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陆志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建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建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8.9.30 | 2007.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 | 1,248,372,399.53 | 927,629,944.49 | 34.58% | |||
股东权益 | 692,264,249.97 | 409,943,686.11 | 68.87% | |||
股本 | 238,000,000.00 | 133,120,000.00 | 78.79% | |||
每股净资产 | 2.91 | 3.08 | -5.52% | |||
2008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 | 1,578,074,614.84 | 18.67% | 4,620,519,760.37 | 31.78% | ||
净利润 | 24,733,310.19 | 59.49% | 60,670,397.89 | 39.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114,219,177.50 | 976.9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0.48 | 500.00% | ||
基本每股收益 | 0.10 | 25.00% | 0.26 | 23.81% | ||
稀释每股收益 | 0.10 | 25.00% | 0.26 | 23.81% | ||
净资产收益率 | 3.57% | -0.41% | 8.76% | -2.3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3.54% | 0.02% | 8.55% | -2.1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08年1-9月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除外) | 2,218,218.67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001,235.28 |
企业所得税影响数 | 251,258.82 |
少数股东所占份额 | 2,237.04 |
合计 | 1,466,679.2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25,296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4,569,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511,67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0,208 | 人民币普通股 |
黎桂英 | 4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薜灿杰 | 307,938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永莉 | 307,515 | 人民币普通股 |
金玉红 | 248,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厚君 | 245,974 | 人民币普通股 |
隗丽霞 | 237,787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宝荣 | 224,3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支出同比增长82.52%,主要原因系本期基建项目投入较上期增长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流入导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较多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增发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土建工程已全部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正在顺利进行中,项目进度能够如期按董事会年初的计划完成,在年底实现投产。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董事长陆志宝及持股的董监高成员承诺和追加承诺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转让;36个月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承诺履行情况:遵守承诺。 5,湖州市织里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承诺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转让。承诺履行情况:遵守承诺。 |
3.4 对200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幅度小于30% | |
公司预计2008年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0%-30% | ||
2007年度经营业绩 | 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3,613,867.51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主导产品铝合金型材和PS 版铝板基销售稳步上升,导致公司利润增加,同时上年同期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2007年1月1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余额9,465,337.93元冲减了2007年度管理费用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陆志宝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