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丽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05,230,196.34 | 2,787,090,117.14 | -17.2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817,564,633.02 | 562,812,342.82 | 45.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689 | 1.851 | 45.2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644,039.48 | -103.3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97 | -103.36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930,648.24 | 254,752,290.20 | 65,893.5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25 | 0.838 | 65,893.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787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25 | 0.838 | 65,893.52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64 | 31.16 | 增加4.6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67 | 29.29 | 增加4.69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334.0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500,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除外 | 0 | ||
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 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 | ||
委托投资损益 | 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 | ||
债务重组损益 | 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 | ||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 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673,853.31 |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0 | ||
小计 | 40,846,480.77 |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 10,208,109.9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数(亏损以“-”表示) | 15,313,083.31 | ||
合计 | 15,325,287.1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1,13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204,117 | 人民币普通股 |
章克勤 | 1,21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新艳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太祥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引送 | 49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方嵘 | 47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勇 | 47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马云龙 | 43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金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15,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淑英 | 383,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1.86%,主要系支付税金、对青海碱业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及偿还部分贷款所致。
预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1.50%,主要系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上海新湖明珠城项目一期三标、三期一标、三期二标项目确认收入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7.87%,主要系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月份已缴纳年初应交企业所得税所致。
公司2008年1-9月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430.73%、187.51%、2831.77%,主要系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月份房产销售增加,销售毛利率上升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序号 | 证券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660001 |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 | 1,990,071.57 | 1,990,071.57 | 1,990,071.5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1,990,071.57 | 1,990,071.57 | - |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坚
2008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40 证券简称:新湖创业 公告编号: 临2008-32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将其持有的新湖集团80.29%股份,转让给黄伟先生49.58%、李萍女士26.81%和邹丽华女士3.9%。转让后黄伟先生、李萍女士、邹丽华女士分别持有新湖集团67.12%、28.83%和3.9%的股份,新湖集团的控股股东由新湖控股变更为黄伟先生。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