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李琛,因公外出未出席会议
董事,甘翃,因公外出未出席会议
董事,宋和平,因公外出未出席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黄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俊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0,081,123.13 | 143,811,506.54 | -2.5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3,115,173.21 | 2,860,483.01 | -558.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0.1146 | 0.0250 | -558.5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6,419.53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0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546,390.10 | -15,975,656.22 | -273.9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97 | -0.1396 | -273.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1364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97 | -0.1396 | -273.9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8,043.23 | ||
债务重组损益 | 15,960.00 |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94,026.05 | ||
合计 | -356,109.2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64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傅小萍 | 1,992,857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文生 | 855,869 | 人民币普通股 |
魏云波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傅军 | 706,179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一然 | 58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田永华 | 584,508 | 人民币普通股 |
甘勇 | 557,791 | 人民币普通股 |
段志红 | 532,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广明 | 497,228 | 人民币普通股 |
钟剑 | 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应收票据比年初余额减少64.54%,是由于本年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的货款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273.95 %,主要是由于上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大股东豁免债务,增加营业外收入29,382,835.45元,减少财务费用751,784.00元,使上年净利润增加;本年由于公司流动资金严重短缺,造成公司用工不足,投入产出大幅下降以及原辅材料及动力费涨价等导致毛利率下降12.49 %;2007年7月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我公司对四川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解除,由于此项原因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少提坏帐准备3,828,169.20元;另外为本公司的子公司自贡东新电碳有限公司本期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应增加,使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108.89%。由于上述原因致使本年净利润亏损。
3、本报告期由于公司流动资金严重短缺,造成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与上年同期比较相应减少96.92%、156.84%和107.43%。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7月30日,本公司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的限售流通股600万股被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蜀都支行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二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2008年9月5日,解除轮候冻结。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我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从签署本承诺之日到东新电碳股权分置改革要求的一年禁售期满之日, 确保不因冻结等各种原因导致我公司所持东新电碳社会法人股22,082,299 股的所有权被转移。”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东新电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自东新电碳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日起到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求的一年禁售期满之日止,有权按每股0.5元-0.6 元的价格将所持东新电碳的股份出售给香凤企业,香凤企业承诺收购。如上述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向香凤企业出让股份,自东新电碳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日起到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求的一年禁售期满之日止,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可向香凤企业要求取得因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而应获得的转增股份,香凤企业承诺向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因定向转增而使其股权比例下降所对应的股份。被代付对价的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或以拍卖、转让等处置方式取得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名下所持有的东新电碳股份的承接方在办理其持有的东新电碳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向香凤企业支付所代付的股份(包括该部分垫付股份在垫付期间所产生的衍生股份和孳息等所有权益,如转增股份、送红股、现金红利等)及承担赔偿责任,并取得香凤企业的书面同意。
截止到报告期末,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同时,无其他股东向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情况;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亦无为其他非流通股东垫付股份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缺乏流动资金,导致公司开工不足亏损加剧,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彬
200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 600691 证券简称: *ST东碳 公告编号: 2008-36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全年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8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测算, 200 8 年1 月1 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业绩预计为亏损;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审计机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557,815.85 元;
2、每股收益( 基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 0.2233 元。
三、业绩亏损原因说明
由于缺乏流动资金,导致公司开工不足亏损加剧,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四、风险提示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 0 8 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10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