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时事
  • 5:观点·评论
  • 6:金融·证券
  • 7:圆桌
  • 8:上市公司
  • A1:理财
  • A2:开市大吉
  • A3:广告
  • A4:产业·公司
  • A5:股民学校
  • A6:法律服务
  • A7:专版
  • A8:专版
  • A9:信息大全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B1:基金周刊
  • B2:基金·基金一周
  • B3:基金·封面文章
  • B4:基金·基金投资
  • B5:基金·基金投资
  • B6:基金·私募
  • B7:基金·海外
  • B8:基金·专版
  • B10:基金·投资者教育
  • B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B12:基金·数据
  • B13:基金·数据
  • B14:基金·互动
  • B15:基金·研究
  • B16:基金·焦点
  •  
      2008 10 27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A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14版:信息披露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10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学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3,509,768,551.8223,701,213,718.93-0.8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801,341,508.234,221,710,967.21-9.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9192.131-9.9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16,338,653.7296.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91796.0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2,237,208.12-261,871,860.02-234.52
    基本每股收益(元)-0.107-0.132-234.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132-
    稀释每股收益(元)-0.107-0.132-234.52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5.58-6.89减少253.1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6.8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9月)(元)

    扣除方式:合并扣除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2,166,936.80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金额总数-1,068,701.13
    合计1,098,235.6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60,18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3,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7,041,51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258,163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063,04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323,478人民币普通股
    马文岐3,050,83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990,28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2,081,731人民币普通股
    马飞1,519,161人民币普通股
    张荣1,108,286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26,18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8,328万元大幅降低192%,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长28%,主要原因如下:

    (1)煤价同比大幅上涨。今年1-9月公司合并口径发电标煤单价完成318.08元/吨,比上年同期增长58.36元/吨,增长22.47%;

    (2)由于蒙西地区电厂负荷率持续降低,今年1—9月公司合并口径电厂设备利用小时数仅为4326小时,比去年同期降低249小时,下降了5.44%;而母公司口径电厂设备利用小时数仅为3425小时,比去年同期降低24.51%;

    (3)由于公司2007年6、7月关停的部分小火电机组大部分为公司全资拥有,再加之蒙西地区负荷率降低,造成公司2008年1—9月全资电厂发电量仅为66.8亿千瓦时,同比降低24.82%,造成公司母公司部分亏损加剧;

    (4)公司控股51%、且直接向北京送电的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于2007年11月正式进入商业运行,#4机组于2008年7月正式进入商业运行,为公司带来利润,但由于公司控股51%,因而造成公司今年1—9月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长;

    2008年7月以后,虽然国家两次上调发电厂上网电价,使公司2008年7—9月合并口径实现上网电价294.27元/千千瓦时(含税),比前六个月增长16.27元/千千瓦时,增长5.85%,但该部分价格调整远无法弥补燃料价格的大幅上涨。仅2008年7-9月,公司合并口径发电标准煤单价实现347.96元/吨,已比1—6月上涨了45.33元/吨,上涨14.98%。2008年9月公司合并口径综合标准煤单价已达354.77元/吨,其中包头地区煤价更是飙升,公司包头一电厂、包头二电厂9月份综合标准煤单价已分别达到553.75元/吨和584.89元/吨。

    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2,256万元,比期初降低42%,主要是公司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或贴现所致。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11,755万元,比期初增长296%,主要原因为公司18亿元公司债券起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按月计提应付利息所致。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867万元,比期初降低42,037万元,降低97%,主要原因为公司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以及公司本期亏损所致。

    财务费用1—9月72,8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主要是由于利率上调以及公司所属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进入正式商业运行后其负债利息不再资本化而转为财务费用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本报告期亏损的情况下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1)火力发电企业固定资产数额大,比例高,折旧较高。与去年同期比,本报告期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增加(上都#3、#4机组投产),折旧总额增加;(2)、公司电费回收情况较好,公司期末应收帐款比期初减少2.51亿元;(3)应收票据到期兑付,存货减少等因素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支付股利以及公司利息支出增加造成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大幅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节能减排”、“上大压小”有关情况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节能和减排两个约束性目标,电力工业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之一,上大压小,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对于节能减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十一五”期间将关停小火电机及高能耗机组159.9万千瓦,其中,已于2007年前关停79.9万千瓦,其余将于2009年前陆续关停。

    2008年4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公司与部分替代项目落实了有关资产损失补偿的原则,签署了相关协议

