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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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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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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10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常小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晓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42,488,747,467.00144,509,225,061.00-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元)57,141,947,623.0054,424,091,036.00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702.575.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2,855,400,237.00-8.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8-8.6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注)1,489,848,862.004,112,031,923.0028.4
    基本每股收益(元)0.0700.1942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194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67.2增加1.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67.2增加0.5个百分点
    注:上年同期由于韩国SK电讯株式会社(“SKT”)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变动亏损5.69亿元,剔除该因素后比较,2008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分别增长15.6%。SKT已于2007年8月20日选择全额换股,自该日后,本公司不需要确认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另外,本公司子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于2007年12月向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集团”)收购其贵州移动通信业务及GSM网络资产(“贵州业务”),该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收购贵州业务的资产及负债按历史成本入账并已包含于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当中,并视同贵州业务一直是本集团的一部分并由所列报的最早期间开始时反映。因此,合并财务报表中2007年1-9月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比较数据已相应重新列报。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营业外收支净额13,222,675
    所得税影响数(4,609,648)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62,77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2,169,659,57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63,223,27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30,036,82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29,469,579人民币普通股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28,999,51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21,112,82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85,979,81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69,999,95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7,886,6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5,613,324人民币普通股

    少数股东影响数(3,580,794)

    注:上述非经常性损益的计算包括终止经营业务的数据。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合计5,032,233

    §3 经营情况

    2008年前三季度,本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及国内漫游资费调整等挑战,坚持有效发展,努力开拓市场,各项业务保持平稳增长。

    3.1持续经营业务(附注1)

    3.1.1.收入

    2008年前三季度,本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36.7亿元(以下财务数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比上年同期增长3.9%。其中服务收入为53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

    2008年前三季度,GSM移动通信业务服务收入为49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3.7%,平均每月每用户通话分钟数(MOU)为247.3分钟,平均每月每户收入(ARPU)为42.8元。长途、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服务收入为4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

    3.1.2.成本费用

    2008年前三季度,本公司持续经营业务共发生成本费用43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其中,销售费用为79. 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折旧及摊销为160.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

    3.1.3.盈利情况

    2008年前三季度,本公司持续经营业务实现利润总额74.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其中, GSM移动通信业务利润总额为74.5亿元,长途、数据及互联网业务利润总额为4.7亿元。持续经营业务的EBITDA为231.7亿元(附注3), EBITDA率(即EBITDA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为43.2%。其中GSM移动通信业务的EBITDA率为42.2%。

    3.2终止经营业务(附注1)

    2008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待出售CDMA移动通信业务,即终止经营业务的本期净利润为16.0亿元。

    3.3合并净利润

    2008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附注2)为41.1亿元(包括持续经营业务本期净利润31.7亿元及终止经营业务本期净利润9.4亿元),每股收益为0.194元,其中持续经营业务的每股收益为0.150元。

    附注1:2008年6月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及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订立了关于CDMA业务转让的框架协议(参见2008年6月2日载于本公司网站之公告《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信出售CDMA业务的公告》),联通运营公司将会出售而中国电信将会购买由本集团运营的CDMA业务。根据上述框架协议,以及此后本公司与中国电信的谈判进展情况,本公司管理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终止经营”及“持有待售资产”的规定,将CDMA业务分部认定为终止经营业务,将本集团所拥有的CDMA业务分部的资产及负债,连同部份其他将被出售予中国电信的通信网络资产及特定区域的其他资产(包括若干CDMA共用基站/配套设施及营业厅)认定为持有待售资产及负债。对于终止经营业务的列报,因企业会计准则并未明确规定,故本集团参照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待出售非流动资产及终止经营业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对于终止经营业务列报的规定,在截至200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当中将CDMA业务分部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作为终止经营业务呈列,本集团合并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于2007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的比较数字亦被重列以反映终止经营业务。另外,对于持有待售资产及负债的列报,因企业会计准则亦未明确规定,故本集团同样参照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的规定,将持有待售资产及负债于2008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分别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单独列报。

    附注2: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3%降至25%。截至200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持续经营业务实际税率为26.6%,上年同期实际税率为36.7%。

    附注3:EBITDA反映了加回(减去)财务费用(收入)、所得税、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的营业利润。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数

    (亿元)

    期初数

    (亿元)

    增减额

    (亿元)

    变动幅度(%)
    持有待售资产121.33121.33100.0
    货币资金40.5973.32-32.72-44.6
    其他应收款8.5821.20-12.63-59.6
    存货8.2825.28-17.00-67.3
    其他流动资产5.08-5.08-100.0
    工程物资23.2915.597.7049.5
    长期待摊费用30.3653.80-23.44-43.6
    应付票据0.448.34-7.90-94.7
    预收款项69.12115.82-46.70-4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6421.93-8.29-37.8
    长期借款16.61-16.61-100.0
    利润表项目本期数

