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再次增持公司股份并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年11月4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董事长王相荣先生的书面通知,其于2008年11月3日和11月4日以个人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了本公司的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王相荣先生
2、增持目的: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通过增持股份分享收益。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4、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08年11月3日,王相荣先生以4.82-4.94元的价格增持本公司137,202股股票。2008年11月4日,王相荣先生以4.70元的价格增持本公司1,200股股票。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合计138,40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92%。
本次增持前,王相荣先生持有本公司40,683,10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7.02%。上述增持后,截止到2008年11月4日,王相荣先生持有本公司40,821,50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7.11%。
5、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2008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45),王相荣先生原计划在1年内陆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2%,但考虑到必须确保公司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25%,否则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其计划增持股份的实际数量将不超过30万股。
该公告同时披露了王相荣先生于2008年9月11日增持本公司161,502股股票。加上本次增持的股份数量138,402股,王相荣先生已合计增持本公司299,904股股票,其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09年9月10日之前王相荣先生将不再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
5、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6、上述购入的股票将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锁定。
7、其它说明
王相荣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1月5日