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再次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10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先生的通知,张建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再次增持了本公司的部分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截止到2008年10月14日收盘,张建华先生已经分三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增持公司股份为666,73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43%。2008年10月29日,张建华先生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再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49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2%,平均价格3.03元/股。
二、 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先生,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对公司股份进行了再次增持,并拟在本次增持之日后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含本次以及前次增持部分)。
三、增持人情况
2008年10月8日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先生通过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71,351,406股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09%。截止到2008年10月29日收盘,张建华先生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增持公司股份1,159,23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75%,平均价格3.47元/股。截止目前张建华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的本公司股份共计72,510,63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6.84%
四、增持人承诺
张建华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