    (亿元)

    上年同期数

    (亿元)

    增减额

    (亿元)

    变动幅度(%)
    财务净收入2.301.101.20108.9
    公允价值变动亏损5.69-5.69-100.0
    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期数

    (亿元)

    上年同期数

    (亿元)

    增减额

    (亿元)

    变动幅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40-134.00-86.50-64.6

        4.1.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较期初大幅度变动原因

    (1)由于拟出售的CDMA业务分部的资产和负债已作为持有待售资产或负债呈列于200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当中,因此与2007年12月31日包含CDMA业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相比,导致了部分资产负债表数据较大的波动。

    (2)货币资金较上年末下降45%,主要系偿还了部分债务及给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下降59.6%,主要系收到去年获得的再投资退税部分款项所致;

    (4)工程物资较上年末增长49.5%,主要系因业务发展需要扩大了资本性开支所致;

    (5)应付票据较上年末下降94.7%,主要系偿还大部分票据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下降37.8%,主要系偿还相关债务所致;

    (7)长期借款减少16.61亿元,主要系报告期末所有长期借款根据借款合同中的期限被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8)存货较上年末下降67.3%,其他流动资产下降100%,长期待摊费用下降43.6%,预收款项下降40.3%,均与CDMA业务出售有关,见第(1)项的有关说明。

    4.1.2本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

    (1)财务净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108.9%,主要系偿还贷款以及可转换债券已转换为联通红筹公司的股份导致利息费用大幅减少;

    (2)公允价值变动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5.69亿元,是由于可转换债券于2007年8月20日全部转换为联通红筹公司的股份后而不再产生换股权公允价值变动之损失所致;

    4.1.3本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8年前三季度及2007年同期均为净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64.6%,主要系上年同期偿还了全部短期债券所致。

    4.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1.关于联通红筹公司向中国电信出售CDMA业务

    4.2.1.1关于CDMA业务出售进展

    联通红筹公司、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电信于2008年6月2日订立了关于CDMA业务转让的框架协议(“CDMA出售框架协议”),即联通运营公司将出售及中国电信将购入本集团经营的CDMA业务。于2008年7月27日,联通红筹公司、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电信进一步签署了《关于转让CDMA业务的协议》(“出售协议”),在CDMA出售协议中,联通红筹公司与联通运营公司已同意出售及中国电信已同意购入:(i) 联通运营公司于紧接交割起始日前所拥有及经营的全部CDMA业务,连同与CDMA业务相关的联通运营公司资产及与CDMA用户相关的权利及债务;(ii) 联通红筹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中国联通(澳门)有限公司(“联通澳门”)100%的股权;(iii) 联通运营公司持有的联通华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联通华盛”)99.5%的股权(以下合称“被出售的CDMA业务”)。被出售的CDMA业务的详细项目出售范围列示于出售协议,并将由联通红筹公司、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电信于出售CDMA业务交割完成日或之前订立的关于被出售的CDMA业务详细出售项目的最终清单内确认。CDMA业务出售交易的对价为人民币438亿元(受制于价格调整机制),中国电信将分三期以现金支付该对价。该价格调整机制基于本集团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及2008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实现的CDMA服务收入制定。根据本集团于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及2008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实现的CDMA服务收入,并经联通红筹公司与中国电信协商后同意,上述对价无需进行调整。

    就CDMA业务出售而言,联通运营公司于2008年7月27日同意放弃行使向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时空”)购买CDMA网络的选择权,及计划终止与联通新时空于2006年签署的CDMA网络租赁协议(联通新时空据此向联通运营公司出租CDMA网络容量)。两者均于CDMA业务出售完成时生效。

    有关CDMA业务出售交易的详情载于本公司及联通红筹公司于2008年7月28日分别刊发的公告。投资者亦可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联通红筹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com.hk、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监会”)网站www.sec.gov下载及浏览该等文件。

    联通红筹公司已于2008年9月16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了CDMA出售协议,并且联通红筹公司独立股东亦同时批准了联通运营公司放弃购买CDMA网络的选择权并终止与联通新时空于2006年签署的CDMA网络租赁协议(“转让协议”)。本公司亦于同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出售协议及转让协议。由于CDMA业务出售协议所列出CDMA业务出售的所有条件已达成或已被视为达成,CDMA业务出售已于2008年10月1日(“CDMA业务出售完成日”)完成。于2008年10月1日,中国电信成为CDMA业务的法定拥有人,与CDMA业务有关的一切权利、权益、责任及债务将由中国电信承担。联通红筹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及中国电信将继续彼此合作,完成有关程序及采取一切有关行动使CDMA业务能按照CDMA业务出售协议的条款于2008年10月1日后60日内被交割予中国电信。联通红筹公司于2008年10月4日收到中国电信以现金支付的首期对价人民币306.6亿元,为总对价的70%。根据本公司于2008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出售CDMA业务及终止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CDMA公告)所披露,根据中国会计准则,CDMA业务出售交易的预计税前收益约为人民币379.3亿元。有关计算预计税前收益的详情,请参见CDMA公告内第六点“CDMA业务出售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集团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利润表中最终确认的CDMA业务出售交易的收益可能与上述披露的预计收益不同,须待联通红筹公司、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电信于交割完成日或之前(即CDMA业务出售完成日后60天内)最终确认CDMA业务详细出售项目后方可确定。

