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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0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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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10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会以传真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审议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9位董事的传真表决票。会议以9票同意票通过了本季度报告。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徐品云先生、总经理蓝建秋先生及财务总监朱建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43,218,158.90350,420,562.23-2.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37,980,561.94208,059,269.991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541.3414.9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0,393,939.7910.9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2613.0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717,463.5829,921,291.9582.51
    基本每股收益(元)0.040.197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0.040.1972.73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4012.57增加4.4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7513.92增加5.84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713,561.33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3,69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186,425.33
    合计-3,209,986.6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41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2,745,300人民币普通股
    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8,459,405人民币普通股
    王玉珍1,070,000人民币普通股
    刘平966,500人民币普通股
    刘光750,000人民币普通股
    马星美642,500人民币普通股
    陈芙蓉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维彬466,200人民币普通股
    曲翠环449,65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国兴投资有限公司443,834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额增减幅度(%)
    货币资金3549.92736.572813.35381.95
    应收账款1013.57554.30459.2782.86
    预付帐款88.1851.7636.4270.36
    其他应收款23.153068.92-3045.77-99.25
    预计负债0.00492.00-492.00-100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增减额增减幅度(%)
    营业利润4475.652585.951889.7073.08
    营业外收入503.257.20496.056889.58
    营业外支出936.570.46936.11208024.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92.131639.451352.6882.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8.04-379.752397.79631.41

    (1)货币资金增加、其他应收款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回了去年出售土地的款2910.54万元;

    (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仓储费结欠款增加;

    (3)预计负债减少、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是公司将以前年度计提的预计负债492万元转回到营业外收入;

    (4)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增加,主要是本期盈利能力增加,营业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降低等原因所致;

    (5)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是本期因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损失造成;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8年9月23日,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收回了去年底向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售216.56亩土地的余款2015.97万元,2008年3月5日曾收回部分款894.57万元(相关信息的公告临2007-028、临2007-031、临2007-034登载于2007年9月25日、11月21日、12月25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至此出让土地的所有款项已全部收回。

    2、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在涉及江苏盐城诉讼案的诉讼中胜诉,不承担该案涉及货物的民事赔偿责任(相关信息的公告临2008-009登载于2008年4月1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报告期已将2006年度计提的预计负债492万元转回营业外收入。

    3、报告期,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收到2005年4月向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凯伦仓储有限公司出售25.579亩土地的款168.27万元。

    4、报告期,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处置废旧办公设备等产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00.15万元。

    5、报告期内,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因拆除原办公楼等四处房屋及固定资产提前报废(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相关公告临2008-026、临2008-027、临2008-033登载于2008年8月15日、9月16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会计处理,减少公司当期利润总额8,718,695.59 元(未考虑残值收益),相关工程正在进行。

    6、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585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家港保税区银帆大厦4723.19平方米房地产,启动银帆大厦改造工程及银帆大厦改造工程预算857万元。购买房产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相关会议中回避表决。相关公告临2008-017、临2008-020、临2008-024、临2008-026、临2008-028、临2008-033登载于2008年7月16日、8月1日、8月15日、9月16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报告期末,银帆大厦改造工程已接近完工。

    7、关于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与江苏汇鸿集团盛博龙服饰有限公司诉讼案的后续情况:长江国际于2008年5月4日收到武汉海事法院(2007)武海法执字第194-1号民事裁定书,解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6)鄂民四终字第38号民事调解书主文的第二项第(3)款中止执行”的裁定。根据2006年11月6日公司与江苏汇鸿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公司已向江苏汇鸿支付1000万元补偿款,剩余300万元以江苏汇鸿储存货物的费用抵付。至报告期末江苏汇鸿未在长江国际储存货物,双方公司正为此事宜进行洽商,若江苏汇鸿仍不储存货物,公司将于2008年11月6日协议到期后20天内向其支付300万元。报告期末本公司仍承担3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连带担保责任。该诉讼案及相关信息公告临2005-011、临2005-012、临2005-022、临2005-023、临2006-002、临2006-045、《公司2005年度报告》、《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登载于2005年6月21日、2005年6月30日、2005年8月30日、2005年9月2日、2006年2月28日、2006年3月29日、2006年11月29日、2007年4月17日、2008年4月17日、2008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修订,该事项经董事会2008年第4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公告临2008-017、临2008-024登载于2008年7月16日、8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

    9、根据公司2008 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08年半年度分配方案,2008年10月6日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进行每10股转增1.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转增股本23,251,738股。此次转增完成以后,本公司总股本变为178,263,322股。相关公告临2008-033、临2008-035登载于2008年9月16日、9月24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的说明

    1、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在股改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公司股改实施上市日:2006年7月20日):

    (1)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特别承诺:股改后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限售期满后一年内,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4.8元/股。

    (2)参加公司股改的原股东云南红塔集团大理卷烟厂承诺:持有的7,812,147股(占总股本5.04%)有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股股份自2006年7月20日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其中7,750,579股(占总股本5%)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余61,568股(占总股本0.04%)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007年4月26日,云南红塔集团大理卷烟厂、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经红塔集团同意,大理卷烟厂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金港公司。2007年7月26日,转让事项中占总股本5%有限售条件的7,750,579股股份解禁上市流通。2007年8月30日,双方完成了转让股份的过户手续,转让的股份中有61,568股(占总股本0.04%)未解禁,由金港公司继续履行股改承诺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公告临2007-014、临2007-024登载于2007年4月28日、9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

    (3)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特别承诺:股改后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限售期满后一年内,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4.8元/股。

    2、报告期内,各持有股改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正常履行了股改承诺。

    3、股东为稳定公司股价采取的措施

    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6日承诺:截止2008年6月30日,长江时代持有保税科技限售股份数额为24,514,681股,该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该股份可上市交易后一年内,长江时代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该部分保税科技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5.80元/股,比原承诺高出1元/股。相关公告临2008-031登载于2008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

    报告期内该股东正常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品云

    200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