收购王春亭、邢玉平、邹宏林三位自然人持有的盈商公司49%的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为盈商公司2008年9月30日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核后的净资产价值。完成收购后,盈商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将盈商公司打造成旗下纺织类产品出口业务的重要运营平台。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收购新华锦集团山东海舜国际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扶持公司做大做强,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关联方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拟以376.69万元和177.26万元的价格分别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新华锦集团山东海舜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舜公司”)51%和24%股权,从而将新华锦集团旗下的船舶建造国际贸易业务全部注入本公司。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为海舜公司2008年9月30日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核后的净资产价值。完成转让后,公司将持有海舜公司75%的股权,海舜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该议案中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鲁锦集团为履行股改业绩承诺,进一步将优质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的进一步操作,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转让价格的确认依据为海舜公司2008年9月30日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核后的净资产价值,定价公平;鲁锦集团和新华锦集团均已经就海舜公司经营的船舶建造国际贸易业务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上述事项均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于源金、徐东波、张健回避表决,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新华锦集团山东锦宜纺织有限公司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锦宜纺织有限公司拟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2.2亿元人民币,用于国际贸易业务对外开立信用证以及办理相关承兑汇票、打包、押汇等业务。现拟由公司为其申请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发表独立意见:锦宜公司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宜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开展,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新华锦集团山东盈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23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提请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新华锦集团山东盈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2300万人民币流动资贷款,并使用新华锦集团山东佳益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路8个网点房以及盈商公司位于台东的两个商铺为该贷款提供资产抵押。
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发表独立意见:盈商公司和山东佳益投资有限公司均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盈商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开展,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8年11月11日上午9点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决定于2008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召集人、时间、地点和召开方式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8年11月11日上午9点
(3)会议地点:青岛丽晶大酒店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2、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新华锦集团山东锦宜纺织有限公司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新华锦集团山东盈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2300万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3、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08年11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合法代表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11月10日9:00-17:00
(2)登记方式:
A、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B、股东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信函或传真为准,过时不予登记。
(3)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 0532-85967622
传真: 0532-85877680
联系人:黄柳
5、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简称:新华锦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08—03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新华锦集团山东海舜国际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按照376.69万元和177.26万元的价格向分别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及其关联方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新华锦集团山东海舜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舜公司”)51%和24%的股权。完成该操作后,公司将持有海舜公司75%的股权,海舜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操作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6人,实到董事及授权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在三名关联董事回避的情况下,3名董事同意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独立意见。除此之外,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太平路51号
法定代表人:杨秀芳
注册资本:柒仟玖佰零叁万元
营业执照编号:3700001804432
经营范围:许可范围的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针、纺织制品、服装、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饰品)的加工、销售;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土畜产品、矿产品(不含限制产品)的批发、零售、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信息咨询服务;棉花、纺织原料、道路石油沥青、有色金属的销售。
2、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
法定代表人: 张建华
注册资本: 人民币捌亿元
营业执照编号:370000018076852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管理与经营(以上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范围);服装的加工、销售;五金、百货、建筑材料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许可范围内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临沂市平安路爱国巷1-301号楼
法定代表人: 于源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 壹亿伍仟肆佰捌拾壹万贰仟玖佰叁拾陆元
营业执照编号:370000018086465
经营范围: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纺织品、针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的加工、销售;建筑材料、纺织原料、棉花、土畜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企业咨询服务;投资与管理。
3、鲁锦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华锦集团系鲁锦集团的控股股东;鲁锦集团与新华锦集团均属于公司前十名的其他股东中的张建华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与张建华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除张建华先生之外的前十名其他股东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海舜公司工商资料
企业名称: 新华锦集团山东海舜国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
法定代表人:徐安顺
注册资本: 陆百万元
营业执照编号:370000018084816
经营范围: 许可范围内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工艺美术品、纺织品、针织品、服装、日用百货、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发制品、草柳苇制品的加工、销售;商品信息咨询,劳务服务,物业管理。
海舜公司当前股东情况: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144 | 24% |
|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306 | 51% |
| 徐安顺 | 79 | 13.17% |
| 刘剑维 | 38 | 6.33% |
| 黄铂屾 | 33 | 5.5% |
| 合计 | 600 | 100% |
(2)新华锦集团山东海舜国际有限公司是新华锦集团旗下经营船舶建造国际贸易的专业公司。公司与山东、江浙等地的船厂以及知名的国外船东建立了广泛的业务关系。公司在船舶建造过程中主要负责合同的签订、保函开立、银行结售汇、资金监管、项目监造等任务,在船东和船厂之间起到了重要的纽带作用。
(3)基本财务信息
2007年营业收入为8073.29万元,净利润为75.93万元。
