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0月29日下午14时在河北省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北路175号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于2008年10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海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数136,678,529股,占公司总股本41,250万股的33.13%。公司6名董事、3名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保定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向阳营业部向公司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方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547,5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678,5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678,5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678,5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678,5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制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678,5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678,5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6,678,5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谢元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