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董事张肃泉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委托董事王洪欣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董事吴德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委托董事崔玉龙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董事黄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委托董事郑欣洲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易仁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任克敏女士代其行使表决权。其他公司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2008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王洪欣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润兰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霞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8.9.30 | 2007.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 | 4,679,681,394.49 | 4,174,747,969.13 | 12.09% | |||
股东权益 | 2,535,839,406.03 | 2,354,992,105.64 | 7.68% | |||
股本 | 536,860,000.00 | 268,430,000.00 | 100.00% | |||
每股净资产 | 4.72 | 8.77 | -46.18% | |||
2008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 | 1,028,063,366.54 | 51.32% | 2,765,719,714.70 | 56.88% | ||
净利润 | 50,895,369.38 | -39.70% | 200,746,307.94 | 13.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133,534,514.67 | -56.6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0.25 | -80.95%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9 | -49.72% | 0.374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9 | -49.72% | 0.374 | 0.00% | ||
净资产收益率 | 2.01% | -4.27% | 7.92% | -5.2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2.06% | -4.43% | 7.47% | -5.89% |
注:2007年7-9月每股收益原报表为0.36元,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以10送10转增股本,根据新会计准则现追溯调整为0.179元。
2007年1-9月每股收益原报表为0.749元,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以10送10转增股本,根据新会计准则现追溯调整为0.374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08年1-9月金额 |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64,650.06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90,903.00 |
(三)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2,692,047.00 |
(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0.00 |
(五)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34,797.25 |
(六)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 | 11,283,502.69 |
其中:对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 11,011,312.58 |
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 272,190.1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45,901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 5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新疆三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1,535,932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402,30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374,772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新疆中原富海投资有限公司 | 14,06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879,56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5,658,5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4,999,87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1-9月营业总收入大幅增长但净利润增幅较小的原因:华泰公司一期技改项目及相关技措项目完成后,公司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使营业总收入大幅增长;但由于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使生产成本不断上升,致使主要产品聚氯乙烯树脂毛利率大幅下降,是影响公司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 2、公司通过先期支付预付款锁定电石价格等方式与主要电石供应商加强战略合作,保证电石的稳定供应,由此造成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幅较大。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新建50万吨电石一期年产20万吨电石项目,主体厂房已经交付安装,其余辅助设施正在施工中。截止9月30日,累计完成投资21,682万元。 8、公司在准东煤田奇台县南黄草湖煤矿现场详勘工作基本完成,已在编制详查报告。公司已按照国家办理采矿权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精查和煤矿初设等前期工作,具体工作进度将实时予以披露。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报出具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遵守其所做的承诺。 |
3.4 对200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幅度小于3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幅度小于10%或基本持平。 | ||
2007年度经营业绩 | 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8,374,365.21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主要产品聚氯乙烯树脂价格大幅下降,影响公司净利润增长。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洪欣
二00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8-07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10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董事张肃泉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委托董事王洪欣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董事吴德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委托董事崔玉龙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董事黄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委托董事郑欣洲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易仁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任克敏女士代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洪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2008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热电项目管理机构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肃泉先生、吴德生先生、王洪欣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08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昊华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
昊华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和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为主要业务的专业工程公司。公司有着五十多年良好的工程业绩,已承担国内外工程项目近千项。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二期热电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是基于二期热电项目建设需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1)本项关联交易事项经中泰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本保荐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奇台县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08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实时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分项表决通过关于配套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为了打造公司低成本战略,完善公司产业链,在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年产36万吨/年聚氯乙烯专用树脂、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配套2×15万千瓦热电联产装置项目建设的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公司正在建设年产50万吨电石项目、托克逊县中泰化学盐化公司正在建设年产50万吨电石项目,加上公司不断的技术改造,届时,公司将形成年产80万吨/年聚氯乙烯专用树脂、7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120万吨电石的生产规模,由此需要用电量60多亿千瓦时。电作为公司重要生产原料之一,占生产成本超过50%。目前用电全部从网上采购,综合电价为0.42元/千瓦时左右,而且电价还有上涨的趋势。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电力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及市场竞争力的主要瓶颈,目前自备电厂综合发电成本不超过0.20元/千瓦时,因此公司将加快自备电厂的建设,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新疆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自治区将准东地区煤电煤化工产业基地确定为自治区大型煤炭能源转换基地。国家发改委也对新疆“十一五”后三年电力建设规模作了批复,由此,2008年9月9日,新疆华电奇台西黑山2×66万千瓦发电机组工程正式启动,这标志着我区煤电一体化产业开发建设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公司属用电大户,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的能源政策机遇,抓紧热电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尤为重要。公司在新疆准东煤田奇台县南黄草湖地区拥有探矿面积共计248.6平方公里探矿权,整个矿区已探明煤炭资源总量1,476,468万吨。另外,在阜康地区将形成70万吨的电石生产能力,在托克逊县将形成50万吨的生产能力。因此,加快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煤炭、原盐资源及石灰石资源,将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做强做大中泰化学,并为公司“十二五”的煤化工发展创造条件。本公司近期拟在奇台地区、阜康地区和托克逊地区分别规划以下规模的热电联产项目:
