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非”通过信托计划提前“套现”获利,恩华药业即有一例。
昨日,恩华药业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李威已将其所持公司IPO前限售股份810万股,全部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信托),用于“上海信托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于上周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18个月。
在李威与上海信托的关系中,前者是债务人也是出质人,后者是债权人也是质权人。李威可以获得一笔短期流动资金,或许仍能分享解禁之后的股权转让溢价,对于上海信托而言,则获得了一桩“生意”。
迄今为止,上海信托至少拥有过16个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以(上信-G-1601)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为例,上海信托将委托人交付的2500万元信托资金,用于以12.5元/股受让上海瑞晨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瑞晨)持有的200万股海通证券股权受益权,并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预期固定年收益率为8%。
据悉,海通证券这200万股限售股将于2009年1月31日上市流通。昨日,海通证券股价报收21.1元/股,较上述信托计划的成本价12.5元/股高出近七成。也就是说,该信托计划可能获得1750万元的收益。
在上述“生意”中,上海瑞晨、信托计划委托人、受托人都可能获益。而上海瑞晨作为海通证券限售股股东的身份颇为关键。记者了解到,还有酒鬼酒、远兴能源、黄山旅游、高鸿股份、西藏圣地、常林股份、天士力、中铁二局、长电科技、兴业银行等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已与上海信托有过股权收益权信托计划方面的合作,涉及股权200万至1500万股不等。
推出股权收益权信托计划的也并非仅上海信托一家。中融信托、西安信托等也与迪马股份、民生银行等多家上市公司建立了信托合作关系。
业内人士认为,该计划客观上“疏导”了限售股股东对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信托计划委托人因此可获得8%年固定收益率的回报;受托人则获利更多。而限售股股东是否还能分享解禁之后股权转让的溢价、分享比例为多少,则与具体的信托计划合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