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得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2008年11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08-临023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得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10月31日,本公司接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贸”)通知获悉,浙江国贸于2008年10月3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236号《关于核准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公告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浙江国贸因合并而持有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462.3054万股,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44.44%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和进程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