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闫冰竹、行长严晓燕,首席财务官杜志红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梁岩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08年9月30日 | 2007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402,958,563 | 354,222,941 | 13.76 |
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 | 31,271,272 | 26,667,945 | 17.26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 5.02 | 4.28 | 17.29 |
2008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5,685 | 11.0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元) | -1.03 | -9.65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 | 1,486,934 | 4,388,923 | 80.19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24 | 0.70 | 45.83 |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24 | 0.70 | 45.83 |
净资产收益率(%) | 4.75 | 14.03 | 上升4.7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4.71 | 14.05 | 上升4.71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余额 | ||
营业外收入 | 19,375 | ||
营业外支出 | -23,642 |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4,26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334,266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ING BANK N.V. | 外资股东 | 16.07% | 1000484814 | 1000484814 | |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股东 | 10.40% | 647962689 | 647962689 |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股东 | 5.98% | 372207250 | 372207250 | |
国际金融公司 | 外资股东 | 4.04% | 251378094 | 251378094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其他 | 3.80% | 236842105 | 0 | |
北京鸿智慧通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2.05% | 127890000 | 0 | 质押127890000 |
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股东 | 1.77% | 110250000 | 0 | 冻结110250000 |
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1.77% | 110250000 | 0 | 质押110250000 |
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 | 国有股东 | 1.34% | 83157032 | 0 | 质押41536016 |
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股东 | 1.03% | 63945000 | 0 | 质押2100000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23684210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鸿智慧通实业有限公司 | 1278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110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 | 8315703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6394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551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电信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 535195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泰富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280576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本行未知其关联关系 |
注:股东性质包括国有股东、外资股东和其他;股份种类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其他。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报表中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动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 报告期末 | 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59,554,293 | 30.58%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增加 |
拆出资金 | 15,443,128 | 34.19% | 拆出资金款项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435,408 | 114.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增加 |
衍生金融资产 | 36,961 | 188.06% | 衍生金融资产规模增加 |
应收利息 | 1,943,530 | 31.32% | 发放贷款和垫款、债券规模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176,850 | 477.94% | 长期股权投资规模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3,930 | -35.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规模减少 |
其他资产 | 1,840,029 | -59.30% | 其他资产规模减少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23,628,909 | 41.34% | 同业存放款项增加 |
拆入资金 | 4,640,956 | 83.73% | 拆入资金款项增加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1,302,572 | -34.8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规模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370,825 | 56.09% |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
应付利息 | 2,407,519 | 62.40% | 应付利息增加 |
应付债券 | 13,458,276 | 284.52% | 发行金融债,应付债券规模增加 |
其他负债 | 2,262,779 | -54.79% | 其他负债减少 |
未分配利润 | 5,746,942 | 172.97% | 报告期净利润增加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利息收入 | 13,909,400 | 62.61% | 业务规模扩大,利息收入增加 |
利息支出 | -5,690,048 | 51.97% | 业务规模扩大,利息支出增加 |
利息净收入 | 8,219,352 | 70.90% | 利息收入增加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443,718 | 50.69%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加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374,301 | 73.00%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加 |
投资收益 | 183,293 | 408.03% | 投资收益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19,528 | 88.7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 |
汇兑收益 | -2,093 | - | 汇兑损益减少,上年同期为收益 |
其他业务收入 | 56,821 | -30.26% | 其他业务收入减少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45,539 | 61.23% | 计税营业收入增加 |
业务及管理费 | -1,897,140 | 63.53% | 机构扩张、业务及科技投入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852,440 | - |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上年同期为转回 |
其他业务支出 | -8,768 | - | 其他业务支出增加 |
营业利润 | 5,647,315 | 46.92% | 业务规模增长,营业利润增加 |
利润总额 | 5,643,048 | 47.04% | 业务规模增长,利润总额增加 |
净利润 | 4,388,923 | 80.19% | 业务规模增长,净利润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行IPO前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ING银行、北京市国资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承诺自本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报告期内ING银行、北京市国资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本行2008年9月19日解禁股份情况详见2008年9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证券投资情况
3.5.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持有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6.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参股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并完成认购价款支付工作。2008年7月,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8〕297号)批准本公司投资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00万股,持股比例19.99%。在确认全部付款先决条件得到满足后,本公司于2008年9月支付股份认购款12,750万元人民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200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08-03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在北京召开。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7名,实际到会董事14名(任志强董事委托叶迈克董事,张征宇董事委托闫冰竹董事,李保仁独立董事委托赵海宽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主持。
史元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发起设立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出资1000万元,与其它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北京延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以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出资建设社会保障卡系统的议案。
为配合市政府折子工程社会保障卡项目,进一步深化与市劳动局在社保领域的长期战略合作,稳定本公司负债资金来源,本行拟出资参与建设北京社会保障卡系统,费用控制项目预算金额以内,同时授权高级管理层签署社会保障卡相关建设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与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贷款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邢焕楼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08-03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向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固定资产贷款85000万元,期限5年,最低执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由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还款计划为:2009年偿还8000万元,2010年偿还9000万元,2011年偿还10000万元,2012年偿还28000万元,贷款到期偿还30000万元。此笔业务已于2008年9月2日经本公司信用风险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于2008年10月2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08年10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邢焕楼现任我行董事,此笔业务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按照70%和30%的比例共同投资建设,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发电燃料的新型发电企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10日,注册资本32577万元,规划建设两台3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第一台机组于2006年1月1日正式移交生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
本行与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贷款定价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均在本行授予关联方的贷款额度之内办理。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减少北京煤烟型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其项目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是本行优先支持的行业投向之一,对该公司的授信支持有利于促进首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经对本行与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行与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