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海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胡学栋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应林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6,447,958,549.96 | 5,902,240,089.38 | 9.2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1,504,159,248.57 | 1,450,085,682.07 | 3.73% |
每股净资产 | 4.08 | 3.94 | 3.5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437,207.29 | 2,030.5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73 | 2,030.56%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 | 36,975,011.36 | 97,192,566.50 | -30.32% |
基本每股收益 | 0.10 | 0.26 | -28.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 | 0.22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10 | 0.26 | -28.57% |
净资产收益率 | 2.46% | 6.46% | -1.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38% | 5.39% | -2.41% |
每股净资产指标计算说明:本报表将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应当视同列报最早期间期初就已发行在外,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故本期在计算上年度期末每股净资产时采用股本数为:368,480,000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808,247.66 |
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44,440,476.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6,627,518.26 |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 46,429.67 |
合计 | 16,051,139.9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73,141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15,325,492 | 人民币普通股 |
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175,294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西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8,32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湖北省电力公司 | 5,747,063 | 人民币普通股 |
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 4,8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武汉市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 | 3,831,37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研究院 | 3,199,196 | 人民币普通股 |
高碑店济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270,113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 海 | 1,123,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89,751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9.32%,主要原因是应收票据到期承兑及背书支付货款所致;
2、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8.8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东湖高新的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襄樊东湖高新增加开发成本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5.9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东湖高新的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支付项目进度款及大别山电厂烟气脱硫项目支付工程款所致;
4、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6.14%,主要原因是公司烟机脱硫项目进入后期,导致项目预收款项减少;
5、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长94.23%,主要原因是公司母公司因分配股利产生的应付股利增加;
6、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78.46%,主要是公司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上缴税款所致;
7、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142.59%,主要原因是公司母公司增加长期借款12500万元,,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增加长期借款28500万元,子公司东湖高新增加长期借款16,700万元,东湖高新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借入项目借款23,000万元,,东湖高新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借入项目借款10,000万元所致;
8、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45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的煤炭安全费用;
9、年初至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5.54%,主要原因是公司在2007年转让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70%股权后,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动所致;
10、年初至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2.43%,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的综合服务费;
11、年初至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89.7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增加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12、年初至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45.96%,主要原因是公司往来款回款及相关费用发生导致应收款项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鉴于公司2006年8月23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控股”)做出了追加对价安排承诺。由于凯迪控股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关于追加对价安排中的“追送股份”承诺条件未被触发。根据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了以上股份的的转让过户登记,并已于2008年6月5日收到股份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凯迪控股用于追加对价安排股份的相关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凯迪控股已经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追加对价安排承诺。
2008年7月7日,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237,520股。(详细内容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n 刊载的公告。)
2、公司于2008年7月24日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08年9月24日召开了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详细内容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n 刊载公告,)有关事项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3、2008年8月15日公司实施了《关于收购凯迪煤化工(北海)基地有限公司100% 股权的方案》(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n 刊载的公告。)
4、2008年8月27日公司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成立选煤厂的议案》(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http://www.cninfo.cn 刊载的公告。)
5、2008年9月8日,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65,996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凯迪控股承诺,除用于凯迪电力股权分置改革追加对价安排或管理层激励11,237,520股外(参见凯迪电力2006年7月26日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和2006年9月5号公告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凯迪控股原持有的凯迪电力36,120,295股和本次认购的新增股份87,290,000股,合计123,410,295股,自本次发行新股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原因:
转让电力环保70%股权的非经常性损益使得2007年同期净利润较高。而本期没有取得大笔非经常性的收益,造成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比有大幅下降。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2008年10月28日公司六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部分子公司的议案》,有关事项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公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已宣告被清理的原子公司在宣告当期不纳入合并报表。因此,武汉凯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邓州凯迪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凯迪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兴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是山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山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解散,所以兴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一并解散)在报告期内应属于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元) | 持有数量(股) | 期末账面值 | 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 (%) | 报告期损益 |
1 | 基金 | 270001 | 广发聚富基金_ | 50,000.00 | 50,000.00 | 168,965.00 | 100.00% | 27,445.00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0.00 |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 - | - | 0.00 | |||
合计 | 50,000.00 | - | 168,965.00 | 100% | 27,445.00 |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600133 | 东湖高新 | 264,252,478.81 | 29.00% | 264,252,478.81 | 7,500,732.78 | 7,500,732.78 |
合计 | 264,252,478.81 | - | 264,252,478.81 | 7,500,732.78 | 7,500,732.78 |
3.5.3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08年06月1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国信证券投资经理李晓峰 | 了解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2008年09月1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发展现状及前景 |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08-39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9人,收到表决票9张,分别为江海、赵新炎、胡洪新、唐宏明、吕剑淮、程坚、徐长生、邓宏乾、张龙平。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解散部分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子公司解散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东湖高新申请大别山BOOM项目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湖高新将其所有的大别山电厂2*600MW机组脱硫岛的部分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16,500万元)以13 ,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事宜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四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中长期借款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东湖高新收取担保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08-40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8年1-12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比例约为75%左右;具体准确数据以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准。