    相应,公司以“上大压小”方式开展前期工作,并将全资建设内蒙古和林电厂两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以“上大压小”方式开展前期工作,公司出资40%的内蒙古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为建设2×600MW燃煤发电机组和年产600万吨煤炭露天煤矿的前期工作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或正在收口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权分置改革承诺

    法定承诺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12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附加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北方电力作出如下特别承诺,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北方电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3.99元/股。北方电力如有违反本项承诺的卖出交易,将卖出股票所得资金划入内蒙华电账户归内蒙华电全体股东所有;

    北方电力承诺将按照国家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关精神,继续支持内蒙华电的发展;通过支持其收购优质资产等具体措施,增强该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北方电力将提议内蒙华电2005-2006年连续二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的50%,且每股分红不低于0.1元。并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承诺履行情况:

    按照承诺,北方电力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未减持公司股票。公司2005、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均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的50%,且每股分红不低于0.1元。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依承诺在股东大会上投了赞成票。

    北方电力按照承诺继续支持本公司的发展。2006年,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同意由本公司掌握为开发白彦花煤田而设立的白彦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权。该公司目前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40%,北方电力持股20%,达茂联合旗白彦花煤田综合开发指挥部办公室持股25%,其余股份为其他企业持有。该公司为开发白彦花煤田部分资源而设立,目前正在向相关部门申请资源配置。

    关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支持公司发展的其他承诺,目前相关方正在积极研究有关方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公司2008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局面。

    亏损的主要原因: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材料、水等价格的上涨以及蒙西地区负荷率降低,电厂利用小时数降低等因素的影响。虽然2008年7月以来两次上调上网电价,但远不足以弥补煤炭价格的上涨。如果四季度发电用煤价格仍在高位运行,在没有新的电价调整政策的情况下,预计公司2008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局面。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慧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股票代码:600863 编号:临2008-024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电价、热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电[2008]14号文),通知中关于本公司所属发电厂上网电价调整情况如下:

    一、公司所属内蒙古西部火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含税,下同);

    二、内蒙古西部电网新投产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849元(含脱硫电价)。

    三、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京津唐电网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按每千瓦时0.342元(含脱硫电价)执行。

    四、丰镇电厂东送电量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但由于网对网送电价格的问题,具体需待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报国家发改委核批后实施。

    五、以上电价调整自2008年8月20日起执行。

    另,公司所属电厂收到包头市发展改革委转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包头市城市供热价格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08]1975号),公司直属电厂包头第一热电厂、包头第二热电厂和参股电厂包头东华热电公司(参股25%)的供热出厂价格由12元/吉焦调整为17元/吉焦。上述热价调整从2008年10月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2008年10月27日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股票代码:600863 编号:临2008-025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10月以通讯方式召开。

    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10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阅了本次会议的有关资料,在保证公司董事沟通畅通的情况下,于2008年10月24日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长吕慧先生工作变动,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议以及吕慧先生本人的书面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吴景龙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建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吕慧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拟提名的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拟提名的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与资格。

    独立董事审查了公司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同意提名以上人员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鉴于吕慧先生工作的变动情况,并不实质性影响吕慧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行使职权,因而公司董事会决定吕慧先生的辞职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起生效,在此前的一段时期内继续由吕慧先生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www.sse.com.cn。

    三、审议批准了《关于成立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公司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风电项目的开发进度,更好地管理公司目前逐步开工建设的现有风电项目,公司成立“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公司”,负责公司风电以及其它新能源项目的建设管理。新能源公司为本公司之分公司。

    四、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投资扎鲁特旗乌力吉牧仁风电场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查了公司拟投资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乌力吉牧仁风电项目的有关议案,认为投资通辽扎鲁特旗乌力吉牧仁风电项目是可行的,投资建设该工程,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公司拟投资通辽扎鲁特旗乌力吉牧仁风电场的有关事项,认为投资通辽扎鲁特旗乌力吉牧仁风电场项目是可行的,投资建设该风电场,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为了发挥内蒙古自治区的风能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快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基地建设,充分利用资源,同时,也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减轻环保压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决定投资建设通辽扎鲁特旗乌力吉牧仁风电场项目。

    (一)、项目概况:

    通辽扎鲁特旗乌力吉牧仁风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西北部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苏木。该风场项目规划建设规模为300MW,风场占地面积约160平方公里。

