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周长福先生,因病未出席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克恕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278,653,938.47 | 3,292,121,999.07 | -0.4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666,983,724.82 | 1,639,546,148.29 | 1.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16 | 1.14 | 1.7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8,704,717.42 | -19.0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34 | -19.05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587,477.43 | 27,437,576.53 | 10.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7 | 0.019 | 16.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19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07 | 0.019 | 16.67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575 | 1.673 | 增加0.03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573 | 1.672 | 减少0.018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539.1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4,108.78 | ||
合计 | -29,647.9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3,17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甘肃金塔县恒盛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9,090,129 | 人民币普通股 |
甘肃宏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624,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483,364 | 人民币普通股 |
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 9,053,241 | 人民币普通股 |
山东龙喜集团公司 | 6,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甘肃省国营生地湾双丰化工厂 | 4,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 4,160,34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482,34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181,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昕宇 | 1,998,6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了55.41%,变化的主要原因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2、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了33.39%,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新增了部分建设项目所致。
3、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了496.92%,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本期采矿权使用费增加所致。
4、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了44.65%,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未偿还的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5、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1.63%,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量上升及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6、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2.55%。变化的主要原因系运输等费用上升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6468.97%,变化的主要原因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03.43%,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出售金融资产亏损所致。
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3.50%,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本期非经常性收益项目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4.32%,变化的主要原因系非经常性支出项目减少所致。
1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88.99%,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收到往来单位款项所致。
1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4.18%,变化的主要原因系业务量上升引起的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13、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7.45%,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14、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99.55%,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红利减少所致。
1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产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00%,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没有发生此类交易事项所致。
16、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00%,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没有发生此类交易事项所致。
17、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5.25%,变化的主要原因系借款增加所致。
18、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00%,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没有发生此类交易事项所致。
19、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8.10%,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本期需偿还的借款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5年公司与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发生贷款合同纠纷,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人,其持有的亚盛集团A股1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于2005年12月2日被冻结,后增加冻结100万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2006年11月28日至2007年11月27日止。目前公司与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7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已质押)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从2008年5月22日至2010年5月21日止。公司已向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申请对剩余贷款进行贷款重组,目前正在审批之中。此事项已于2006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B20版)、《上海证券报》(B14版)、《证券时报》(C12版)、2007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B12版)、《上海证券报》(D19版)、《证券时报》(B8版)、2007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D014版)、《上海证券报》(D28版)、《证券时报》(C6版)、2008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C018版)、《上海证券报》(15版)、《证券时报》(C2版)、2008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D006版)、《上海证券报》(D15版)、《证券时报》(B7版)披露。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仍在稳步推进,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之中,相关公告见2008年7月12日《中国证券报》(C017版)、《上海证券报》(15版)、《证券时报》(B16版)。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1、持有的亚盛集团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亚盛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亚盛集团的股份总数1%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不停止出售股份。
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此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162202 | 合丰周期 | 500,010 | 382,497.65 | 586,611.74 | 981,369.6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 | 500058 | 基金银丰 | 200,000 | 173,676.41 | 170,200.00 | 339,8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合计 | - | 556,174.06 | 756,811.74 | 1,321,169.63 | -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克华
200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08-029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7日上午9时在兰州市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东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李克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程序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经理,会议以现场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现场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以传真进行表决的董事8人,董事周长福先生因病未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内容如下:
一、会议以0票回避、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会议以4票回避、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张掖市老寺庙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李克华先生、副董事长王希天先生、副董事长王利先生、董事达文生先生因与本议案所涉企业有关联关系而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新增对张掖市老寺庙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以4票回避、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转让的议案》;董事长李克华先生、副董事长王希天先生、副董事长王利先生、董事达文生先生因与本议案所涉企业有关联关系而回避表决;
