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王振坤,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潘刚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潘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成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瑞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794,178,149.51 | 10,173,900,510.85 | 15.9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303,429,703.26 | 4,212,888,272.52 | 2.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38 | 6.32 | -14.8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37,018,653.85 | -3.6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0 | -37.72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6,040,223.77 | -109,177,543.39 | -1,622.4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8 | -0.14 | -833.33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5.25 | -2.54 | 减少4.8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40 | -4.81 | 减少6.08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元) 扣除方式:合并扣除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98,280.9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2,268,841.47 | ||
债务重组损益 | 43,735.0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23,490,036.55 | ||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金额总数 | -31,591,465.67 | ||
合计 | 97,929,355.2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11,72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鹏 | 11,95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355,24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10,399,857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678,498 | 人民币普通股 |
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钱钰 | 7,561,86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86,705 | 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814,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实业银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⑴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比年初增加730,882,592.09元,增加了41.26%,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营业收入增加;另外是本期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投资现金流出降低。
⑵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年初增加142,546,373.48元,增加了69.55%,主要是由于三聚氰胺事件影响,部分商超未能及时回款。
⑶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比年初减少174,040,486.68元,减少比例为58.17%,原因主要是本期收回对北京沃美科贸有限公司的借款所致。
⑷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与年初比都有降低,降低比率分别为44.66%、97.40%,其原因主要是工程项目相继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⑸本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1,313,052,118.59元,增长比例为60.97%,主要原因是应付广告及其他营销费用和材料款增加所致。
⑹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215,850,890.69元,增长比例为41.16%,其原因主要是本期内借奥运会的召开,公司加强了奥运营销推广,从而大大刺激了消费,提高了销售业绩。
⑺本报告期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了903,773,341.40元,增加84.59%,原因主要是本期广告、营销费用投入增加所致。
⑻本报告期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降低8,317,203.00元,降幅为158.52%,主要原因是公司进行有效的资金筹划,降低了资金成本,提高了资金收益而致。
⑼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26,479,205.85元,主要是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公司对部分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
⑽本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81.69%,主要是本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⑾本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降低68.11%,其原因主要是捐赠支出同比减少。
⑿到报告期末累计计入股份支付费用208,778,681.50元,上年同期累计股份支份费用为346,699,143.84元。本报告期股份支付费用是69,845,958.90元,去年同期为116,409,931.51元。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降低251.22%,基本每股收益为-0.2元。
⒀基于上述各项因素的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出现了较大辐度的波动及降低。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限售承诺事项,即:(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二)在前项规定期满后,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另外,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目前,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违反相关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 代码 | 简称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末账面值 | 期初账面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600201 | 金宇集团 | 1,000,000 | 500,000.00 | 5,500,000.00 | 17,36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 | 000611 | 时代科技 | 561,600 | 200,000.00 | 1,813,968.00 | 3,974,4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合 计 | - | 700,000.00 | 7,313,968.00 | 21,334,400.00 | -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刚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