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长扎西江措先生因病在外住院治疗,已书面全权委托副董事长多吉罗布先生在其治病期间代理行使董事长职责。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扎西江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央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00,300,692.90 | 1,963,599,526.80 | -3.2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23,154,981.89 | 914,614,251.06 | 0.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0245 | 4.0115 | -49.5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9,204,773.19 | -201.8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737 | -50.91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32,709.05 | 8,540,730.83 | -38.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46 | 0.0259 | -57.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166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146 | 0.0259 | -57.26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48 | 0.93 | 减少0.5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15 | 0.59 | 减少1.00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4,895.64 | ||
委托投资损益 | 2,136,915.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3,462,616.06 | ||
所得税影响数 | -2,300,937.75 | ||
合计 | 3,083,697.6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6,98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巨人投资有限公司 | 1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西藏坤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信特盛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1,07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远达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国仁天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7,133,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汇鑫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南智灵通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梁永林 | 1,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59,764,712.28元,主要是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二线建设的资金投入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报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2,421,545.00元,主要系公司受股市下跌波动影响。
3、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97,743,263.43元,主要系积极推动“二线”建设的完工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条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公司与西藏地勘局地质二队合作风险勘查开发的西藏尼木县冲江及冲江西铜矿详查工作实施顺利,相关建设方案须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工程公司、工业公司、拉运公司、格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2007年报公告之日不上市交易。
(2)在前述规定期满后,工程公司、工业公司、拉运公司、格运公司承诺:自2007年年报公告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其持有的原西藏天路非流通股股份不上市交易;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工程公司、工业公司、拉运公司承诺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西藏天路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本公司全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原非流通股股东)严格依照股权分置改期期间承诺及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承诺期限内没有上市交易。
2、非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严格依照禁售12个月的承诺及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承诺期限内没有上市交易。
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禁售12个月,禁售期自2007年9月4日开始计算,即发行的股份登记于中国证券登记经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之日,2008年9月5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08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600489 | 中金黄金 | 30,100 | 3,435,915.00 | 1,014,370.00 | 3,435,915.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合计 | - | 3,435,915.00 | 1,014,370.00 | 3,435,915.00 | - |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扎西江措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编号:临2008—020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到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应有董事9人,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董事长扎西江措先生因病在外住院治疗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各项提案的表决,已书面全权委托副董事长多吉罗布先生在其治病期间代理行使董事长职责。会议以通讯的方式审议,并以传真形式进行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提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27号公告《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中增加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询问、管理披露及公司强化敏感信息排查、归集条款。增加内容如下:
(一)在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后增加一条:第二十条 涉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应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1、公司证券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二十条 发现已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发布的公告和媒体上转载的有关公司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修改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证券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发现已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发布的公告和媒体上转载的有关公司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
(三)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顺延为第二十二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本次董事会对修改的《公司章程》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决议有效。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意见;
2、审议通过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编号:临2008—02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在公司6610会议室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到公司各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实有监事3人,应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后认为:
1、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并认真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严以律己、勤
勉尽责、忠于职守、守法经营、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全体成员确认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决议有效。
二、审议公司关于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提案
会议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