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2008年10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申购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8年10月31日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15,000万元;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申购本基金无申购费。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9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直销中心交易传真号码的公告
自2008年10月29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始启用直销中心交易传真号码(010)6521557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直销中心交易传真号码(010)65180615,将继续接受直销交易业务传真申请至2008年12月31日,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接受直销交易业务传真申请。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