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日前有媒体报道“一位知情人士透露,ST耀华将会以7元/股的定向增发价格再次被江苏凤凰传媒集团收购重组。知情人士还称,新的重组方案中,双方存在一篮子框架协议,部分合同已在两个星期之前签订”。其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为避免误导投资者,本公司予以澄清。
一、传闻简述
2008年10月27日,经济观察报刊发一篇题为“两营业部‘先知先觉’建仓 ST耀华重组猜想”的文章,其中称“ST耀华将会以7元/股的定向增发价格再次被江苏凤凰传媒集团收购重组。新的重组方案中,双方存在一篮子框架协议,部分合同已在两个星期之前签订”。本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认为该项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澄清声明
经询问控股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迄今为止,该公司未与包括江苏凤凰传媒集团在内的任何一方就本公司收购重组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意向。另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该公司亦无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亦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报刊、网站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济观察报《两营业部“先知先觉”建仓 ST耀华重组猜想》;
2、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回函。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