    该风场一期49.5MW工程项目,已经于2008年9月16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能源字[2008]1787号文核准。

    (二)、工程概况:

    根据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工程主要概况如下:

    1、地理位置:拟建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通辽市西北部扎鲁特旗境内,本地区受西伯利亚及蒙古高原气旋的气候环境和地形特征影响,扎鲁特旗南部乌力吉木仁苏木一带大风日多且持续时间长,风力资源较为丰富,具备开发风电的条件。

    该风电场一期工程49.5MW项目场址范围总面积约18.0km2,风电场场址范围坐标(逆时针方向)A东经120°44′12″、北纬44°06′08″,G东经120°41′40″、北纬44°03′37″,K东经120°46′27″、北纬44°03′37″,L东经120°46′27″、北纬44°06′08″。平均海拔高程320.0m。风电场场区内植被稀疏,大部分为荒漠草原,风电场内没有自然村庄。

    2、交通运输:

    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风电场一期49.5MW中心位置距旗政府所在地鲁北镇55km、距通辽市160km,其间有县级公路相通,交通便利。

    3、风力资源:

    据扎鲁特气象站1977年~2006年观测资料统计,多年年平均风速为2.56 m/s,多年最大风速18 m/s,各月均有大风发生,其中以冬春季最多,大风日多且持续时间长,风力资源较为丰富。根据本次拟选风电场场址地区风塔测风结果,按(GB/T18710-2002)风功率密度等级表标准达到3级,属于风能资源可开发利用地区。

    该场址风能资源丰富,无破坏性风速,主风向频率大,大多数情况下,风速处于可利用的区域,风的品质较好,具有开发价值。

    4、工程地质

    风电场场区的主要地貌为丘陵区,地势开阔,地形起伏较大,丘陵顶部多呈浑圆形。在风电场区未见有活动断层及大的地质构造行迹,风电场区大地构造相对稳定。风电场区不存在地震液化问题。

    5、项目任务与规模

    本工程项目主要任务是向电网供电,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49.5 MW。拟安装WTG3 单机1500 kW 方案的风力发电机组33 台,经测算年上网电量为1.34413亿kW·h。

    本次风电场同期建设220 kV升压变电站一座,主变为一台容量50000 kVA的变压器,风电场的220 kV 出线拟接入北清河至开鲁县220 kV 线路中T 接点,风电场为远期留有一定的扩容空间,相应的220 kV的变电站等电气设施都留一定的扩建余地。

    6、风力发电机组选型和布置

    根据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风电场49.5 MW 一期工程风能资源评估成果,该风场适宜选用IECⅢ类及以上的风电机组,且适宜选择较大容量的机组,这样可以更好的利用当地风能资源。对比目前市场上各风力机的制造水平、技术成熟程度、价格后,并考虑到该风力场的可利用面积较少,本项目选用容量较大的风力机,结合各种型号风力机的性能及价格,经比选初步选用三种型号的风力机:WTG1-1500 kW、WTG2-1500 kW以及WTG3-1500 kW。

    现阶段对选择三种机型进行技术和经济分析比较。推荐安装33台WTG3单机容量为1500 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9.5 MW。根据本风电场的风能资源分析,风电场70 m 高全年最大风能密度方向为SE~SW之间,比重为67%。为使风电场的出力最大,风力发电机组沿垂直于风电场风能主方向布置。

    本风电场项目共安装33 台WTG3 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9.5 MW,计算得到该风电场理论年发电量为1.84223亿kW·h,年上网电量1.34413 亿kW·h,年可利用小时数2715h,平均容量系数为0.3099。

    7、环境影响以及CDM收益测算:

    风力发电属于利用可再生的清洁能源,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其本身就是清洁能源项目,可减少火力发电对环境造成污染,节约能源,有着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本期工程节能与减排效益分析测算:按照一期工程年上网电量1.34413亿kW·h计算,与燃煤电厂相比,以供电煤耗380g/kW·h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5.09万吨,折合原煤约为7.09万吨。相应每年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二氧化硫(SO2)2279.77吨;氮氧化物(以NO2计)659.26吨;烟尘排放量1.21万吨;二氧化碳(CO2)14.81万吨。

    该风场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主要有:建筑施工破坏自然景观;施工开挖土地,以及车辆过往等产生扬尘,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干扰;施工期对周围野生动物的栖息繁殖造成不利影响。但在投产后的风电场运行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大气、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仅表现在对鸟类、景观的影响及风电机噪声对周围居民和维护作业人员的影响。

