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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普通住房标准从总价入手,市中心小面积住房受惠
⊙本报记者 李和裕 唐文祺
昨晚十点,上海市房地局网站公布了上海市自11月1日起调整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表示经上海市政府同意,房屋、规土、财政、税务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自2008年11月1日起,上海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内环线以内套总价245万元/套,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98万元/套以下;5层以上(含5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5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而此前上海在2005年制定的普通住房标准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内环线以内17500元/平方米以下,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10000元/平方米以下,外环线以外7000元/平方米以下。
新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一是单价标准调整为总价标准,受惠面有较大幅度提高;二是将建筑容积率用比较通俗的房屋层数来表示。“将新旧两个标准对比分析可以发现,新标准的最终底线并未放松,但执行运用更为灵活。按照新标准,如果购买内环以内90平方米的小户型,则单价可以放宽到27222元/平方米。由此市场上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房源有所增加,扩大了上海房产新政的适用范围,对促进市场消费将起到明显的积极作用。”易居中国分析师傅琦表示。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杨红旭也认为,如果按户型100平方米换算,便可发现,上海普通住房新标准将三个环线内的单价限制全都提高了40%,“其实这个幅度应比2005年以来很多区域商品住宅价格的涨幅要小,但换成以总价为标准后,其惠及面明显大于40%,尤其是想要在内环内首次置业者,其选择面就显得比较宽。上海政府此次在政策的圆通、变化上还是比较有创意的,想方设法利用政策空间支持自住需求,这种态度对市场是一种隐性的利好。”
二手房方面,上海中原地产副总经理陈宇珏表示,与从前的认定标准不同,此次新则从总价入手,这对于市中心的小面积住房客户,无疑是受惠的。“这一标准的出台可以视为之前'十四条'的强调。预计受惠于此次调整的二手房主要以60-10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完全符合政策导向的支持刚性需求置业。”她说道。
然而,她也指出,有部分产品可能会受到影响,如外围区域新型叠加型的公寓住宅,虽然单价都在8000至9000之间,但会受制于相应规定而被划分为非普通住房。此外,外环区域的经济型别墅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从而产生一定影响。
陈宇珏认为,虽然新的上海普通住房标准已经出台,但最终还是需要等待银行房贷细则的核准。“对于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定义仍是关键。”
27222元
按照新标准,如果购买内环以内90平方米的小户型,则单价可以放宽到27222元/平方米,由此市场上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房源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