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杨超,执行董事万峰、林岱仁、刘英齐,非执行董事缪建民、时国庆、庄作瑾,独立董事龙永图、马永伟、魏伟峰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孙树义、周德熙、才让因故请假,并分别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马永伟、魏伟峰和龙永图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杨超先生、负责财务工作的副总裁刘家德先生、总精算师邵慧中女士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杨征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百万元) | 946,418 | 894,604 | 5.79 |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百万元) | 132,254 | 170,213 | -22.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68 | 6.02 | -22.3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百万元) | 119,822 | 98.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24 | 98.3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2,339 | 13,111 | -46.9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 | 0.46 | -46.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47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8 | 0.46 | -46.91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77 | 9.91 | -32.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79 | 9.96 | -31.97 |
截至2008年9月30日,本公司投资资产为人民币8,886.89亿元。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公司投资收益率为3.15%(简单年化投资收益率为4.26%,简单年化投资收益率=(前9个月投资收益率/270)×365),退保率为3.76%,已赚保费增长率为57.6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扣除方式:合并扣除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77 |
所得税影响数 | 20 |
合计 | -5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A股股东320,113户 H股股东36,714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6,916,737,309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Richbo Investment Limited | 378,358,62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49,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4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0,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 | 27,057,06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275,29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498,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特别标注的除外)
序号 | 证券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 (股) | 初始投资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 期末账面值 (人民币百万元) | 期初账面值 (人民币百万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600030 | 中信证券 | 5,792,964 | 23 | 143 | 不适用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7,436,023 | 5,459 | 15,288 | 不适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2 | 600016 | 民生银行 | 233,496,562 | 748 | 1,205 | 不适用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28,200,000 | 5,448 | 4,790 | 10,58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3 | 160706 | 嘉实300 | 114,459,102 | 124 | 66 | 不适用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53,113,079 | 2,713 | 2,858 | 不适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4 | 601398 | 工商银行 | 568,769,243 | 2,201 | 2,474 | 不适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HK1398 | 41,725,000 | 211 | 168 | 不适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5 | 601939 | 建设银行 | 460,018,751 | 2,996 | 2,176 | 不适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HK0939 | 5,615,000 | 35 | 25 | 不适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6 | 601088 | 中国神华 | 55,173,499 | 2,081 | 1,511 | 不适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HK1088 | 2,191,500 | 71 | 36 | 不适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7 | 601006 | 大秦铁路 | 113,263,273 | 808 | 1,461 | 不适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 | 050002 | 博时裕富 | 6,881,768 | 8 | 4 | 不适用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61,855,670 | 1,200 | 1,282 | 不适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9 | 110003 | 易方达50指数 | 47,842,435 | 53 | 33 | 不适用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66,300,703 | 1,200 | 1,201 | 不适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10 | 519300 | 大成沪深300 | 40,887,836 | 54 | 31 | 不适用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44,515,781 | 1,000 | 941 | 不适用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合 计 | - | 26,433 | 35,693 | - | - |
(2)会计报表中产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特别标注的除外)
主要财务指标 | 9月30日止 9个月期间 | 9月30日止 9个月期间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营业利润 | 12,803 | 28,909 | -55.71 | 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响,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大幅下降 |
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11 | 24,696 | -46.91 | 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响,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大幅下降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特别标注的除外)
主要财务指标 | 截至2008年 9月30日 | 截至2007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772 | 25,110 | -49.14 | 卖出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利息 | 14,090 | 9,832 | 43.31 | 债权类投资增加 |
保户质押贷款 | 8,190 | 5,944 | 37.79 | 保户质押贷款大幅增加 |
债权计划投资 | 9,250 | 1,200 | 670.83 | 增加“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 |
长期股权投资 | 8,643 | 6,452 | 33.96 | 主要是由于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
应付赔付款 | 6,395 | 4,059 | 57.55 | 保险业务大幅增长 |
应付保单红利 | 36,410 | 64,473 | -43.53 | 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响,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大幅下降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浮盈减少 |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7,952 | 4,028 | 97.42 | 健康保险业务大幅增加 |
资本公积 | 58,170 | 97,369 | -40.26 | 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浮盈减少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9月3日(纽约时间),就针对本公司和部分个人被告(以下统称“被告”)提出的美国证券法集团诉讼案件,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以下简称“纽约南区法院”)做出了支持被告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裁决。纽约南区法院进一步做出简易判决裁定,驳回了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其它证券交易所购买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其它地方购买公司股票的美国投资者的诉讼请求,认定原告的“各项指控都缺乏根据”。针对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购买公司股票的非美国投资者的指控,法官则以纽约南区法院缺乏管辖权为依据予以驳回。2008年10月14日(纽约时间),原告发出上诉通知,表明其拟就纽约南区法院关于批准被告的驳回原告起诉动议的判决向第二巡回法院提起上诉。截至目前为止,原告与被告就上诉事宜向法院提交文件的时间表尚未确定。本公司将继续积极抗辩。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财务指标 | 9月30日止 9个月期间 | 9月30日止 9个月期间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保险业务收入 | 248,595 | 158,645 | 56.70 | 保险业务大幅增加 |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1,806 | 1,234 | 46.35 |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转回和短期险增长等因素共同影响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8,006 | 11,145 | -171.83 | 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浮亏 |
汇兑损失 | -1,008 | -582 | 73.20 | 人民币升值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 130,609 | 51,416 | 154.02 | 保险业务大幅增长 |