    该工程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及其他防治措施能将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基本不对大气、水体等造成污染,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CDM(清洁发展机制)效益分析测算:预期收益按照目前CDM买卖价格0.10元/kW·h 估算,一期工程年CMD收益约为1344.13万元。

    (三)、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

    根据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一期工程拟安装1,500KW风电机组33台,一期工程静态总投资50,98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10,300.40元/KW),送出工程总投资约3,700万元(线路部分按四期送出考虑),工程动态总投资52,583.92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10,623.01元/KW)。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为银行贷款。

    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工程财务评价结论如下:根据测算,该风场年上网电量约为13,4413MkW·h,按照不含增值税测算上网电价为0.5321元/kW·h(含增值税电价0.5773元/kW·h)测算,总投资收益率(ROI) 3.72%,总投资利税率 4.95 %,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8.0%,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10.05%,投资回收期10.62年。

    投资建设通辽扎鲁特旗乌力吉牧仁风电场项目,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加强风力能源基地建设的要求。风电场的建设,可以进一步加快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促进公司积极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风电场的建设将增强地区供电的稳定性,为当地的偏僻村落解决了供电问题,从是带动地区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增进少数民族地区各民族间的团结、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及增加就业人数,使当地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风力发电属于利用可再生的清洁能源,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其本身就是清洁能源项目,可减少火力发电对环境造成污染,节约能源,有着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改造工程贷款提供担保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铁木尔、张明、陈学国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公司关于对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改造工程贷款担保事项的议案,认为该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该笔担保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临2008-028号临时公告。

    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景龙:男,1965年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吴景龙先生曾在内蒙古送变电公司任技术员、副主任、主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2003年后曾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主任、工程管理部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股票代码:600863 编号:临2008-026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10月以通讯方式召开。

    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10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审阅了本次会议的有关资料,在保证公司监事沟通畅通的情况下,于2008年10月24日形成如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同意报告内容并保证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认为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成果。

    2、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成立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公司的议案》;

    3、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改造工程贷款提供担保议案》;

    4、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通辽市扎鲁特旗乌力吉牧仁风电场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股票代码:600863 编号:临2008-027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全年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测算,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业绩预计为亏损;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审计机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882,953.51元;

    2、每股收益( 基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0.10元。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材料、水等价格的上涨以及蒙西地区负荷率降低,电厂利用小时数降低等因素的影响。虽然2008年7月以来两次上调上网电价,但远不足以弥补煤炭价格的上涨。如果四季度发电用煤价格仍在高位运行,在没有新的电价调整政策的情况下,预计公司2008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局面。

    四、风险提示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008年10月27日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股票代码:600863 编号:临2008-028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脱硫改造工程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7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302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302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达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该公司负责运营达拉特电厂三期工程2×330MW发电机组。

    京达公司为两台机组的脱硫改造工程项目向中国银行达拉特旗支行申请了7000万元的项目贷款,须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贷款主要内容:

    债权人名称:中国银行达拉特旗支行

    贷款种类:固定资产贷款

    用途:达旗电厂三期发电机组脱硫改造项目贷款

    期限:三年

    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公司本次董事会批准该项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该协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铁木尔、张明、陈学国回避表决。

    该担保事宜还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达拉特旗树林召镇210国道西

    法定代表人:张明

    注册资本:47,176.20万元

    经营范围:两台330MW燃煤发电机组的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和培训、信息服务和市场开发(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或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报表(2007年)有关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        206,122.96万元

    负债总额:        146,212.25万元

    其中:贷款总额:109,360.00万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11,500.00万元

    净资产:    59,910.71万元

    利润总额: 4,622.14万元

    净利润:    4,285.67万元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期限: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及其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302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京达公司两台机组的脱硫改造工程项目已于2007年12月完工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机组脱硫改造后,可以使该公司机组SO2排放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对于减少地区大气污染起到积极的作用。该工程由京达公司向中国银行达拉特旗支行申请了7000万元的项目贷款,须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为京达公司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后,可以使该公司及早支付脱硫工程款项,以完善施工单位及设备厂家的后期服务,使脱硫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地区大气污染。

    京达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该笔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30200万元

    逾期担保累计量: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人民币借款合同;

    2.担保合同(草稿);

    3.董事会决议;

    4.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2007年度财务报表;

    5.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008 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