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吴天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邦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包银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8.9.30 | 2007.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 | 935,366,007.27 | 623,956,451.94 | 49.91% | |||
股东权益 | 378,355,952.83 | 296,652,279.17 | 27.54% | |||
股本 | 137,000,000.00 | 68,500,000.00 | 100.00% | |||
每股净资产 | 2.76 | 4.33 | -36.26% | |||
2008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 | 428,691,436.44 | 79.95% | 861,188,236.81 | 138.01% | ||
净利润 | 15,772,492.32 | -27.67% | 95,803,466.94 | 274.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97,482,282.63 | -33.6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0.712 | -33.83% | ||
基本每股收益 | 0.115 | -27.67% | 0.699 | 273.80% | ||
稀释每股收益 | 0.115 | -27.67% | 0.699 | 273.80% | ||
净资产收益率 | 4.17% | -3.23% | 25.32% | 16.6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3.62% | -3.47% | 2.79% | -4.4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08年1-9月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0,084,786.50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63,274.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除外) | 0.00 |
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 0.00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00 |
委托投资损益 | 0.00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债务重组损益 | 0.00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0.00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 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566,234.80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0.00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28,420,456.43 |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 -22,021.92 |
加:购置国产设备抵税 | 0.00 |
合计 | 85,239,347.3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11,314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陈能兴 | 6,326,546 | 人民币普通股 |
戚亮 | 5,58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立明 | 4,1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炳良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卢邦杰 | 1,53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陆长荣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姜建成 | 1,007,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马丰利 | 94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和平 | 82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紫平 | 6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34.28%,主要系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客户银行承兑所致;
2、应收帐款较年初增长92.80%,主要系本期处销售旺季,因销售收入大幅增长而增加,同时新并购子公司增加应收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254.41%,主要系预付投标保证金、预借收购原料周转金等原因所致;
4、存货较年初增长80.78%,主要系子公司盐城邦尼本期季节性收购加工生产虾类水产品及新并购子公司增加存货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6,703,088.56元,主要系本期新增合营企业“无锡天邦绿水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天邦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所致;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623.89%,主要系本期越南天邦、安徽天邦新工厂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7、无形资产较年初增长37.20%,主要系本公司受让余姚市国土资源局余姚滨海产业园21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新并购子公司增加无形资产所致;
8、商誉较年初增长400.04%,系本期收购成都精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80%股权所产生的合并商誉;
9、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58.89%,主要系本期处生产旺季,经营性应收款和存货占用资金后,补充经营性资金需求所致;
10、应付票据较年初增长277.96%,主要系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余额增加所致;
11、应付帐款较年初增长162.33%,主要系本期处生产旺季原材料需求增加,合同期内原料款尚未支付所致;
12、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1,029.53%,主要系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享受的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所得税减免政策或将废止,公司本期内计提了经营性收益企业所得税及宁波天邦厂区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及建筑物转让收益应交的企业所得税所致;
13、股本较年初增长100.00%、资本公积较年初减少43.46%,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4、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38.01%,主要系2007年下半年新增(并购及建成投产)子公司,本年增加营业收入所致;
15、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36.85%,主要系本期加大营销力度及2007年下半年新增(并购及建成投产)子公司本年发生销售费用所致;
16、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11.60%,主要系本期继续加大研发力度及2007年下半年新增(并购及建成投产)子公司本年发生管理费用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97.46%,主要系本期为生产销售旺季,对按销售合同尚未到收账期的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所致;
1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20.00%,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发生证券投资收益所致;
1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502.16%,主要系转让宁波天邦土地使用权及厂区房屋、建筑物收入所致;
2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74.49%,主要是本年营业外收益净增加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69%,主要系本期为生产销售旺季,为生产、销售储备存货及部份销售款按销售合同尚未收回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季度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08年7月28日,公司(作为“原告”)因南京天邦股权纠纷事项,将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和自然人张小飞分别作为“被告一”和“被告二”,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31日正式受理了此案,案号为(2008)宁民二初字第141号。
公司2008年9月2日披露了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将被告张小飞名下持有的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要求,2008年8月27日,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我行愿意为公司上述诉讼保全行为提供担保”的《保函》。为此,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出具《承诺书》:“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在此担保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
3、2008年7月1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8年7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公司于2008年8月18日,将上述已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资金,提前归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截至目前,公司尚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公司承诺将在到期前及时归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17日召开,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暨收购成都精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因余姚市城区规划调整等原因,原募投项目实施地块已被地方政府政策性托盘收购,公司从客观实际出发,经过审慎评估与论证,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和谋求更好、更快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的宗旨,决定将“浙江生产基地《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收购成都精华80%股权项目”。
该收购及搬迁补偿事项总金额为16,285.9672万元,已按照公司与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签订的《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约定,第一期托盘收购土地款11,226.1815万元已于2008年6月30日转入公司账户;第二期房屋及附属设施收购款和政策性奖励总额3,288.7457万元已于2008年7月30日转入公司账户。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740万元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办理委托贷款,贷款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精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用以确保其流动资金的周转。
该委托贷款事项仍未实施。
6、公司2008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以上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非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累计已投入金额(万元) | 项目进展 |
江苏天邦农业担保有限公司 | 500 | 500 | 完成 |
合 计 | 500 | 500 | 完成 |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9月16日,江苏天邦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江苏天邦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9.61%。
江苏天邦农业担保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为江苏省内从事农村养殖业的经销商、养殖户及其他养殖合作组织提供贷款担保和信用担保服务。
该公司尚未正式开展业务。
3.4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1、运用募集资金投建《盐城生产基地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淡水鱼及虾蟹饲料项目》和《安徽生产基地绿色环保型特种水产饲料技改项目》的承诺 | 是 |
2、运用募集资金投建《浙江生产基地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决定将“浙江生产基地《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收购成都精华80%股权项目”。 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
3、实际控制人吴天星、张邦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4、实际控制人吴天星、张邦辉关于持股锁定36个月的承诺 | 是 |
5、股东张志祥关于持股锁定36个月的承诺 | 是 |
3.5 对200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50%以上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270%-300% | ||
2007年度经营业绩 | 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238,268.52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着的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余姚本部土地、厂房政策性搬迁收益所致。 |
3.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8-058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10月24日以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于2008年10月29日上午9:00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08年三季度报告摘要》2008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08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08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08-057。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天邦搬迁及现有厂区土地等资产处置的议案》;
安徽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邦”)是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以生产普通淡水鱼料和高档畜禽料为主。公司于200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将安徽和县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安徽省和县乌江工业园通江大道地块,鉴于目前异地搬迁、扩大投资规模新建生产项目的现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协助安徽天邦办理搬迁及现有厂区土地等资产处置事项。
公司将根据搬迁及相关资产处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8-057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