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钱小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全权委托董事张健先生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希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志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53,247,138.62 | 1,293,428,438.49 | 4.6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96,768,300.75 | 292,450,288.41 | -32.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0.7625 | 1.1333 | -32.7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3,819,844.56 | -54.1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31 | -54.83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540,955.37 | -101,146,507.54 | -116.0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6 | -0.39 | -115.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3967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6 | -0.39 | -115.7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7.38 | -51.4 | 减少5.5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8.02 | -52.36 | 减少5.71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9,908.5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184,483.39 | ||
合计 | 1,244,391.9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3,18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深圳市百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6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汪六生 | 2,8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澳晟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谢国胜 | 2,31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如悦 | 1,951,074 | 人民币普通股 |
谢林生 | 1,86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花忠东 | 1,53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燮 | 1,455,586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晓玲 | 1,41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钧 | 1,316,75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总收入为30251万元,同比增加317万元,上升了1.06%。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利润为-14347万元,同比增加亏损13135万元,主要是营业总收入增长不及营业总成本增长,其中:营业成本增加33万元,管理费用增加311万元,财务费用增加137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9554万元、投资收益减少2301万元,合计增加13578万元。由此可见: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财务负担过重等因素直接影响了本期营业利润的下降。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与同期相比较增加9554万元,主要是本公司控股的江阴赛生聚酯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计提的减值准备;本公司投资收益为-431万元,同比减少了2300万元,主要原因为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019万元,去年同期净利润为1419万元,同比下降了171.81%,本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为36%;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764万元,去年同期净利润3083万元,同比下降了189.65%,本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为35%。
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总额-14182万元,同比增加亏损13245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报告期内,本公司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10114万元,同比增加亏损9040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8月21日,公司与韩国SK Networks Co.,Ltd.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赛生聚酯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该事项目前仍在积极推进。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健
200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ST申龙 编号:临2008-037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二00八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10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10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钱小涛先生因公出差,全权委托董事张健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个别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2008年11月17日上午9时0分
2、会议地点:江阴市申港镇申圩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个别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1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08年 11月13日 8:30-11:00,13:00-16:30
2、登记地点:江阴市申港镇申圩路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自然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办理登记。
5、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在信函、传真中请留联系电话和地址。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吴江渝
联系地址: 江阴市申港镇申圩路
邮编:214443
电话:0510---86620263
传真:0510---86620263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于2008年11月17日召开的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关于调整个别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 除另有明确指示外,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4、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
附件一:
关于调整个别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周嘉琳女士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周嘉琳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治理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推荐王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09年12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王建国先生简历:
王建国先生:男,1953年9月生,汉族,党员,经济师。
1984年3月至1985年1月担任丹阳财政局副局长,1985年11月至1988年4月担任中国银行丹阳支行副行长,1988年5月至1997年6月担任中国银行丹阳支行行长,1997年7月至2000年3月担任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副行长,2000年3月至2004年担任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行长,2004年4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2005年1月至今在常州众智诚商贸有限公司工作。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建国为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9日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建国,作为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建国
2008年10月29日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本人姓名:王建国
上市公司全称: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王建国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王建国 (签字)
2008年10月29日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有关议案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调整个别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周嘉琳女士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推荐王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合法,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2、公司调整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所做出的决议,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蒋何庆 沙智慧 周嘉琳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