1、在奇台县城区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2、在阜康地区联合其他企业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3、在托克逊县工业园区内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公司在上述地区分期有计划有步骤规划建设热电联产能源基地,通过优势资源转化,实现公司从煤电——氯碱化工的优势产业集群,实现低成本战略,为公司今后的高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公司将针对上述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在奇台县城区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在阜康地区联合其他企业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在托克逊县工业园区内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土地增资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持有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米东公司”)35%的股权。米东公司位于华泰公司生产厂区内,一期电石渣制水泥熟料项目占用华泰公司土地47,338.26平方米,为解决米东公司的土地产权问题,使其资产完整,便于米东公司二期项目建设,经双方协商,华泰公司拟以米东公司目前所占用华泰公司生产场地(面积47,338.2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向米东公司增资。该土地经新疆精诚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新精诚(2008)(估)字第0710号】,评估价为242元/平方米,总地价11,455,858.92元,华泰公司将以米东公司2009年9月30日资产审计值为依据向米东公司增资。具体增资比例将在审计报告出具后确定。该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授权经营层在审计报告出具后根据审计值签订相关增资及土地转让协议,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实时公告。
六、会议以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08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8-07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次监事会于2008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10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监事康健先生因在外学习,授权监事肖军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监事韩英女士因公出差授权监事张群蓉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季报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证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的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热电项目管理机构的议案。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8-07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尽快将公司拥有的资源优势转换为切实可行的经济优势,为了尽快将公司拥有的资源优势转换为切实可行的经济优势,建设公司煤电、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与奇台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在奇台县共同投资组建一家新公司——新疆国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新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中泰化学以现金出资20,000万元,奇台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以其拥有的土地资源作价入股,不足部分以现金或其他资产补足。公司还将积极引入其他的战略投资者适时对新疆国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新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规定分期到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奇台县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增资的全部法律手续。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新公司将利用当地丰富的煤炭资源在奇台县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其中电力可作为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和奇台县城区用电,热能作为奇台县城区供热的热源。公司在奇台地区建立煤电联动的低成本能源基地,目的是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8-07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与昊华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泰化学目前正在进行二期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的建设,其中包括2×135MW热电联产装置。
该热电项目为公司首次建设项目,为保证热电项目按时保质建成,华泰公司拟聘请项目管理单位进行二期热电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了邀请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议,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定,推荐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拟聘请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华泰公司二期热电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昊华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华泰公司二期项目热电部分项目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管理,本项目管理费用共计440万元。具体条款以华泰公司与昊华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的子公司,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8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热电项目管理机构的议案》。本公司关联董事张肃泉先生、王洪欣先生、吴德生先生在审议此关联先生交易议案时做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经营层签订合同。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昊华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小勤
法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
主营业务: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和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的子公司,故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项目管理费用参照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此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
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昊华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和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为主要业务的专业工程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二期热电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是基于二期热电项目建设需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保荐人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人认为:
(1)本项关联交易经中泰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本保荐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8-08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昊华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书》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上述事项经过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昊华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和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为主要业务的专业工程公司。拥有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甲级)、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全行业甲级、建筑工程甲级)、工程监理(甲级)、环保工程设计及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资质,并通过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有着五十多年良好的工程业绩,已承担国内外工程项目近千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二期热电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是基于二期热电项目建设需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任克敏 赵成斌 孙德水 易仁萍 娄岗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8-08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三届九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8年11月17日上午10:30时
(三)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聘请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热电项目管理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奇台县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关于配套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1)在奇台县城区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2)在阜康地区联合其他企业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3)在托克逊县工业园区内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8年11月12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8年11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日及登记方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 2008年11月15日上午9:30至下午7点之间。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法:符合要求的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雪峰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09)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审议关于聘请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热电项目管理机构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2、审议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奇台县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3、审议关于配套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1)在奇台县城区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2)在阜康地区联合其他企业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3)在托克逊县工业园区内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