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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0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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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10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独立董事杜军先生,因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杨杜先生全权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郑献锋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先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书苗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797,174,933.313,798,306,537.92-0.0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620,238,667.401,613,714,584.010.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5261.5190.4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03,855.82-99.2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002-99.29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36,764.296,596,342.87-81.66
    基本每股收益(元)0.00070.0062-81.58
    稀释每股收益(元)0.00070.0062-81.58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0450.403减少0.20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0730.337减少0.137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1,067,228.92
    合计1,067,228.9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07,92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53,101,2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53,101,2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祥恒科技有限公司16,820,000人民币普通股
    李刚5,237,827人民币普通股
    吕辉达5,176,767人民币普通股
    金海莲2,851,663人民币普通股
    周庆松2,586,215人民币普通股
    绍兴县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253,375人民币普通股
    陈琼1,118,7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存货比上年同期增加47.93%,主要是由于公司产成品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集团)、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科技)、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承诺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十二个月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其中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莲花集团、天安科技承诺在上述十二个月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价格将不低于4.0元/股(除权除息相应调整)。莲花集团、天安科技承诺如有违反出售价格承诺的出售交易,将把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北京祥恒科技有限公司作如下法定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献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