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文利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祺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军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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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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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7,355,262.86元,下降35.04%,主要是及时将收到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9,217,947.56元,增长194.96%,主要是由于西青厂房建设增加所致。
3、开发支出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082,369.13元,增长104.12%,主要是由于公司2005年11月15日与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新产品(ACB)开发合作协议”,研究开发经费总额2000万元,本公司应承担800万元,本年度支付其中的200万元。
4、短期借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54,507,801.00元,下降38.98%,主要是由于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1,348,000.00元,下降85.66%,主要是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款项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6,653,858.21元,增长39.31%,主要是由于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2,928,101.38元,下降96.63%,主要是缴纳税金所致。
8、资本公积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3,710,896.22元,增长494.49%,主要是土地评估增值和对子公司增资所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2,278,728.11元,下降56.76%,主要是由于销售收入及出口销售收入减少,导致关税及增值税减少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4,937,043.55元,下降304.62%,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7,543,079.06元,增长80.59%,主要是由于将持有的派克特精液压(天津)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美国派克汉尼汾有限公司形成的投资收益所致。
12、营业外收入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706,789.92元,增长55.02%,主要是由于处置原液压生产设备所致。
13、营业外支出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23,792.52元,下降82.93%,主要是由于本期减少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9,920,389.26元,下降67.12%,主要是由于: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4,738万元,是销售收入下降造成的;②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1,171万元,是赣州钨钼产品由原来享有出口退税政策到现在不执行出口退税政策,导致现金流入减少949万元;低压电器产品的出口由以前的母公司出口,现改为由孙公司自行出口,因其在出口退税第一年考核期,其退税要在08年底进行,导致现金流入减少222万元;③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800万元,是由于支付增发相关费用、支付借款、费用性支出等项目有所增长导致的。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10月6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于2008 年6 月24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重大资产购买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于2008 年6 月27 日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080962 号),本公司正在积极准备相关补正材料。
同时,鉴于涉及本次交易所购买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截至2008 年9 月30 日,该评估报告已失效,且一年中目标企业(天津市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和天津百利阳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也发生了变化。因此,公司正在对拟购买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待完成评估工作后,一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补正材料。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时期承诺: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至三十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五年内,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现有股本的51%。
报告期内,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改方案中所做出的承诺。
2、特别承诺:2011年7月1日前,未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液压集团将不减持所持有的百利电气股票。1)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税后利润不少于0.6元;2)公司股价不低于每股25元(锁定期间遇除权、除息,该价格应相应调整)。
报告期内,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其所做出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文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