截止至2008年9月30日,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为739.08万元,2008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5332.86万元,净利润为110.54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拟按照376.69万元和177.26万元的价格向分别公司第一大股东鲁锦集团及其关联方新华锦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海舜公司51%和24%的股权。
2、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以海舜公司2008年9月30日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核后的净资产价值为交易依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交易是公司第一大股东鲁锦集团为履行股改业绩承诺,逐步将其旗下的优质资产和优良业务注入本公司的重要步骤。
2、本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获得新的成熟业务,有利于增加公司净利润,为公司未来业绩成长提供了动力。
本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项交易是鲁锦集团为履行股改业绩承诺,进一步将优质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的进一步操作,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转让价格的确认依据为海舜公司2008年9月30日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核后的净资产价值,定价公平;鲁锦集团和新华锦集团均已经就海舜公司经营的船舶建造国际贸易业务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上述事项均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3日
证券简称:新华锦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08—03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锦集团山东锦宜纺织有限公司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华锦集团山东锦宜纺织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2.2亿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2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2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锦宜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宜公司”)拟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2.2亿元人民币,用于国际贸易业务对外开立信用证以及办理相关承兑汇票、打包、押汇等业务。
被担任人名称:新华锦集团山东锦宜纺织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交通银行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2.2亿元人民币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2亿元人民币。
该担保事项已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华锦集团山东锦宜纺织有限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太平路51号
法定代表人:林宗昌
注册资本: 600万元
经营范围: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的批发、零售;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针纺织品、服装、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的加工;批准范围的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银行信用等级:5级
海关等级:B类企业
基本财务情况:2007年营业收入62280万元;净利润407万元;200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9310万元;负债总额66982万元;净资产2328万元。2008年1-9月份营业收入76596万元;净利润-112万元; 2008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1231万元;负债总额39197万元;净资产2034万元。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08年10月23日-2010年10月22日
3、担保金额:2.2亿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锦宜公司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该担保事宜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宜公司顺利获得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其国际贸易业务的开展;此次锦宜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均有对应的国际贸易业务支持,风险可控。所以,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除本担保外尚未对其他方提供任何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担保协议;
2. 公司董事会决议;
3. 锦宜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 锦宜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3日
证券简称:新华锦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08—03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锦集团山东佳益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房产为新华锦集团山东盈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23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华锦集团山东盈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不超过23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3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43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盈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商公司”)拟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23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新华锦集团山东佳益投资有限公司(佳益公司)将使用其拥有的南京路8个网点房为该贷款提供资产抵押。
被担任人名称:新华锦集团山东盈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兴业银行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23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43亿元人民币。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华锦集团山东盈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青岛市太平路51号
主要办公地点:青岛市太平路51号
法定代表人: 王立国
注册资本: 壹仟贰佰万元
营业执照编号:壹仟贰佰万元
经营范围: 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鞋帽、纺织原料(不含专营商品)、机电、建材、畜产品的批发、零售;针纺制品、服装、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饰品)的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2)盈商公司主要经营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饰品)的批发、零售;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针纺织品、服装、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的加工;批准范围的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公司目前业务集中于出口针织品、家用纺织品、毛针织品三大骨干商品,主要进口国为日本、韩国,主要出口国为日本、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等。公司目前拥有旗下控股的三家生产企业,分别为青岛恒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青岛嵘臻毛针织有限公司和青岛捷威毛巾有限公司,是公司旗下产业链最为完整的纺织类国际贸易企业之一。
(3)基本财务信息
2007年营业收入为39207万元,净利润为394.6万元。
截止至2008年9月30日,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为868.96万元,2008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35014.39万元,净利润为178.53万元。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08年10月23日-2010年10月22日
3、担保金额:2300万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全部董事一致认为:盈商公司和佳益公司均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盈商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开展,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本担保外,佳益公司尚未对其他方提供任何担保;除本担保外,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2.2亿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担保协议;
2. 公司董事会决议;
3. 盈商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 盈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3日
证券简称:新华锦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08—03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业绩预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08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净利润同比降低将超过60%。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08 年净利润同比降低将超过60%,具体数据将在2008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112,769,766.21 元
2.每股收益:0.73元
三、净利润大幅降低原因说明
2007年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而产生了非经营性的一次性收益,导致2007年净利润绝对数值较高。2008年公司非经营性收益大幅降低,所以公司净利润同比降低将超过60%。但公司2008年主营业务利润情况在有色金属业务的带动下,平稳发展,未出现大幅波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