二、上年同期业绩
1.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388,017,261.46元。
2. 2007年每股收益:人民币1.15元,以上数据以公司原股本281,190,000股计算。由于报告期内将杨河煤业纳入合并范围,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的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应当视同列报最早期期初就已发行在外,计入各列报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故本期在计算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时采用股本数:368,480,000股。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公司股本368,480,000股计算的2007年1-12月每股收益为人民币1.05元。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转让电力环保70%股权的非经常性损益使得2007年同期净利润较高。而本年度没有取得大笔非经常性的收益,造成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比有大幅下降。
四、其他情况说明
由于受不确定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准确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作持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08-41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解散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武汉凯迪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的武汉凯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邓州凯迪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凯迪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如继续存续将难以实现股东预期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其资产、资金的安全,切实维护各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子公司进行解散。
兴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是山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山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解散,所以兴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一并解散。
本公司2008年10月28日六届董事会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部分子公司的议案》:
1、同意上述子公司解散,并尽快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期间的相关工作;
2、授权公司经营层至清算工作结束后,尽快办理子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由于上述公司规模较小,对本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解散工作进程,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附注:
武汉凯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8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出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武汉凯迪动力化学有限公司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经营范围:电力、能源、网络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计算机、电器机械、普通机械、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百货、五金交电批发兼零售。
邓州凯迪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5年3月18日,注册资本300万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出资 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经营范围:发电 供电 供热及灰渣综合利用(仅限筹建项目,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广州凯迪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0年1月7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出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张铭出资 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经营范围:电力技术、化学技术服务。动力化学机电一体化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钢结构加工、制造。(凡国家专营专控项目持许可证经营)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的安装、销售。销售:普通机械(不含锅炉)、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山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4年9月21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武汉凯迪电站设备有限公司出资 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经营范围:电力能源的建设、运行管理、技术服务与咨询;电力能源设备的成套、销售、租赁与维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获审批的未经批准前不得经营)。
兴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是山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4年11月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权结构为:山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出资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陈冬平出资 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经营范围:电力、新能源的投资、建设、运行管理技术服务与咨询;电力新能源设备制造、成套、运输、销售、租赁与维修。
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六届董事会十八会议决议
2、武汉凯迪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邓州凯迪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4、广州凯迪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5、山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6、山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7、兴县凯迪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08-42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9人,收到表决票9张,分别为江海、赵新炎、胡洪新、唐宏明、吕剑淮、程坚、徐长生、邓宏乾、张龙平。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东湖高新申请大别山BOOM项目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目前国家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各家商业银行现有贷款额度极为紧张,东湖高新在较短时间内申请项目贷款难度较大,而大别山电厂2*600MW机组脱硫岛融资租赁事项(即:东湖高新将其所有的大别山电厂2*600MW机组脱硫岛的部分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16,500万元)以13 ,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随即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租回该设备,其仍然用于大别山电厂项目,租期四年,租赁期满后以一万元名义价格赎回)已获得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贷审会有条件(1、东湖高新董事会通过;2、凯迪电力董事会同意提供担保;3、大别山电厂同意融资租赁并签署三方协议)通过。若此,东湖高新能在短期内获得项目所需资金。
大别山电厂建设时已将脱硫岛资产包含在电厂资产内向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的银团申请项目贷款,如再申请项目贷款会导致同一项目重复贷款,而融资租赁可避免该问题。
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申请,经本公司六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
1、对东湖高新将其所有的大别山电厂2*600MW机组脱硫岛的部分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16,500万元)以13 ,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事宜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四年。
2、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中长期借款担保;
3、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向控股子公司-东湖高新收取担保费用。
截止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凯迪电力累计为控股子公司中长期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61,500万元;其中公司为东湖高新中长期借款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08年6月30日)净资产的8.86%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洪山区华光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罗廷元
注册资本:贰亿柒仟伍佰伍拾玖万贰仟贰佰元整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电力、新能源、环保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的销售;环保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科技工业园开发及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资质二级);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专营除外)、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建筑及装饰材料零售兼批发;承接通信工程安装及设计;组织科技产品展示活动;仓储服务;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宣示屏等户外广告、广告设计制作;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咨询服务。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19日,本公司持股29%。截止2008年9月30日,东湖未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45,717,405.1元,净利润3,476,564.25元,总资产2.098,121,043.48元;净资产861,358,719.92元。资产负债率为58.95%。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四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和中长期借款担保。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2005年修订)、《证券法》(2005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
公司所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截止本次担保后,累计为控股子公司中长期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61,500万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89%。
其中为东湖高新公司中长期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6%。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公告编号:2008-38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