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高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皮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琼芬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016,325,424.23 | 1,779,007,685.99 | 13.3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75,435,907.34 | 879,379,127.94 | 10.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30 | 2.07 | 10.9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7,820,013.37 | -40.4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3 | -40.44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2,698,570.13 | 210,770,299.39 | 22.4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 | 0.50 | 22.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44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5 | 0.50 | 22.49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43 | 21.61 | 减少0.3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60 | 19.19 | 增加1.97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1,409.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551,608.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1,578,450.00 |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452,089.37 | ||
对所得税费用影响 | 473,092.32 | ||
合计 | 23,612,751.2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4655(其中:A股 34541户,H股 114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110,460,716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昆明精华公司 | 17,962,45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692,1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71,19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82,728 | 人民币普通股 |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 4,093,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03,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2,871,41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17,562 | 人民币普通股 |
备注:
1)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系代理客户持股。本公司未接获有本公司H股股东数量超过本公司总股本10%的情况。超过H股总股本5%的H股股东情况:截止报告期末Chilton lnvestment Company,Inc.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17,010,959股,占H股股本的15.09%,占总股本的4.00%。
2)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并无获告知有任何人士(并非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拥有权益或持有淡仓而需遵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规定向本公司作出披露,或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列入所指定之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
3)截止2008年3月6日,本公司股东昆明精华公司股份交易十二个月限售期已届满。昆明精华公司自2008年3月7日起,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其持有的21,243,244股昆明机床股份(股权比例的5%)。
截止2008年9月30日,昆明精华公司已出售其持有的3,280,790股本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的0.77%)。本事项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公告。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 | 2,016,325,434.23 | 1,779,007,685.99 | 237,317,748.24 | 13.34 |
货币资金 | 313,567,934.66 | 370,350,788.42 | -56,782,853.76 | -15.33 |
应收账款 | 213,961,008.38 | 156,028,111.50 | 57,932,896.88 | 37.13 |
存货 | 591,988,706.55 | 427,422,511.57 | 164,566,194.98 | 38.50 |
营业收入 | 1,212,550,729.57 | 827,122,688.65 | 385,428,040.92 | 46.60 |
营业外收入 | 27,321,426.85 | 18,203,867.72 | 9,117,559.13 | 50.09 |
投资收益 | 10,236,764.46 | 25,086,584.80 | -14,849,820.34 | -59.19 |
净利润 | 210,770,299.39 | 172,074,098.18 | 38,696,201.21 | 22.49 |
A、资产总额增加237,317千元, 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9,680千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产销规模继续扩大所致;
B、货币资金减少15.33%,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方案,分配现金股利114,713千元是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
C、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57,932千元,增长37.13%,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增加所致;
D、存货增长38.50%,主要原因是公司产销规模不断扩大,,增加生产的前期投入;
E、营业收入增长是因为本期机床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F、营业外收入增加是报告期收到数控机床增值税先征后返50%的款项,公司数控机床销售较上年同期有较快的增长,数控机床增值税先征后返08年较07年增加了10571千元;
G、投资收益减少14,849千元,主要原因07年有收回中富证券委托理财款,增加投资收益24,382千元;扣除这个因素,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
H、营业利润增长18.74%、净利润增长22.49%,营业利润、净利润的增幅与营业收入增长46.6%相比较,增幅有所放缓,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钢铁等原材料大幅涨价生产成本有所上升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参考资产评估价值,通过云南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公司持有的西安交大思源智能电器有限公司78.02%股权。本公司于2008年5月22日通过云南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智能电器公司78.02%股权,该项挂牌转让报名时间至2008年6月19日。2008年6月,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西民四初字210号《应诉通知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交大思源智能电器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郑士泉先生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西安交大思源智能电器有限公司,请求依法判决解散西安交大思源智能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西安交大思源智能电器有限公司的股东被列为案件第三人,亦同时接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证据交换时间为2008年7月14日。2008年6月18日本公司通过云南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刊登了关于暂中止西安交大思源智能电器有限公司78.02%股权转让的公告。2008年7月14日本公司出庭进行了证据交换。经公司聘请的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后,2008年7月18日公司继续在云南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出让公司所持子公司智能电器股权。
2008年10月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西民四初字201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郑士泉撤回对智能电器的起诉。2008年10月15日公司公告了获知智能电器股东郑士泉拟将其股权转让给西安交通大学技术成果转移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该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智能电器新股东西安交通大学技术成果转移有限责任公司认同本公司将持有的智能电器78.02%股权通过云南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出售。公司于2008年10月24日公告了本公司股权挂牌转让事项。目前公司就该事项正在处理过程中。
2、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拟对自动机器进行清算的决议,本公司提请昆明交大昆机自动机器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该子公司股东会已于2008年6月30日召开,形成了解散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本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公告。目前清算组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推进清算。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国资公司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在股改完成后一年内,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同意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的方案,转增比例不低于10转增5股。该方案已获2007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和相关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毕。
3、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若公司2006年或2007年年报满足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条件,则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同意分红比例不低于50%的现金形式的利润分配计划。该方案已2008年7月实施完毕。
4、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在技术上、业务上和资源上全面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并将在股权转让和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两年之内,结合自身特定优势,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快速发展的原则和方式整合有关资源和市场,将昆明机床作为技术升级、业务拓展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全力支持和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为上市公司提供生产管理人员,促进了生产管理能力的提高,并在市场开拓方面为上市公司出口提供便利。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明辉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