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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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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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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10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高度

    1.2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但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且委托独立董事陈壮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总裁郭建先生、财务总监陈富贵先生及财务部经理郑仁敏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574,703,892.551,556,770,113.651.1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72,388,638.31214,232,422.6127.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130.8926.9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6,252,787.84-787.8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5-787.8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7,276,439.8458,116,117.96195.92
    基本每股收益(元)0.2800.242195.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0.2800.242195.92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4.7021.34增加42.3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48-3.81增加24.85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9月)(元)

    扣除方式:分项扣除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8,583,036.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5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90,900.19
    合计68,499,636.4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079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福建福日集团公司10,574,200人民币普通股
    王伯毅1,168,839人民币普通股
    王龙890,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广习826,266人民币普通股
    王磊533,000人民币普通股
    周立向430,000人民币普通股
    陆秋梅411,000人民币普通股
    陈新福359,300人民币普通股
    程治达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洛阳钰泰工贸有限公司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37.12%,主要系期末公司海外事业部的人民币质押贷款增加存款5120.6万元;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53.27%,主要系用票据结算的业务减少;

    3、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33.50%,主要系本期加大了应收款项的催收;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光电子有限公司的厂房装修费已摊销完毕;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93.23%,主要系本期出口退税评为A类退税企业,见票付款,退税速度加快;

    6、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44.34%,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的贴片机生产线中已完工部分转入固定资产;

    7、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37.72%,主要系摊销减少;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45.00%,主要系摊销减少;

    9、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30.24%,主要系尚未支付的货款减少;

    10、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35.45%,主要系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增加所致;

    11、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88.57%,主要系年初应付利息本期已支付;

    12、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33.32%,主要系本期盈利所致;

    13、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165.79%,主要系应交增值税的增加导致相应附加税的增加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893.92%,主要系本期收回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的应收款7,805,974元,其相应计提的坏帐准备转回所致;

    15、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9905.89%,主要系本期收到参股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15,332,369元,以及本公司向福建华侨投资(控股)公司协议转让国泰君安证券900万股股份产生投资收益91,427,400元;

    16、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29.61%,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盈利而上年同期亏损;

    17、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89.67%,主要系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8、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82.46%,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9、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74.21%,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20、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89.60%,主要系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87.8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22、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792.27%,主要系本期收到转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万股股份第一笔转让款6,000万元;

    23、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00%,主要系本期收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15,332,369元;

    24、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69.50%,主要系控股子公司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购置生产设备所致;

    25、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9.89%,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了参股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配股资金所致;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23.68%,主要系本期收到了转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万股股份第一笔转让款6,000万元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15,332,369元;

    2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5.20%,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8、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同比增加259.54%,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

    2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116.94%,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代购国库券债权纠纷案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榕经初字第332号民事判决书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榕执申字第 197 号、197-3 号民事裁定书,继续对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尚欠本公司的代购国库券债权2,579.84 万元人民币进行追讨。此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将被执行人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839,756 股的股权和在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94,753股的股权及其未取走的分红折抵给本公司,有关折抵手续已办理完成。同时,2007年年底公司申请将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拥有的债权共计1,636.36平方米的房产进行拍卖,于2008年3月收回欠款7,805,974元。截止本报告期末,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尚欠公司欠款本金9,210,226元。剩余欠款正在继续追讨过程中。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影响不大,公司已对上述应收款项按照会计政策计提了坏帐准备。

    2、与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和与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

    公司于2006年7月10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要求判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8,599,464.72元;同时还起诉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要求判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6,553,336.81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6日作出(2006)榕民初字第3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6,183,819.92元,并于同日作出(2006)榕民初字第3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949,177.78元。由于对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持有异议,本公司依法向二审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后,为了尽快地进入执行程序,避免损失扩大,在二审阶段,本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回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8日对本案作出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终审裁定。公司于2007年10月26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对上述两案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目前案件仍在执行中。鉴于终审裁定的赔偿金额与本公司的诉讼请求金额相差较大,本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3、公司重大事项长期停牌事宜

    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21日起因存在需要论证的重大事项而停牌,该事项导致本公司持续停牌期限超过壹年。

    目前,本公司可能参与SST闽东(股票代码:000536)拟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正在对该事项进一步论证。该事项至今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导致工作进展缓慢,并有可能对公司复牌后的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和波动。

    鉴于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较长,且未取得重大进展,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6月11日起复牌。截止本季报公告日,本公司的该重大事项仍未取得重大进展,本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4、转让国泰君安证券900万股股份事宜

    公司于2008年9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华侨投资(控股)公司签订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万股股份的<股份转让合同>的议案》。本公司已于2008年9月8日收到福建华侨投资(控股)公司支付的第一笔股份转让款6,000万元人民币,尚未支付的转让款项将根据《股份转让合同》的相关约定支付。此次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900万股股份所变现的资金将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投资新项目,从而有利于提升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业绩,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加现金流,并保证新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以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目前,本公司正积极配合福建华侨投资(控股)公司办理国泰君安证券900万股股份过户的相关具体事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06年8月实施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股改承诺及实施情况如下:

    1、福建福日集团公司系唯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除为解决占用本公司资金而实施定向回购外,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截止本报告期末,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已解除限售15,084,500股,其中已出售4,510,300股,减持的情况符合承诺。

    2、为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将建议本公司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目前,本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尚在酝酿中,但条件尚不成熟。

    3、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承诺,将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向战略投资者转让所持股份等方式尽快解决占用本公司资金的问题。公司已于2006年度成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

    4、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获得通过,在本公司因实施定向回购减少注册资本而发布债权人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如果本公司的主要债权人提出债权担保要求,福日集团承诺为本公司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已于2006年度成功实施定向回购方案,在发布债权人公告期间,没有债权人提出过债权担保要求。

    5、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18,640万股,其中9,320万股已于2005 年9月27日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该质押可能造成福日集团所持有的未质押股份不足以支付定向回购所需股份,为使本次定向回购能够顺利实施,福日集团承诺在本次定向回购实施之前解除支付不足部分股份的质押。本公司定向回购方案已于2006年度实施完成,股份质押没有影响到定向回购方案的实施。

    6、福日集团承诺彻底规范其与本公司之间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按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承诺今后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决策和控制优势,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不从事任何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目前,本公司已修订了《公司章程》,制订了严格的关联交易行为规范,有效保障了公司资金的安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捷明

    日期:2008-10-29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08—05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10月20日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08年10月29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但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且委托独立董事陈壮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08年10月修订)(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08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附件。

    三、审议通过《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08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附件。

    四、审议通过《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知情人报备制度》(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08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将“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增加公司生产流动资金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剩余建设款项正常支付的前提下,将节余的1,564.01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增加公司生产流动资金,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并对此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实施的“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已按调整后的投资计划基本完工并交付使用,主要以对外租赁方式产生投资收益。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长期闲置,不利于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公司本次提出变更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理由充分、合理,不会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2、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节余资金投向,未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10%,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鉴于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亏损,经营现金流日趋紧张,若公司本次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用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部分银行的高息贷款,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增加企业现金流。

    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台江支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本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中包括银行承兑汇票4,000万元,保证金比例40%,银行承兑汇票2,000万元,保证金比例50%,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担保期限壹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州市江滨支行申请400万元短期借款和1,2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本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提供400万元人民币短期借款和1,2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担保期限壹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南支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南支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审批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本公司目前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或综合授信额度所提供担保的总额累计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为简化公司会务,提高管理效率,节约管理开支和提高融资时效,同意公司向股东大会提出申请,授权董事会审批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具体审批担保额度(包括控股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或综合授信额度的累计),额度上限为2.5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为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审批授权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信息披露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具体担保审批额度如下:

    控股子公司名称控股比例授权审批担保

    额度(万元)

    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16000
    福建福日科光电子有限公司68.97%1000
    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75%4000
    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55%3000
    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73.58%1000
    审批额度上限 25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会议时间: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3:30

    2、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程:

    ①审议《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台江支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②审议《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州市江滨支行申请400万元短期借款和1,2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③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南支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④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审批额度的议案》;

    ⑤审议《关于将“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增加公司生产流动资金的议案》;

    5、参加会议的有关事宜:

    (1)参加对象:

    ①截止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受托代理人(受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15层 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5)联系方法:

    ①联系电话:0591-83318998

    ②联系传真:0591-83319978

    ③邮政编码:350005

    ④联系人:陈旸暄、陈懿

    (6)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以上第五、六、七、八、九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0月29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17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08—05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10月20日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08年10月29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明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张亚明监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增加公司生产流动资金的议案》(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调整“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议案,认为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变更后的投向用于增加公司生产流动资金,这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目前紧张的现金流状况,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08—05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投资项目名称:“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新投资项目名称:增加公司生产流动资金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数量:1,564.01万元人民币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本公司于1999年5月通过IPO方式募集资金25,64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25,470万元人民币。

    其中,投向的“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8,017万元人民币(含自有资金补充170万元),该项目建筑工程将作为多媒体彩色电视技改项目、超大屏幕背投影彩电技改项目、数字化大屏幕彩电技改项目等项目的生产基地。2001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0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为彻底实现公司退出彩电业、进军电子信息产业的战略目标,同意公司将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名义投入1,453万元人民币用于建设“背投影彩电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变更用于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所属的福建福日半导体器件厂的与IC生产、设计有关的部分经营性资产。上述变更后的“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调整为6,618万元人民币(含自有资金投资17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出口生产基地的一、二号生产车间、办公楼及辅助生活楼对外进行租赁,该项目间接产生效益。

    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建成投产并通过租赁方式间接产生效益。经财务部统计,具体效益产生情况如下:

