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尝试改变子公司运作模式
2008年10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上海梅林今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改变子公司武汉冰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运作模式。
上海梅林和湖北冰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按照不同比例增资武汉冰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冰晶注册资本变为24583万元,上海梅林持有武汉冰晶49%股权,湖北冰晶持有剩余51%股权,上海梅林不再拥有对武汉冰晶的控股权。
而后,上海梅林和湖北冰晶签订了《关于武汉冰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作模式变更的协议书》,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公司不参与对武汉冰晶的经营管理,湖北冰晶对武汉冰晶有完全的管理经营权。湖北冰晶在保证上海梅林权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每年按上海梅林出资额的15%向上海梅林分配固定利益,不足部分由湖北冰晶补足,多余部分由湖北冰晶享有。
此外,协议还约定,对湖北冰晶承担的各项义务,湖北珩生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珩生投资注册资本1.3亿元、实收资本1.3亿元,经营范围是对外投资与担保等。
上海梅林表示,此运作模式有效期限为3年,从2008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此议案尚需提交上海梅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