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独立董事谢百三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钱逢胜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宏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兼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国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38,291,667.10 | 2,267,483,438.92 | 3.1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61,267,977.90 | 733,026,885.61 | 3.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71 | 1.65 | 3.6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1,989,833.04 | 69.6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619 | 69.71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307,137.63 | 30,493,637.89 | 66.6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77 | 0.0686 | 66.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054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277 | 0.0686 | 66.87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6167 | 4.0056 | 增加53.4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2255 | 3.1714 | 增加23.85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694,298.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20,834.96 |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864,644.17 | ||
合计 | 6,350,489.5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2,77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2,234,075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 20,103,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波龙冠实业有限公司 | 9,430,975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重良 | 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 | 7,309,646 | 人民币普通股 |
袁莉 | 4,485,542 | 人民币普通股 |
涂翠红 | 3,79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132,851 | 人民币普通股 |
任奇峰 | 2,8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竺淑桢 | 2,30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分析
项目 | 2008年9月30日 | 2007年12月31日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应收票据 | 46,819,820.69 | 84,878,815.75 | -38,058,995.06 | -44.8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376,545.60 | -2,376,545.60 | -100.00% | |
在建工程 | 157,111,967.29 | 59,513,667.59 | 97,598,299.70 | 163.99% |
应付票据 | 24,919,508.00 | 48,986,353.42 | -24,066,845.42 | -49.13% |
预收款项 | 205,297,133.91 | 147,818,383.58 | 57,478,750.33 | 38.88% |
应交税费 | -9,300,471.78 | 18,730,185.24 | -28,030,657.02 | -149.65% |
应付股利 | 2,166,132.95 | 18,832,729.14 | -16,666,596.19 | -88.50% |
长期借款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1、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3,806万元,减少44.84%,主要系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期票据贴现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100.00%,系公司本期出售所持大商股份股票所致。
3、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9,760万元,增加163.99%,主要系富达家电产业基地项目和云南蒙自21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的工程投入。
4、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2,407万元,减少49.13%,主要是票据到期所致。
5、期末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5,748万元,增加38.88%,主要是子公司商品房及水泥预收款增加。
6、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2,803万元,主要是缴纳预收商品房应交的各项税费所致。
7、期末应付股利较期初减少1,667万元,系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8、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6,000万元,系子公司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借入项目贷款。
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分析
项目 | 1-9月份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776,511.01 | 13,936,084.95 | -8,159,573.94 | -58.55% |
财务费用 | 16,818,697.17 | 31,161,356.47 | -14,342,659.30 | -46.0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10,422.97 | 5,211,249.39 | -2,200,826.42 | -42.23% |
营业外收入 | 36,714,956.41 | 22,224,770.15 | 14,490,186.26 | 65.20% |
营业外支出 | 1,888,837.46 | 844,565.61 | 1,044,271.85 | 123.65% |
所得税费用 | 12,461,357.76 | 18,199,224.41 | -5,737,866.65 | -31.53% |
净利润 | 57,684,281.56 | 37,819,850.02 | 19,864,431.54 | 52.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 | 30493637.89 | 2078710.17 | 9706530.72 | 46.69% |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特别是房产销售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大幅减少。
2、财务费用减少1434万元。主要是年初开工临海赛格特房产项目,从而对该项目所占资金进行利息资本化而同比减少了财务费用。
3、投资收益减少主要是本期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是水泥增值税退税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是捐赠及文化产业资金支出等增加所致。
6、所得税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税率降低所致。
7、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增加主要是水泥利润增加及临海赛格特本年开始利息资本化等影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并于2008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目前,重组相关的全套材料已报送中国证监会并已被证监会正式受理,处审核期。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改承诺:2007年12月24日起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部份股份,出售数量占宁波富达总股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目前,承诺履行中。
(2)控股股东减持承诺:
本公司于7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来的《减持承诺函》,该承诺函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甬国资发[2008]25号文 )批准,控股股东在承诺函中承诺了以下内容:
“根据宁波富达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称“本次重组”)方案,本公司以合法拥有的商业地产和住宅开发业务(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慈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74.87%股权)的资产与宁波富达拥有的自来水(宁波市自来水净水有限公司90%股权)和垃圾处理(宁波枫林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业务的资产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宁波富达向本公司发行股份支付。
为保障宁波富达及宁波富达除本公司外的其他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
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本公司持有的宁波富达全部股份(包括目前持有的及因本次重组而增持的股份)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15.00元/股,若本承诺有效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 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600280 | 南京中商 | 28,000.00 | 28,000.00 | 28,000.00 | 28,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2 | 600694 | 大商股份 | 124,000.00 | 2,376,545.6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152,000.00 | 28,000.00 | 2,404,545.60 | - |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宏祥
200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08-3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0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6人,谢百三独立董事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钱逢胜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宏祥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正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下属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单向增资扩股的议案》
为落实宁波证监局关于《公司2007年度年报审核意见》的整改要求,进一步扩大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环公司”)的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公司拟对科环公司进行单向增资扩股。
经余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截止2008年6月30日,科环公司的股东权益为361,823,122.95元,每股净资产为2.01元。公司拟以每股2.01元的评估价格,单向认购科环公司4500万股新增股份,认购金额为人民币9045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科环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8亿元扩大到2.25亿元。公司共持有科环公司股份11700万股,占总股本的52%,其他法人股东持有3492万股,占总股本的15.52%,经营层和其他自然人持有7308万元,占总股本的32.48%。公司成为科环公司绝对控股股东。
本议案尚需报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云南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于2007年11月以27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了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瀛洲公司”)100%的股权。同时,经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对瀛洲公司进行技术改造,投资3.24亿元,为瀛洲公司新建一条21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实现后,瀛洲公司能达到年产水泥100万吨,年创销售收入 2.2亿元,实现年利润6400万元,为公司开拓西部市场及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由于瀛洲公司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700万元,无法满足企业扩张及资本运作的需要。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决定由科环公司对瀛洲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新增资本9300万元,瀛洲公司的注册资本由700万元扩大到1亿元。
本议案尚需报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决定在2008年11月17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议程及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8年11月17上午9:00
3、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西路355号(本公司礼堂)。
4、股权登记日:2008年11月11日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向下属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向增资扩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云南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登记时间为2008年11月14日、(8:00—17:00时)、11月17日(8:00—9:00时),登记地点为: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西路355号(公司二楼董事办)。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联系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西路355号(邮编315400)
电话:0574-62814275
联系人:陈建新、施亚琴 传真:0574-62837023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