    4.2.1.2 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4.2.1.2.1 处置组

    根据CDMA出售框架协议,所有跟拟出售CDMA业务相关之资产及负债构成处置组。在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持有待售资产及负债,包括CDMA业务分部之资产及负债,以及若干区域的通信网络资产及其他资产(包括若干CDMA共用基站、配套设施和营业厅)等将一并根据CDMA出售框架协议出售予中国电信的资产和负债。该等网络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范围及账面净值乃根据本集团与中国电信初步达成的共识而估计,可能与根据CDMA业务出售协议呈列的交割计划,于交割完成日或之前的最终清单中详细项目的价值有所差异。

    对于划归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及负债,从其划归日起,按其账面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孰低计量,于2008年9月30日,本集团对于持有待售资产及负债并无重新计量的调整被确认。此外,固定资产、包含于长期待摊费用中的与一次性不退还收入直接相关的成本、以及包含于长期待摊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中的递延CDMA用户获取成本自2008年6月2日起停止折旧及摊销。如果上述持有待售资产需自2008年6月2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计提折旧及摊销,则该期间的折旧及摊销费用约为人民币12.83亿元。

    与本次被出售CDMA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主要项目如下:

      2008年9月30日
    持有待售资产  
    货币资金 4,581,475,516
    应收款项 654,969,097
    预付款项 1,802,525
    存货 538,840,964
    其他流动资产 653,007,468
    固定资产 1,895,521,740
    在建工程 22,682,222
    长期待摊费用 3,516,987,8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7,767,138
       
    持有待售资产合计 12,133,054,488
       
    持有待售负债  
    应付账款 416,418,990
    其他应付款 834,407,061
    预收款项 4,675,958,465
    其他流动负债 37,687,053
    其他非流动负债 182,740,270
       
    持有待售负债合计 6,147,211,839
       
    持有待售净资产合计 5,985,842,649

    4.2.1.2.2 终止经营业务

    根据CDMA出售框架协议,CDMA业务分部(包括联通运营公司的CDMA业务,联通华盛及联通澳门)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于本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中被列示为终止经营业务。因此,对于持续经营业务和终止经营业务之间的公司内部收入及成本交易,其抵销被记录于终止经营业务。

    被出售的CDMA业务截至200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和截至2007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的主要利润表项目列示如下:

     截至200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截至2007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营业收入22,537,476,669  23,891,223,283
    减:营业成本(13,617,881,866) (14,972,990,943)
        其中:线路及网络租赁费(6,078,671,584) (6,388,816,712)
        折旧及摊销(385,577,150) (447,242,944)
        人工成本(860,550,225) (732,052,297)
        网间结算成本(1,944,294,539) (1,898,729,590)
        销售通信产品支出(2,644,045,910) (3,891,940,409)
    营业税金及附加(377,863,233) (401,771,924)
    销售费用(4,755,735,237) (6,013,451,201)
     其中:代办手续费(1,721,310,700) (1,686,449,003)
        CDMA手机成本摊销(1,996,570,905) (2,886,099,751)
    管理费用(1,241,643,131) (997,457,517)
     其中:人工成本(678,190,291) (596,748,185)
        办公费(37,338,777) (31,565,347)

    财务收入3,715,558  1,010,420
    资产减值损失(406,800,199) (456,363,864)
     其中:坏账准备(382,856,094) (305,837,749)
        存货跌价准备(23,944,105) (150,526,115)
    营业利润2,141,268,561  1,050,198,254
    加:营业外收入23,151,846  5,098,204
    减:营业外支出(4,369,576) (2,063,666)
    利润总额2,160,050,831  1,053,232,792
    减:所得税费用(556,979,274) (398,320,587)
    净利润1,603,071,557  654,912,205

    被出售的CDMA业务截至200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和截至2007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的现金流量列示如下:

     截至2008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截至2007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5,399,807  516,724,3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12,802) (37,907,6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598) (8,312,5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33,149,407  470,504,201

        4.2.2 关于联通红筹公司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合并

    于2008年6月2日,联通红筹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中国网通”)联合发布公告,联通红筹公司已正式向中国网通的董事会提呈股份建议、美国托存股份建议及购股权建议,并请求中国网通董事会向中国网通股东提出建议,以审议拟进行的联通红筹公司和中国网通的合并(“建议合并”),其方式是中国网通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66条的规定实施一项协议安排(“协议安排”)。