保单红利支出 | 2,357 | 21,629 | -89.10 | 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响,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大幅下降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18,395 | 12,379 | 48.60 | 保险业务大幅增长 |
资产减值损失 | -8,730 | -2,692 | 224.29 | 受国内资本市场持续下跌影响,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公司A股上市前(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设立公司时投入至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土地共4宗、总面积为10,421.12平方米;投入至公司的房产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房产共6处、建筑面积为8,639.76平方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协助公司完成上述4宗土地和6处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届时未能完成,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截至本报告期末,除深圳分公司的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外,其余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深圳分公司持续正常使用上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房产及相应土地,未有任何其他方对公司使用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提出任何质疑或阻碍。 3.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外合资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4日,集团公司和澳大利亚康联集团分别持股51%和49%。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以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2)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集团公司同意在本公司于联交所上市后三年内出售其在该合资企业中的所有权益给第三方或采用任何其它方式消除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任何竞争。本公司收到集团公司的书面告知,截至本报告期末,集团公司关于中保康联股权转让事宜正在进行中。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披露。 |
注:
1、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是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持有开放式基金或封闭式基金等证券投资情况。
2、本公司按期末账面值大小排序填写所持前十只证券的情况。
3、由于期初尚未持有该证券或期间发生变动,从而导致期初账面金额无法准确反映该证券投资的期初金额,即填写为“不适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超
200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08-03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08年10月27日
2、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31层会议室
3、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4、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 主 持 人:董事长杨超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人,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070,139,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45761%,符合法定比例。其中,境内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9,323,530,000股,境内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226,381股,境外H股1,735,383,117股。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批准了普通决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缪建民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选举林岱仁、刘英齐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该议案进行分别表决,新任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可连选连任。
(1)选举缪建民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同意票21,038,020,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562%;反对票32,098,9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343%;弃权票19,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95%。
(2)选举林岱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同意票21,040,644,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16%;反对票29,487,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948%;弃权票7,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6%。
(3)选举刘英齐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同意票21,040,644,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15%;反对票29,488,0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952%;弃权票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3%。
(二)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批准了特别决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之后,就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根据保监会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进一步的修改。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生效。
同意票21,058,793,6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52%;反对票927,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02%;弃权票10,418,3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46%。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公司于2008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有关上述议案中新任董事简历和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已公告的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律师见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监票人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08-032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8年10月27日在公司总部31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杨超,执行董事万峰、林岱仁、刘英齐,非执行董事缪建民、时国庆、庄作瑾,独立董事龙永图、马永伟、魏伟峰在现场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孙树义、周德熙、才让因故请假,并分别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马永伟、魏伟峰和龙永图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超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和H股财务报告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制定有关方案,以及待有关部门出台具体实施指引后,确定公司的具体会计政策。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拟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同时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增资。资产管理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持有其60%和40%的股份。本次增资后,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对资产管理公司的持股比例将保持不变。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上述增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由于本次增资事宜还需要政府有关机构的批准,因此公司增资的具体额度等目前还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签订增资协议后,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确定该关联交易的披露事宜。
根据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董事杨超、万峰、林岱仁、刘英齐、缪建民、时国庆、庄作瑾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各位董事(含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关于转让〈房产租赁协议〉权利义务的合同》的议案》
2007年初,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房产租赁协议》,约定将集团公司的相关房产租赁给本公司。2008年10月10日,集团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签署《无偿划转协议》,约定集团公司的留存资产自2008年6月30日起无偿划转给国寿投资。根据该划转协议,集团公司自有租赁房产的所有权主体变更为国寿投资,因此本公司需与集团公司、国寿投资签署《关于转让<房产租赁协议>权利义务的合同》以对原《房产租赁协议》进行变更调整。
根据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董事杨超、万峰、林岱仁、刘英齐、缪建民、时国庆、庄作瑾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各位董事(含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选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分工安排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三位新任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分工安排为:缪建民先生加入提名薪酬委员会,林岱仁先生加入战略委员会,刘英齐女士加入风险管理委员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08-033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08年10月27日在公司总部2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田会监事委托夏智华监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夏智华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和H股财务报告会计政策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