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
关联交易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转让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江苏华源)100%股权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于2008年4月2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对价(详见本公司2008年5月5日、2008年7月1日公告)。现就有关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经查询泰州市靖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已办理完成所持江苏华源88%股权过户手续。因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安徽华源广生药业有限公司1500万元银行借款引发之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冻结公司所持江苏华源相应价值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07年10月24日披露的《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的公告》),公司拟于该项司法冻结解除后办理江苏华源其余12%股权过户手续,并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08-90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在2008年10月22日、23日、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价格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经征询公司大股东,确认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资产收购等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