    期间租赁收入租赁成本租赁损益
    2000年1,975,321.002,466,471.64-491,150.64
    2001年3,240,247.003,050,884.79189,362.21
    2002年1,346,676.001,224,382.47122,293.53
    2003年4,319,992.002,813,519.391,506,472.61
    2004年4,594,806.203,707,248.11887,558.09
    2005年6,160,288.004,080,172.042,080,115.96
    2006年5,631,262.004,176,963.811,454,298.19
    2007年6,550,248.004,595,258.211,954,989.79
     历年合计33,818,840.2026,114,900.467,703,939.74

    截止2008年10月29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4,884.28万元,资金投入进度为73.80%( 含尚未决算验收的206基地电子1#楼工程尾款299.17万元和配套单身公寓工程尾款13.72万元须分期支付),经测算可节余1,733.72万元资金(含自有资金169.71万元,募集资金1,564.01万元)。鉴于此,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564.01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增加公司生产流动资金,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以上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增加公司生产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实施的“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已按调整后的投资计划基本完工并交付使用,主要以对外租赁方式产生投资收益。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长期闲置,不利于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公司本次提出变更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理由充分、合理,不会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2、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节余资金投向,未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10%,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鉴于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亏损,经营现金流日趋紧张,若公司本次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用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部分银行的高息贷款,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增加企业现金流。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将“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增加公司生产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关于本次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属于节余性质,且金额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10%,仅需上报公司于2008年11月17日召开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变更其投向。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经签字的独立董事的意见;

    3、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08—058

    福日电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福日科光电子有限公司和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等五家控股子公司

    ●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数量:13,365.61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议案:

    ①《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台江支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②《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州市江滨支行申请400万元短期借款和1,2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南支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④《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审批额度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目前对子公司及对外担保的总额在此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三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审批额度的议案均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以下为公司所提供担保的五家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实业”)

    “福日实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本公司占其100%的控股比例;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法定代表人为陈富贵;经营范围:电视机、显示器、通讯设备、钢材及电子产品等的售后服务。

    “福日实业”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167.1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292.4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4.49%,200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5,467.25万元,净利润-1,124.10万元。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945.7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452.38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4.92%,2008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6,105.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39.66万元人民币。

    2、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配件”)

    “福日配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57.40万元,本公司占其75%的控股比例;注册地址为福州仓山洋洽半道村;法定代表人为郭建;经营范围:生产行变压器等各类电子产品,货物、技术进出口。主要产品为行输出变压器及小型变压器。

    “福日配件”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391.0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934.0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0.18%,200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056.03万元,净利润-460.16万元。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111.7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501.9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5.48%,2008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7,106.4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45.48万元人民币。

    3、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科技”)

    “福日科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占其55%的控股比例;注册地址为福州马尾快安M9511工业园C座第五层前区A4;法定代表人为郭建;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信息、通讯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农产品的批发、代购代销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福日科技”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778.6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83.1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8.69%,200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5,182.09万元,净利润32.48万元。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727.9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333.1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1.80%,2008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8,684.7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49.97万元人民币。

    4、福建福日科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科光”)

    “福日科光”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8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其68.97%股权;注册地址为福州快安延伸区M9511厂房;法定代表人:卞志航;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器材及其应用产品;半导体激光器材及其应用产品;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通讯产品销售、照明电器、电子显示屏的安装、设计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主要产品为高亮度发光二极管及其应用产品。

    “福日科光”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997.5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300.1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7.45%,200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26.66万元,净利润-618.88万元。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133.8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958.2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28.44%,2008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859.4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41.84万元人民币。

    5、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信电子”)

    “兴信电子”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65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其73.58%股权,系通过“福日实业”间接控股;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马尾区中洲村西侧2号楼厂房;法定代表人:卞志航;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器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

    “兴信电子”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60.3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28.6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5.09%,200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41.82万元,净利润-156.03万元。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306.6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467.9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5.60%,2008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360.1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9.34万元人民币。

    三、授权担保审批权限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公司目前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或综合授信额度所提供担保的总额累计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为简化公司会务,提高管理效率,节约管理开支和提高融资时效,同意公司向股东大会提出申请,授权董事会审批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具体审批担保额度(包括控股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或综合授信额度的累计),额度上限为2.5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为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审批授权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信息披露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具体担保审批额度如下:

    控股子公司名称控股比例授权审批担保

    额度(万元)

    现有担保额度(万元)现有实际担保余额(万元)
    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1600013800.0010289.50
    福建福日科光电子有限公司68.97%10000.000.00
    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75%40004200.001911.11
    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55%30002200.001165.00
    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73.58%10000.000.00
    审批额度上限 25000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的担保主要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有相关业务背景支持,担保审批均有严格的公司内部审核程序,担保行为符合公司的利益,风险能够得到控制;对外担保仅有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代码:“000632”)一家,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互担保金额目前已逐步下降到仅1,000万元人民币,且有反担保措施,能够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8年10月29日,本公司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289.50万元人民币;为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11.11万元人民币;为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65.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4,365.61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3,365.61万元人民币,对外提供担保1,0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0月29日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