本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甘肃省张掖金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82.11%的股权以2,280,979.98 元的价格转让给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详见同日公告的《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公告》。
四、会议以0票回避、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公司本届董事会确立了以现代农业、化工与商贸为发展方向的产业主导格局,公司的子公司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西部公司”)主要生产聚乙烯醇、醋酸乙烯、维纶纤维等化工原料及产品。近年来,随着聚乙烯醇和醋酸乙烯的下游产品领域不断扩大和拓宽,其需求量和价格也在持续走高,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原持有新西部公司43.43%的股权,为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决定加大对其的控制力度,现拟以拥有的对其59,737,664.88元债权采用债转股方式对新西部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按照2008年8月31日每股净资产2.28元计算,可新取得新西部公司2,620万股股权。增资扩股后新西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1,04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将变更为10,6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0.48%;新西部公司职工出资仍为10,4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52%。增资扩股后,将会增强公司对新西部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公司化工业务的盈利水平,还可以改善新西部公司的财务结构。
新西部公司已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增资扩股事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对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五、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甘肃下河清绿嘉啤酒花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甘肃下河清啤酒原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50万元,为本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08-030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对张掖市老寺庙番茄制品有限
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预计2008年度本公司对张掖市老寺庙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00万元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根据本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现增加对张掖市老寺庙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2008年度对张掖市老寺庙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将向张掖市老寺庙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番茄,预计2008年度的交易金额为700万元,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为100%。
本公司2008年度全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8,550万元变更为9,25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掖市老寺庙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郊老寺庙,注册资本68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希天。公司主营业务为:番茄制品的生产、销售。
2、履约能力分析
张掖市老寺庙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其中:
(1)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每年最后一个月支付清结。
(2)加工承揽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定做人在交付产品30 日内支付价款。
(3)综合服务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及物价部门指定价格协商定价。
对于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本公司在完成后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对于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其中水电费收取以当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确定的收费时间为准,其余在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收取。
(4)代购、代销劳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由于历史的原因,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经营性交易,这些交易属于正常的经济往来且将持续发生。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关联交易在采购和销售金额中的比重较小,对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影响不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五位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召开前对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公司新增此项日常关联交易。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张掖市老寺庙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已签署销售协议,实际交易价格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为准,货款也按实际价格分批结算,在每个会计年度末或次年4月份均按合同及时结算完毕,协议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08-031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甘肃省张掖金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82.11%的股权以2,280,979.98 元的价格转让给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本次资产转让将进一步优化本公司的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因本次资产转让涉及的金额较小,故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也较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本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甘肃省张掖金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龙实业”)82.11%的股权以2,280,979.98 元的价格转让给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盐化”)。
亚盛盐化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资产转让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协议》已经交易双方签署。
本公司五位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召开前对资产转让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同意该事项,第四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转让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林海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加工;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批发),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纺织品、建材的批发零售,生物基因,网络技术的开发、投资畜禽养殖。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或3,000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金龙实业注册资本335万元,经营范围:啤酒大麦、番茄制品生产、加工及销售。截至2008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954万元,负债合计2,676万元,净资产278万元。
本公司持有金龙实业82.11%的股权(投资成本为1,906,351.85元);自然人股东黄玉红持有金龙实业17.89%的股权,已同意本次转让行为且无条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金龙实业截至2008年9月30日的净资产来定价,本公司以2,280,979.98 元的价格将持有金龙实业82.11%的股权转让给亚盛盐化。《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签订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后30日内,亚盛盐化应向本公司支付所有价款。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转让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因本次资产转让涉及的金额较小,故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也较小。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08-032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
增资后注册资本:21,04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0.48%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以拥有的对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西部公司”)59,737,664.88元债权采用债转股方式对其进行增资扩股,按照2008年8月31日每股净资产2.28元计算,可新取得新西部公司2,620万股股权。增资扩股后,新西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1,04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将变更为10,6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0.48%;新西部公司职工出资仍为10,4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52%。
新西部公司已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增资扩股事项。
二、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新西部公司注册资本18,42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宁,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有毒及化学危险品)、纺织原料等的批发销售。本公司持股8,000万股,占其注册资本的43.43%;新西部公司职工股东持股10,420万股,占其注册资本的56.57%。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新西部公司资产总额为892,303,251.29元,负债总额462,990,723.76元,所有者权益429,312,527.53元;资产负债率51.89%,每股净资产2.33元。截至2008年8月31日,新西部公司资产总额为915,077,299.60元,负债总额494,281,658.08元,所有者权益420,795,641.52元;资产负债率54.02%,每股净资产2.28元。
新西部公司主要生产聚乙烯醇、醋酸乙烯、维纶纤维等化工原料及产品,近年来,随着聚乙烯醇和醋酸乙烯的下游产品领域不断扩大和拓宽,其需求量和价格也在持续走高,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以债转股方式进行。
2、本次对外投资可以增强公司在化工行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公司化工业务的盈利水平,改善新西部公司财务结构。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新西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引致一定的风险,对此,本公司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管理,确保本公司的投资收益顺利实现。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