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监事简再发先生在四届四次监事会上表示弃权的同时表明:1、应收款增加较多,应加快收回之速度;2、存货太多,恐造成公司流动资金之危机。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关永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碧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成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95,222,298.37 | 453,743,687.45 | 9.1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63,243,038.91 | 141,668,338.10 | 1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0.92 | 0.80 | 15.0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1,570,134.25 | 67.9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8 | 67.85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635,459.48 | 21,574,700.81 | -8.0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 | 0.12 | -7.69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5 | 0.12 | -7.69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5.29 | 13.22 | 减少4.2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5.09 | 12.04 | 增加0.14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02,434.79 |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118,814.48 | ||
合计 | 1,916,379.6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59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金礼发展有限公司 | 17,633,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第十印染厂 | 2,529,61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严春凤 | 2,121,714 | 人民币普通股 |
高明 | 8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民亿实业有限公司 | 8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勇 | 61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咏荣 | 600,402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渝兰 | 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曹宗远 | 557,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比期初降低了90.97%,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票据到期兑现所致。本期无新增票据结算业务。
2、应收帐款:本期应收帐款比期初增加了90.29%,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增加相应增加了应收帐款,另外本期减少了票据结算业务。
3、在建工程:本期 在建工程比期初数增加150.64%,主要是子公司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新增污水处理工程以及追加投入去年兴建的颗粒制剂车间项目工程。
4、应付票据:本期应付票据比期初数下降了98.04%,主要原因是票据到期兑现支付。
5、预收帐款:本期预收帐款比期初数下降了99.88%,主要原因是本期实现销售相应减少预收账款。
6、应付职工薪酬:本期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上升了51.99%,主要是预提了部分年底应支付的职工奖金。
7、少数股东权益:本期少数股东权益比期初数增加了299.28%,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河南辅仁堂增资,引进河南农业综合开发公司投资3750万元,从而增加了少数股东权益。
8、营业税费:本期 营业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40.62%,主要是销售收入的增加从而导致相应的税费增加。
9、投资收益:本期投资收益下降了100%,主要原因是去年转让了北京银牡丹股权,本期子公司未有股权及红利分配。
10、所得税:本期所得税比上期金额下降30.76.%,主要原因是辅仁堂所得税率从33%下调为25%。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辅仁药业承诺:在追加对价安排义务履行完毕后的12个月禁售期后的36个月内,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及从金礼发展受让的拟转让股份,则出售价格将不低于5.00元/股,并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在保荐机构办理股票指定交易,以利于保荐机构督促监管。
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最低出售价格将按以下规则进行调整:
派息:P1=P-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送股或转增股本并同时派息:P1=(P-D)/(1+N)
配股:P1=(P+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K+N)
其中,P为目前设定的最低出售价格,即5.00元/股,P1为调整后的最低出售价格,D为每股派息额,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比率,A为配股价格。
2、公司控股股东辅仁药业承诺: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追加对价安排义务履行完毕前对其在股权分置改革前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进行锁定,从技术上为辅仁药业履行追加对价安排义务提供保证。
3、为履行上述承诺,辅仁药业拟用于支付追加对价的股票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亦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临时保管。
4、辅仁药业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倡导公司按不超过总股本10%的比例,对包括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为公司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实行相应的股权激励制度。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辅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永进
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