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焦点
  • 5:金融·证券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国内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个股查参厅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A9:特别报道
  • A10:特别报道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2008 年 10 月 29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7版:观点评论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7版:观点评论
    房地产市场亟待价值体系重估
    亚洲经济前景存在三个不确定性
    谁会是下一个冰岛
    公允价值缘何从香饽饽变成烫手山芋
    法律缘何管不了国企高管薪酬
    农民办银行 一年净赚一个亿
    凡事从长计议 对通胀仍需高度警惕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法律缘何管不了国企高管薪酬
    2008年10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樊艳兵 
      ⊙樊艳兵 

      

      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国企高管薪酬的持续追问,全国人大法律委主任委员胡康生表示,按照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要求,合理确定企业管理者的薪酬标准,很有必要,但这个问题很复杂,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业绩、所在行业和地区的企业平均工资、本企业的平均工资等多种因素,难以在法律中做出具体规定。

      听了这番话,笔者才明白,为何规范国企薪酬的全国性法律迟迟无法出台,国企高管薪酬的制定为何缺乏全国性标准。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在参与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时称,央企高管的年收入,与职工差距高达几百万。“建立公平的央企薪酬体系,势在必行。”而这种体系的最终建立,无非是要靠“两只手”,要么是市场经济和公司治理的“有形之手”,要么是体制、机制和法律的“有形之手”。而现今,由于“这个问题很复杂”,以至于“难以在法律中做出具体规定”,相关问题无疑只能通过市场经济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来解决。

      但目前最大的悖论就在于,国企高管却并不单纯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他们更多是行政决策和政治任命的产物。拥有体制内官员的身份,却要按市场方式拿高薪,国企所享有的政策优惠乃至垄断地位所产生的“效益”,统统被作为高管的“经营绩效”,成为他们获取高薪的理由。

      由于国企高管基本上全都具有国家行政序列中的特定身份,并非职业经理人市场中流通的“人力资源”。他们的市值究竟是多少,市场机制无法判断,信息占有量极为有限的国有资产监管者难以控制。这样一来,在企业管理者的薪酬安排上,作为代理人的代理人,国企高管们虽然本应“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但由于“天时、地利、人和”样样俱全,在薪酬制定和安排上,高管们想“清静”都是很困难的。

      因此,只有打破国企高管的“两栖身份”,公平的央企薪酬体系才能真正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