    根据上述股份建议及美国托存股份建议,每一名中国网通股东及中国网通美国托存股份股东将有权就每一股中国网通股份及中国网通美国托存股份分别收取1.508股联通红筹公司新普通股股份及3.016股联通红筹公司新美国托存股份。就购股权建议,联通红筹公司将建立一个新购股权计划,每一位中国网通购股权持有人将有权收取联通红筹公司的新购股权以换取中国网通购股权持有人尚未行使的中国网通购股权(不论是否归属)。该授予将按一项公式确定,该公式确保每一位中国网通购股权持有人收取的联通红筹公司新购股权的价值相等于该持有人尚未行使的中国网通购股权的“透视价”。

    联通红筹公司已于2008年9月16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议案,且该协议安排已于2008年10月14日获得香港高等法院批准。本公司亦于2008年9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议案。由于协议安排文件所列出建议及协议安排的所有条件已达成,协议安排已于2008年10月15日生效。中国网通成为联通红筹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中国网通股份及中国网通美国托存股份已分别于香港联交所及纽约证券交易所撤销上市。

    联通红筹公司拟继续经营中国网通的现有业务,无意对中国网通的业务作出任何重大调整,或重新调动中国网通及其附属公司(“网通运营集团”)的任何固定资产。预期联通红筹公司与中国网通合并后的新联通红筹公司(“经扩大红筹公司”)将成为一家综合电信营运商,为其用户提供无线、固网、宽带、数据及增值服务,并预期将获发3G牌照。经扩大红筹公司拟整合联通红筹公司及网通运营集团于无线与固网业务方面的经验与技术,以促进业务创新及提高竞争力,并基于动态的市场发展制定有针对性的业务策略从而改善营运及财务表现。通过将联通红筹公司与中国网通于不同领域中的资源与业务优势互相结合,于取得成熟的3G技术牌照后,经扩大红筹公司拟致力成为国际一流的宽带通信和信息服务运营商,建立技术、产品与服务方面的竞争优势、提供专业及多层面信息服务,并满足中国电信市场不断变化的多样化需求。

    有关联通红筹公司与中国网通合并及协议安排的详情载于本公司与联通红筹公司于2008年9月17日分别刊发的公告。投资者亦可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联通红筹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com.hk、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或美国证监会网站www.sec.gov下载及浏览该等文件。

    4.2.3 成立联通华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联通华凯”)

    于2008年8月19日,联通运营公司出资成立联通华凯。联通华凯的主要业务是从事手机和通信产品的销售及提供技术服务。联通运营公司持有联通华凯100%的股份。联通华凯的注册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截至2008年9月30日,联通华凯尚未开始经营业务。

    4.2.4 长期银行借款

    于2003年9月26日,联通红筹公司与13家金融机构达成7亿美元的长期银团借款。该借款由三部分组成:(i)三年期的2亿美元借款;(ii)五年期的3亿美元借款;(iii)七年期的2亿美元借款,其年利率分别为伦敦银行美元同业拆借利率加0.28%,0.35%和0.44%。于2003年10月,联通红筹公司与联通运营公司签订转借款合同,并将上述借款以类似条款转借予联通运营公司,用作联通运营公司的网络建设。于2006年度,联通红筹公司已全部偿还上述三年期的2亿美元借款。于2008年9月,联通红筹公司已全部偿还上述五年期的3亿美元借款。

    于2008年10月,联通红筹公司取得了相关借款人同意于2008年11月13日提前偿还上述七年期的2亿美元借款及应计利息。在上述提前偿还完成后,联通红筹公司并无任何在上述贷款协议项下的未清偿贷款。

    4.2.5 更改联通红筹公司及子公司名称

    于2008年10月15日联通红筹公司与中国网通合并协议安排生效后,联通红筹公司的名称已由“China Unicom Limited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China Unicom (Hong Kong) Limited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红筹公司”)。相应地,中国联通红筹公司所属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的名称也由“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更改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4.2.6 关于联通运营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于中国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简称“网通运营公司”,中国网通的全资子公司)的建议合并

    作为联通红筹公司与中国网通合并的一部分,联通红筹公司于2008年10月15日与其三家全资子公司,即(i)中国网通;(ii)联通运营公司及(iii)网通运营公司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联通运营公司将吸收合并网通运营公司。合并后的新公司仍为联通红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使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名称。

    4.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联通集团于2008年9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49,999,93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23 %。本次增持前,联通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12,874,318,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4 %。本次增持后,截至报告期末,联通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12,924,318,3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7 %。联通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股份)。联通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正常。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小兵

    2008年10月30日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