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翁荣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宗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谈宜聪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0,427,365.41 | 150,073,459.88 | 13.5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8,775,243.00 | 84,162,789.22 | 17.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39 | 1.19 | 16.8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58,184.48 | 694.2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2 | 640.54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97,748.33 | 14,612,453.78 | -95.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 | 0.21 | -94.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24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 | 0.21 | -94.92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12 | 14.79 | 减少314.3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12 | 17.03 | 增加8.99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208,324.95 | ||
合计 | -2,208,324.9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21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079,477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旭能投资有限公司 | 97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仙兰 | 421,557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 健 | 32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四川省雅砻江木材水运局(四川省长江造林局) | 215,896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玉祥 | 204,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马 京 | 171,629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晓东 | 151,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韩德云 | 13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渝华电话工程有限公司 | 116,94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均发行大幅度变动,主要原因系:
(1)、本公司在2007年3月29日已将宜宾中元造纸有限公司及其所属造纸仪器、机修、服务业务等已经全部置出,同时,已于2007年4月完成向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发行10,106,300股份及购买浪莎内衣公司100%股权手续办理程序,资产收购完成后公司已转型为内衣制造为主的消费型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与上年同期相比已发生重大变化,数据已无可比性。
(2)、公司本报告期内无营业外收入,上年同期2007年1月至3月,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宜宾中元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了债务和解,豁免了本公司债务28,536.83万元,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章第四条的规定,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了当期营业外收入。
(3)、公司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220.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3.51%,主要系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有限公司向义乌市慈善总会捐赠雪灾现金支出100万元,捐赠“5.12”四川汶川抗震救灾现金支出120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持有限售条件股份30,708,971股,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2007年4月11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或者转让。
(2)、公司向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发行10,106,300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定向发行股份中国证监会核准和股改方案实施之日(2007年4月11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或者转让。
(3)、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2008年和2009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2007年盈利预测1120.2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即2008年净利润不低于1400万元,2009年不低于1700万元,若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数,差额部份将由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用现金向上市公司补足。
2007年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13298.90万元,实现净利润29,889.12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48.10万元),完成每股净资产1.19元,达到了原盈利预测预测的资产和盈利目标。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荣金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